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李冲列传》原文及翻译
| | 魏书 原文: 李冲, 字思顺, 陇西人, 敦煌公宝少子也。少孤, 为长兄荥阳太守承所携训。承常言:“此儿器量非恒, 方为门户所寄。”冲沉雅有大量, 随兄至官。是时牧守子弟多侵乱民庶, 轻有乞夺, 冲与承长子韶独清简皎然, 无所求�。比嗣姥�。 显祖末, 为中书学生。冲善交游, 不妄戏杂, 流辈重之。高祖初, 以例迁秘书中散, 典禁中文事, 以修整敏惠, 渐见宠待。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旧无三长, 惟立宗主督护, 所以民多隐冒, 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冲以三正治民, 所由来远, 于是创三长之制而上之。文明太后览而称善, 引见公卿议之。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等曰:“冲求立三长者, 乃欲混天下一法。言似可用, 事实难行。”羲又曰:“不信臣言, 但试行之。事败之后, 当知愚言之不谬。”太尉元丕曰:“臣谓此法若行, 于公私有益。”咸称方今有事之月, 校比民户, 新旧未分, 民必劳怨。请过今秋, 至冬闲月, 徐乃遣使, 于事为宜。冲曰:“民者, 冥也, 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 百姓徒知立长�;е�, 未见均徭省赋之益, 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 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 又得其利, 因民之欲, 为之易行。”太后曰:“立三长, 则课有常准, 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 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群议虽有乖异, 然惟以变法为难, 更无异义。遂立三长, 公私便之。 迁中书令, 加散骑常侍, 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 赐爵顺阳侯。冲为文明太后所幸, 恩宠日盛, 赏赐月至数十万, 进爵陇西公, 密致珍宝御物以充其第, 外人莫得而知焉。冲家素清贫, 于是始为富室。而谦以自牧, 积而能散, 近自姻族, 逮于乡闾, 莫不分及。 初, 冲兄佐与河南太守来崇同自凉州入国, 素有微嫌。佐因缘成崇罪, 饿死狱中。后崇子护又纠佐赃罪, 佐及冲等悉坐幽系, 会赦乃免, 佐甚衔之。至冲宠贵, 综摄内外, 护为南部郎, 深虑为冲所陷, 常求退避, 而冲每慰抚之。护后坐赃罪, 惧必不济。冲乃具奏与护本末嫌隙, 乞原恕之, 遂得不坐。(节选自《魏书·李冲列传》) 译文: 李冲, 字思顺, 陇西人, 敦煌公字宝最小的儿子。他很小的时候双亲就去世了, 受到大哥荥阳太守李承的抚养教导。李承常说:“这小家伙才能气度非同凡响, 将成为我们家族的依靠。”李冲深沉儒雅, 胸怀远大, 他哥赴任, 李冲随兄到任所。当时刺史太守的子弟们大都骚扰老百姓, 有巧取豪夺的行为, 只有李冲和李承的长子李韶极其清白, 不向百姓索取财物, 当时人都称赞他们。 显祖献文帝拓跋弘末年, 李冲做中书学生。他善于同朋友们相处, 不随便开玩笑或说不正经的事, 同辈人都尊重他。高祖孝文帝拓跋宏即帝位初年, 按惯例升李冲为秘书中散, 掌管宫中文书事务, 因为他的行为严谨, 作事机敏, 逐渐受到宠信。升任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先前没有设置党、里、邻三长, 只有宗主督护制度, 因此百姓被豪族隐庇, 户籍不实, 五十家或三十家才立一个户头。李冲认为通过三正管理人户, 历史已经很长了, 因此创定三长制, 把它上奏给执政者。文明太后看了过后, 认为不错, 把李冲介绍给公卿太臣们来共同商量这件事。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祜等人说:“李冲之请求设立“三长”, 是想统一天下法令。这说起来似乎可以采纳, 但实际上难以推行。”郑羲又说:“不相信我的话, 那就试试看, 等事情失败之后, 会知道我的话没错。”太尉元丕说:“我认为这一法令若能推行下去, 对公对私都有好处。”他们都说现在正是农活忙的月份, 如果清查登记户口, 新迁户和原住户都没有区别, 老百姓一定会因烦扰而生怨气, 请求等这个秋天过后, 到冬天没农活的月份, 再慢慢派人推行, 比较合适。李冲说:“所谓民, 就是冥, 可心让他们怎样作, 不可心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那样作。假如不趁征发租税的时候设置三长, 百姓只知道设立三长清查户口烦人, 看不到平均徭役、减少赋敛的好处, 心里定会有怨气。应当趁收取租税的月份进行, 使百姓知道这将有平摊赋税的好处, 他们既知道置三长的事, 又因此获得好处, 利用百姓的愿望, 就容易推行。”文明太后说:“设立三长, 租税徭役就有一定标准, 隐匿的人口就可以清查出来, 侥幸逃避的人也将停止, 有什么不可以的?”大家意见虽仍不一致, 但只是认为变法实行起来不容易, 更没有其他反对的说法。于是便设置三长, 公家和老百姓都称道这样方便。 李冲升任中令, 加官散骑常待, 南部给事中一职仍保留。不久转任南部尚书, 被赐以顺阳侯的爵位。李冲受到文明太后的宠爱, 日甚一日, 赏赐的财物每月达数千万钱之多, 进其爵为陇西公, 暗中把珍宝及皇帝所赐之物送往他的家中, 外面的人无从知道这些事。李冲家一直清贫, 这时才开始成为富家。但他作事谦虚, 并以此自我约束, 把积蓄的财物分散给别人, 从姻亲同族到同乡同里的人, 都得到他的施舍。 起先, 李冲的哥哥李佐与河南太守来崇一起从凉州来到魏都城, 他们俩平时有小矛盾, 李佐因一次机会使来崇获罪, 来崇饿死于监狱中。其后来崇之子来护又举报李佐犯有贪污罪, 李佐与李冲等人均被逮捕入狱, 碰到大赦, 才免除罪罚, 李佐因而痛恨来护。等到李冲受宠尊贵, 执掌内外大权, 来护为尚书南部郎, 非常担心会被李冲陷害, 多次请求免官退避, 但李冲总都安慰他。来护后来犯了贪污罪, 担心自己一定不能免死。李冲于是将自己与来护间的隔阂原原本本的向上作了报告, 请求宽恕来护, 来护因此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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