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于頔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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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 原文: ①于頔, 字允元, 河南人也。始以荫补千牛, 调授华阴尉。充入西蕃计会使, 有出疆专对之能。 ②出为湖州刺史。部有湖陂, 异时溉田三千顷, 久堙废。頔命设堤塘以复之, 岁获粳稻蒲鱼之利, 人赖以济。州境陆地褊狭, 葬者不掩柩, 頔葬朽骨凡十余所。改苏州刺史, 浚沟渎, 罢淫祠, 整街衢, 至今赖之。虽为政有绩, 然横暴已甚, 杖前部尉以追憾。观察使王纬以闻, 德宗不省。自以为得志益恣威虐官吏日加科罚其惴恐重足一�!^蛞︶皇て渑�, 自投于河而死。 ③贞元十四年, 为襄州刺史, 充山南东道节度观察。吴少诚之叛, 頔率兵赴唐州, 破贼于濯神沟。于是广军籍, 募战士, 器甲犀利, 僴然专有汉南之地。小失意者, 皆以军法从事。时德宗方姑息方镇, 頔奏请无不从。于是公然聚敛, 恣意虐杀, 专以凌上威下为务。 ④及宪宗即位, 威肃四方, 頔稍戒惧。归朝入觐, 册拜司空。十年, 王师讨淮、蔡, 頔贡财助军, 诏不纳, 复还之。十三年, 頔表求致仕。其年八月卒, 赠太保, 谥曰“厉”。其子季友从猎苑中, 诉于穆宗, 赐谥曰“思”。 ⑤太常博士王彦威疏曰:“古之圣王立谥法者, 所以彰善恶、垂劝诫。頔顷拥节旄, 肆行暴虐, 人神共愤, 法令不容。杀戮不辜, 诛求无度, 臣故定谥为厉。今陛下不忍, 改赐为‘思’, 诚出圣慈, 实害圣政。且如頔之不法, 然而陛下不忍加惩, 臣恐今后不逞之徒如頔者众矣!死援頔例, 陛下何以处之?是恩曲于前而弊生于后。如以頔常入财助国, 改过来觐, 可以赎论, 夫伤物害人, 剥下奉上, 纳贿求幸, 尤不可长其渐焉。” (节选自《旧唐书》, 有删改) 译文: 于頔字允元, 河南人。最初因先人而得官任千牛, 调授华阴县尉。担任西蕃计会使, 有出使域外交涉应对的才能。 出任湖州刺史。因下县巡视, 到了方城山, 山下有水名西湖, 南朝时开凿疏浚, 灌溉农田三千顷, 因年久堵塞废弃。于頔命修堤挖塘以恢复旧貌, 每年能获稻谷蒲苇鱼类之利, 百姓赖以为生。湖州境内陆地面积狭�。懒巳送薮ρ诼窆啄�, 于頔安排葬地共有十余处。后调任苏州刺史, 疏浚沟渎, 修整街衢, 当地生民至今还仰赖他当初这些举措。吴地风俗喜敬鬼神, 于頔痛恨滥行祭礼荒废正业, 便将神庙都撤除, 只吴太伯、伍员等几个庙宇留存。虽然他治政有功绩, 但过于横暴, 追恨湖州原任县尉, 用计密施杖刑将其强行处决。观察使王纬将此事奏报朝廷, 德宗不予查究。此后于頔一再升迁, 便致书王纬声称:“承蒙你一次恶意上奏, 我得以三度升官。”他由大理卿升任陕虢观察使, 自以为得意, 越发恣意逞威施虐。对官吏日日施加责罚, 他们心中恐惧不安甚于被重重地踏上一只脚。属吏姚岘不堪忍受凌辱, 同兄弟泛舟黄河时, 投河而死。 贞元十四年, 于頔任襄州刺史, 被委派为山南东道节度观察使。所辖地域与蔡州毗邻, 吴少诚反叛, 于頔率兵赴唐州, 收吴房、郎山县, 又在濯神沟击溃贼人。这时便扩大军队编制, 招募战士, 兵器犀利甲胄精良, 亻严然有独霸汉南之地的架势。部属中稍有不如他意的, 一概以军法处置。于是向朝廷请求襄州为大都督府, 级别同于郓州、魏州。当时德宗正姑息迁就各方镇, 听说于頔的奏请, 也无可奈何, 只有应从而已。于頔之奏请皇上无不从, 于是他公然搜刮钱财, 肆意虐杀无辜, 专门干些欺上凌下的事。 及至宪宗即位, 威严振肃四方, 于頔稍有警惕畏惧。入朝谒见天子, 被册封为司空、平章事。元和十年, 王师讨伐淮州、蔡州叛逆, 诸侯王贡献钱财资助军队, 于頔进奉银七千两、金五百两、玉带二条, 诏命不收, 又退还于頔。元和十三年, 于頔上表请求辞官归家, 宰臣拟授他太子少保, 皇上御笔改为太子宾客。那年八月于頔去世, 追赠太保, 谥号为“厉”。其子季友伴随皇上在御苑狩猎, 向穆宗诉说, 穆宗便赐于頔谥号为“思”。 太常博士王彦威又上疏说:“古时圣王建立加谥之法, 是为了彰扬善恶, 表明奖惩。于頔一时重权在握, 便肆行暴虐, 使人神共愤, 法令不容。他杀戮无辜, 惩�!⒗账髅挥兄咕�, 因此臣给他定谥号为‘厉’。现在陛下不忍, 改赐为‘思’, 的确出于圣上的慈心, 但确实损害了圣上的政德。再说像于頔这样不遵法度, 但陛下不忍加以惩罚, 臣担心今后像他这样的不法之徒就更多了, 死后也要依于頔之例奏请美谥, 陛下怎样处置呢?这样做是圣恩误加于前人, 而弊端生发于后世。如果凭着于頔时常贡献财物资助国家, 改正过错来朝谒拜, 两度出使远域, 那么可以抵消对他的谴责。但是他伤物害人, 剥下奉上, 纳贿求宠, 长这种日益滋蔓的恶行尤其不可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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