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樾《乞人张氏传》原文及翻译
| | 刘大樾 原文: 楚之南, 天地之气, 不钟于人而钟于石;流沙之西, 天地之气, 不钟于人而钟于鸿雁;近世以来, 天地之气, 不钟于士大夫, 而钟于穷饿行乞之人。 合肥张美之, 家在域北八十里之元潭。有女年十五, 而同邑马彦章来赘。张氏年二十八, 而父母皆已死, 生二女亦死。其舅马青芝妻早死, 有三子、二女。三子彦章为长, 彦章年四十余又死。彦章死而青芝之二子皆幼, 赖张氏以养;其二女赖张氏以嫁。其后, 合肥岁连不登。张氏奉其舅青芝及二叔南走池州乞食, 而二叔又皆死。张氏复奉其舅自池州之桐城, 依左氏之庑下, 乞食、挑野菜以养。当是时, 桐之民有欲娶张氏者, 而张氏以其舅老穷无归, 相依至死, 不忍去, 青芝死, 而张氏年早已六十余, 犹间至余家行乞也。 古者妇事舅姑①, 鸡初鸣而盥漱, 其礼旷千载不行矣。然吾以为民秉之彝②, 不尽绝于人心。缙绅大夫之家必有隆礼守义善事其舅姑, 与孝子之事父母无异者, 而往往求之不可得。夫缙绅者, 衣食奉养之物备具也;然勃谿诟谇③, 禁之而不止.穷饿至于行乞, 苟可以依人而得食, 不能禁其改适也;然至死不去, 而养其舅以终身, 岂非其天性之笃挚有过人哉?惜乎, 其为女子且穷而行乞也!设使斯人为丈夫而登于朝堂, 则其于君父人伦之间, 出其至性, 必有建树非常者。 夫天地之气不能无所钟也。明之亡也, 金陵之乞人闻之而赴水以死。丈夫不能, 而女子能之;富贵者不能, 而乞人能之, 亦可慨也夫! (选自《明清八大家文选》, 有删改) 【注】①舅姑:公婆。②彝:法度, 规则。③勃谿诟谇:争吵、辱骂。 译文: 楚地的南面, 天地没有把自然界的灵秀之气集聚于人而集聚于山石;流沙的西面, 天地没有把自然界的灵秀之气聚集于人而集聚于鸿雁;近代以来, 天地没有把浩然正气聚集于士大夫之流, 而聚集于困窘饥饿的乞讨之人。 合肥有个叫张美之的人, 家住在城北八十里的元潭。他有个女儿十五岁, 同镇的一个叫马彦章的人来入赘。张氏二十八岁时, 她的父母都死了, 所生的两个女儿也死了。张氏的公公马青芝的妻子早死, 马青芝有三个儿子、两个士儿。三个儿子中, 马彦章是老大, 马彦章四十多岁的时候也死了。马彦章死的时候, 马青芝的另外两个儿子还很年幼, 都依靠张氏养活;马青芝的两个女儿也要依靠张氏才能出嫁。这以后, 合肥连年歉收。张氏侍奉着公公马青芝, 带着两个弟弟向南到池州行乞。不久, 两个弟弟又死去。张氏侍奉着公公从池州到桐城, 住在左家的屋檐下, 靠乞讨、挖野菜来养活公公。当时, 桐城有个人想娶张氏, 但张氏因为公公年老、困窘没有归宿, 她要与公公相依为命, 直到公公老死, 不忍心离开。等到马青芝去世时, 张氏已经六十多岁了, 还不时到有钱的人家乞讨。 古代, 儿媳妇侍奉公公婆婆, 是鸡开始鸣叫就洗漱, (然后去侍奉公婆, )但这种礼仪已经有一千年不能实行了。但我认为, 人坚持道理, 不应该在心中完全忘掉, 迭官贵人的家庭—定有尊崇礼仪、坚守道义, 很好地侍奉公婆, 和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没有区别的儿媳妇, 但这样的人往往是找不不到的。达官贵人, 衣服、食物等奉养的东西十分充足;但家庭的争吵、辱骂却禁止不了。穷困、饥饿到行乞的状态, 如果可以依靠别人得到食物, 谁也不能禁止张氏致嫁;但是张氏就是到公公死也没有离开, 给公公养老送终, 难道不是她的天性的真诚超过了别人吗?可惜�。魑邮制肚罨挂衅�!假如这个人能为男子并且登上朝堂, 那么她对待天子、人伦关系时, 因为她高尚的品格, 一定会有不同寻常的建树。 天地之间的正气不能没有集聚的地方。明朝灭亡时, 金陵的乞讨者听说后就投水自尽。大丈夫不能做到的但一个弱女子能够做到, 富贵的人不能做到的但乞讨的人能够做到, 这不使人十分感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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