《明史·刘观传》原文及翻译
| | 明史 原文: 刘观, 雄县人。洪武十八年进士。授太谷县丞, 以荐擢监察御史。三十年迁署左佥都御史。坐事下狱, 寻释。出为嘉兴知府, 丁父忧去。 永乐元年, 擢云南按察使, 未行, 拜户部右侍郎。二年调左副都御史。时左都御史陈瑛残刻右都御史吴中宽和观委蛇二人间务为容悦。四年, 北京营造宫室, 观奉命采木浙江, 未几还。明年冬, 帝以山西旱, 命观驰传往, 散遣采木军民。六年, 郑赐卒, 擢礼部尚书。十二月与刑部尚书吕震易官。坐事为皇太子谴责。帝在北京闻之, 以大臣有小过, 不宜遽折辱, 特赐书谕太子。八年, 都督佥事费瓛讨凉州叛羌, 命观赞军事。还, 坐事, 谪本部吏。十三年还职, 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愉�。十九年命巡抚陕西, 考察官吏。 仁宗嗣位, 兼太子宾客, 旋加太子少保, 给二俸。时大理少卿弋谦数言事, 帝厌其繁琐。尚书吕震、大理卿虞谦希旨劾奏, 观复令十四道御史论其诬妄, 以是为舆论所鄙。 时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 臣僚宴乐, 以奢相尚, 歌妓满前。观私纳贿赂, 而诸御史亦贪纵无忌。三年六月朝罢, 帝召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至文华门, 谕曰:“祖宗时, 朝臣谨饬。年来贪浊成风, 何也?”士奇对曰:“永乐末已有之, 今为甚耳。”荣曰:“永乐时, 无逾方宾。”帝问:“今日谁最甚者?”荣对曰:“刘观。”又问:“谁可代者?”士奇、荣荐通政使顾佐。帝乃出观视河道, 以佐为右都御史。于是御史张循理等交章劾观, 并其子辐诸赃污不法事。帝怒, 逮观父子, 以弹章示之。观疏辨。帝益怒, 出廷臣先后密奏, 中有枉法受赇至千金者。观引伏, 遂下锦衣卫狱。明年将置重典。士奇、荣乞贷其死。乃谪辐戍辽东, 而命观随往, 观竟客死。七年, 士奇请命风宪官考察奏罢有司之贪污者, 帝曰:“然。向使不罢刘观, 风宪安得肃。” 选自《明史》 译文: 刘观是雄县人, 洪武十八年考中进士, 授官太谷县丞, 因受到推荐升任监察御史。洪武三十年升任代理左佥都御史。后因事获罪被捕入狱, 不久获释。出任嘉兴知府, 因父亲去世, 守丧去职。 永乐元年, 刘观升任云南按察使, 还没赴任, 又拜官户部右侍郎。永乐二年, 调任左副都御史。当时左都御史陈瑛为人凶暴狠毒, 右都御史吴中为人宽和, 刘观在二人之间周旋逢迎, 务求让他们双方都满意。永乐四年, 在北京营造宫殿, 刘观奉命到浙江督办采木, 不久还京。第二年冬天, 成祖因山西发生旱灾, 命刘观火速前往, 遣散了采木的军士和民夫。永乐六年, 礼部尚书郑赐病逝, 于是升刘观为礼部尚书。同年十二月, 又与刑部尚书吕震互换官职。刘观曾因有过失而遭到监国的皇太子谴责。成祖在北京听到这情况, 认为大臣有小的过失, 不应马上打击侮辱, 特地发诏书告诫皇太子。永乐八年, 都督佥事费瓛率师征讨凉州叛乱的羌人, 命刘观参赞军事。班师回京后, 因事获罪, 刘观又被谪贬为本部(刑部)的吏员。永乐十三年, 他官复原职, 又改任左都御史。永乐十五年他奉命督办通浚漕河。十九年又受命巡抚陕西, 考察官吏。 明仁宗继位后, 刘观兼任太子宾客, 随即又加太子太保衔, 给两份俸禄。当时大理寺少卿弋谦多次上书议论政事, 仁宗对其奏章絮叨感到厌烦。礼部尚书吕震、大理寺卿虞谦迎合仁宗心思弹劾弋谦, 刘观又让十四道监察御史判定弋谦所言欺诳失实, 刘观因此被士大夫舆论所鄙视。 当时没有禁用官妓的规定。宣德初年, 官员们宴会聚乐, 争相推崇奢侈, 歌妓挤满宴席之中。刘观私下接受贿赂, 那些御史们也都贪污放纵无所顾忌。宣德三年六月一天罢朝后, 宣宗将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召到文华门, 对他们说道:“祖宗那时, 朝臣们都谨慎自守, 近来却贪浊成风, 这是为什么呢?”杨士奇回答道:“永乐末年已经有这种情况了, 只是如今更为严重而已。”杨荣说道:“永乐时, 在奢侈排场方面没有超过方宾的。”宣宗问道:“今天谁是最严重的?”杨荣回答说:“刘观。”宣宗又问:“谁可以替换刘观的职务?”杨士奇、杨荣推荐了通政使顾佐。宣宗于是将刘观外派去巡视河道, 任用顾佐为右都御史。于是御史张循理等人纷纷上奏章弹劾刘观, 连带涉及刘观之子刘辐许多贪赃枉法的事情。宣宗发怒, 下令逮捕刘观父子, 拿出弹劾他们的奏章给他们看。刘观上疏为自己辩解。宣宗更加恼怒, 又出示廷臣们先后送上的密奏, 其中有告他们违法受贿赂达千金的事。刘观这才认罪, 皇帝于是将他发落到锦衣卫监禁审理。次年将要处以重刑。杨士奇、杨荣请求宽恕刘观死罪。皇帝于是贬谪刘辐戍守辽东, 又下令刘观随同前往。刘观最终客死在辽东。宣德七年, 杨士奇奏请皇帝下令, 让掌管法纪的官员们考察弹劾罢免贪污的官吏。宣宪说道:“可以这样办。当初如若不罢免刘观, 风纪宪纲又怎能得以整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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