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传》原文及翻译
| | 宋史 原文 包拯字希仁, 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 出知建昌县, 以父母皆老, 辞不就, 得监和州税, 父母又不欲行, 包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 犹徘徊不忍去, 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 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 主来诉。拯曰:“第归, 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 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 迁殿中丞。端土产砚, 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 岁满不持一砚归。 使契丹, 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 乃欲诱我叛人, 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 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召权知开封府, 迁右司郎中。拯立朝刚毅, 贵戚宦官为之敛手, 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 亦知其名, 呼日“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 有阎罗包老。”旧制, 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 使得至前陈曲直, 吏不敢欺。 中官(宦官)势族筑园榭, 侵惠民河, 以故河塞不通, 适京师大水, 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 皆审验劾奏之。 拯性峭直, 恶吏苛刻, 务敦厚, 虽甚嫉恶, 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 不伪辞色悦人, 平居无私书, 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 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 有犯赃者, 不得放归本家, 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 非吾子若孙也。” 译文 包拯字希仁, 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最初考中进士, 被授为大理评事, 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 包拯辞官不去赴任。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 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 包拯就辞去官职, 回家赡养老人。几年之后, 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 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 直到守丧期满, 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 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过了很时间, 包拯才去接受调遣, 当天长县知县。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 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 杀了牛卖了它。”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 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 又来告他的状?”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 也很服气。 (包拯)转到端州当知府, 升为殿中丞。端州出产砚台, 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 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 当政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包拯)出使契丹, 契丹命令典客对包拯说:“(你们国家的)雄州城最近开了便门, 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 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国家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 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了。 (包拯被朝廷)召令暂时代理开封府尹, 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 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 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小孩和妇女, 也知道他的名声, 叫他“包待制”。京城里的人因此说:“(暗中行贿)疏不通关系(的人), 有阎罗王和包老头。”按旧规矩, 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包拯打开官署正门, 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 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 侵占了惠民河, 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 正逢京城发大水, 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榭全部毁掉。有人拿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数, 包拯都严格地加以检验, 上奏弹劾弄虚作假的人。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 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袂笾页虾竦�, 虽然非常憎恨厌恶, 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 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 平常没有私人信件, 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虽然地位高贵, 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 假若贪赃枉法, 不得放归老家, 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 就不是我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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