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李翱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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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 原文: 李翱, 字习之, 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 授校书郎。元和初, 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 十四年, 太常丞王泾上疏请去太廟朔望上食, 诏百官议。议者以《开元礼》, 太庙每岁礿、祠、蒸、尝、腊, 凡五享。天宝末, 玄宗令尚食每月朔望具常馔, 令宫闱令上食于太庙, 后遂为�!S墒撬吠皇映�, 比之大祠。翱奏议曰: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太庙上食之文, 以礼断情, 罢之可也。至若陵寝上食, 采《国语》、《礼记》日祭、月祭之词, 因秦、汉之制, 修而存之, 以广孝道可也。如此, 则经义可据, 故事不遗。大礼既明, 永息异论, 可以继二帝三王, 而为万代法。与其渎礼越古, 贵因循而惮改作, 犹天地之相远也。”知礼者是之, 事竟不行。 翱性刚急, 执政虽重其学, 而恶其激讦, 故久次不迁。翱以史官记事不实, 奏状曰:臣谬得秉笔史馆, 以记注为职。夫劝善惩恶, 正言直笔, 纪圣朝功德, 述忠贤事业, 载奸臣丑行, 以传无穷者, 史官之任也。今之作行状者多是其门生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 。和此不唯其处心不实, 苟欲虚美于受恩之地耳。故为文则失《六经》之古风, 纪事则非史迁之实录。臣今请作行状者, 但指事实, 直载事功。假如作《魏徵传》, 但记其谏诤之辞, 足以为正直;若考功视行状, 不依此者不得受。依此, 则考功下太常, 牒史馆, 然后定谥。伏乞以臣此奏下考功。”从之。 翱自负辞艺, 以为合知制诰, 以久未如志, 郁郁不乐。因入中书谒宰相, 面数李逢吉之过失。逢吉不之�!0啃牟蛔园�, 乃请告。满百日, 有司准例停官, 逢吉奏授庐州刺史。太和初, 入朝为谏议大夫, 寻以本官知制诰。 初, 谏议大夫柏耆将使沧州军前宣谕, 翱尝赞成此行。柏耆寻以擅入沧州得罪, 翱坐谬举, 左授少府少监。俄出为郑州刺史。九年, 转户部侍郎。七月, 会昌中, 卒于镇, 谥曰文。——《旧唐书·李翱列传》 译文: 李翺, 字习之。贞元十四年考中进士, 授予校书郎一职。元和初年, 转任国子博士和史官修撰等职。 贞元十四年(819年), 太常丞王泾上疏请求取消朔日望日在太庙献食的礼仪, 皇帝下诏叫百官商议。议论的人依据《开元礼》, 认为太庙每年只有礿、祠、蒸、尝、腊礼, 共五次祭祀。天宝末年, 唐玄宗命令掌管膳食的尚食局在每月朔日望日准备好平常食物, 又命令宫闱令到太庙去进献食物, 以后这便成为常制。从此朔日望日皇帝便不临朝听政, 和大型祭祠一样。李翺启奏说:我认为《贞观》《开元礼》都没有提到到太庙进食的记载, 按礼断情, 罢免这种仪式是可以的。至于像到陵寝进食, 根据《国语》《礼记》关于日祭和月祭的记载词语, 沿袭秦汉的旧制, 修改并保存继承下来, 主要用来弘扬孝道是可以的。像这样子, 是有经义可查, 旧例不遗失。大礼(君臣准则)已经形成, 就可以平息不同的议论, 可以延续下去, 成为万世之法。这跟亵渎礼制和违背古制, 只重守旧而害怕改变相比, 好像天地之间相隔遥远。知礼的人同意他的看法, 这事最后没有成功。李翺性情刚烈, 宰相虽推重他的学识, 但厌恶他的偏激直言, 因而他也长时间得不到升迁。李翺认为史官记载史事不真实, 上奏状说:“臣虽无才却在史馆执笔, 其职责是记录皇帝的言行。劝善惩恶, 正言直笔, 记录本朝的功德, 叙述忠贤之人的事业, 记载奸臣的丑行, 使其流传万世, 这是史官的责任。如今撰写行状的人, 大多是死者的门生故吏, 所以没有不虚加仁义礼智, 表忠肃惠和的。这不只是居心不实, 而且还有对自己的恩人乱加赞美的成分。所以作的文章已失去《六经》的古风, 而纪事业不像司马迁的如实记录。臣现在希望作行状的人, 只指称事实, 并公正地记录功业。比如说《魏徵传》, 他的谏诤言辞, 这就足够说明他的正直;如果掌管考核官吏的考功郎在查看行状时, 对未按要求撰写的就不要接受, 对合乎要求的由考功郎发送给太常寺, 再通报史馆, 然后议定谥号。请求把臣这个奏章发给主管考核官吏的部门备案。”皇帝听从他的建议。李翺不久暂时掌管职方员外郎事。李翺自认为有文学才华, 觉得应该担任知制诏一职, 因长期不能如愿, 所以闷闷不乐, 于是在入中书省褐见宰相李逢吉时, 当面列举了李逢吉的过失, 虽然李逢吉没和他计较, 但李翺自己心中感到不安, 于是请求休假。休假时间已满一百天, 有关部门按照先例停了他的官职, 而李逢吉又上奏举荐他为庐州刺史。大和初年, 被召入任谏议大夫, 不久以本官知制诰。当初, 谏议大夫柏耆在即将出使沧州并到军前宣谕时, 李翺对此行也表示赞成。不久柏耆因擅自进入沧州而获罪, 而李翺也因错误举荐而受到牵连, 降任少府少鉴。不久又被外任为郑州刺史。九年(835年), 转任户部侍郎。七月会昌年间, 逝于方镇任上, 谥号应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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