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冯道传·序》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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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五代史 原文: 传曰:“礼义廉耻, 国之四维;四维不张, 国乃灭亡。’’善乎, 管生之能言也!礼仪, 治人之大法;廉耻, 立人之大节。盖不廉, 则无所不�。徊怀�, 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 则祸乱败亡, 亦无所不至, 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不为, 则天下其有不乱, 国家其有不亡者 乎!予读冯道《长乐老叙》, 见其自述以为荣, 其可谓无廉耻者矣, 则天下国家可从而知 也。 予于五代得全节之士三, 死事之臣十有五, 而怪士之被儒服者以学古自名, , 而享人之 禄、任人之国者多矣, 然使忠义之节, 独出于武夫战卒, 岂于儒者果无其人哉?岂非高节 之士恶时之乱, 薄其世而不肯出欤?抑君天下者不足顾, 而莫能致之欤?孔予以谓:“十 室之邑, 必有忠信o“岂虚言也哉! 予尝得五代时小说一篇, 载王凝妻李氏事, 以一妇人犹能如此, 则知世固尝有甚人而 不得见也。凝家青、齐之间, 为虢州司户参军, 以疾卒于官。凝家素贫, 一子尚幼, 李氏 携其子, 负其遗骸以归。东过开封, 止旅舍, 旅舍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 不许其 宿。李氏顾天已暮, 不肯去, 主人牵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长恸日:“我为妇人, 不能守 节, 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斧自断其臂。路人见者环聚而嗟之, 或为弹指, , 或为之泣下。开封尹闻之, 白其事于朝, 官为赐药封疮, 厚恤李氏, 而笞其主 人者。呜呼, 士不自爱其身而忍耻以偷生者, 闻李氏之风宜少知愧哉! (选自《新五代史·冯道传·序》) 译文: 传曰:礼义廉耻, 是国家的四个重要法度;这四个法度没有确立, 国家就会灭亡。管仲善于立论真是好�。±瘛⒁牵ㄒ澹┦峭持稳嗣竦母痉ㄔ�, 廉、耻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节操。大凡无廉洁之德, 人们就没什么不索取的;无羞耻之心, 就没什么不敢做的。人如果到了这种地步, 那么灾祸、逆乱、失败、灭亡, 也就都随之而来了, 何况身为大臣却无所不取、无所不为, 那天下哪有不乱、国家哪有不亡的呢?我读冯道的《长乐老叙》, 见他自述不讲礼义廉耻反以为荣, 真可说是毫无廉耻的人了, 那么天下国家的命运也就由此可知了。 我在五代史中发现了三位保全节操的士人, 十五位为国事而死的臣子, 却深感奇怪:那些身穿儒服的士人, 以学古自称, 而且有很多人享受俸禄, 在国家任职, 但忠义的节操, 只是出自于武夫士兵, 难道在儒士中果真就没有这样的人吗?莫非是节操高尚的士人憎恶时势的浊乱, 鄙薄这样的世道而不肯出来?或者是统治天下的君主不值得顾念, 因而没有人能够招引他们出来吗?孔子认为:“十户人家的城邑, 也必定有忠信之人存在。”难道是没有根据的空话吗! 我曾经读到五代时的一篇小说, 记载王凝的妻子李氏的事情。凭一个妇人尚且能这样, 就可推知世上本来曾有这样的人而没能被发现。王凝住在青州、齐州之间, 担任虢州司户参军, 因为疾病在任上去世。王凝家中素来贫寒, 一个儿子还年幼, 李氏带着孩子, 背着王凝的遗骸回老家。向东经过开封时, 在旅舍停下, 店主见这个妇人独自带着一个孩子因而怀疑她, 不准她留宿。李氏眼看天色已晚, 不愿离去, 店主就拉着她的胳膊让她出去。李氏仰天痛哭说:“我是个妇人, 难道不能守节, 而让这只手臂被人拉扯吗?不能因这只手臂而一并沾污了我的身子!”就拿来斧头砍断了那条胳膊。看到此事的过路人都围聚在一起为她感叹, 有的情绪激动, 有的悲泣落泪。开封尹获知这事后, 向朝廷报告, 官府为她赐药治伤, 优厚地周济李氏, 而鞭打了那个旅舍主人。唉, 不珍爱自身的名节而忍辱偷生的士人, 听说李氏的风范后应当稍微知道羞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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