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陈思谦传》原文及翻译
| | 元史 原文: 陈思谦, 字景让。少孤, 警敏好学, 凡名物度数、纲纪本末, 考订详究, 尤深于邵子《皇极经世书》。文宗天历初政, 收揽贤能, 丞相高昌王亦都护举思谦, 时年四十矣。先是, 关陕大饥, 民多鬻田流徙, 及来归, 皆无地可耕。思谦言:“听民倍直赎之, 使富者收兼入之利, 贫者获已弃之业。”从之。 明年九月, 拜监察御史。时有官居丧者, 往往夺情起复, 思谦言:“三年之丧, 谓之达礼, 自非金革, 不可从权。”遂著于令。有诏起报严寺。思谦曰:“兵荒之余, 当罢土木, 以纾民力。”帝嘉之, 赐缣绮旌之。元统二年六月, 召为中书省员外郎, 上言:“强盗但伤事主者, 皆得死罪。而故杀从而加功之人, 与斗而杀人者, 例杖一百下, 得不死, 与私宰牛马之罪无异, 是视人与牛马等也, 法应加重。”遂令法曹议, 著为定制。 至正元年, 岁凶, 盗贼蜂起, 剽掠州邑, 思谦力言于执政, 当竭府库以赈贫民, 分兵镇抚中夏, 以防后患。庐州盗起, 思谦亟命庐州路总管杭州不花领弓兵捕之, 而贼已不可扑灭矣。言于宣让王帖木儿不花曰:“承平日久, 民不知兵, 王以帝室之胄, 镇抚淮甸, 岂得坐视!思谦愿与王戮力殄灭。且王府属怯薛①人等, 数亦不少, 必有能摧锋陷阵者, 惟王图之。”王曰:“此吾责也, 但鞍马器械未备, 何能御敌?”思谦括官民马, 置兵甲, 不日而集, 分道并进, 遂禽渠贼, 庐州平。既而�?芙苫�, 又言于王曰:“�?芏�, 亟调芍陂屯卒用之。”王曰:“非奉诏, 不敢调。”思谦言:“非常之变, 理宜从权;而擅发之罪, 思谦坐之。”王感其言, 从之。 寻召入, 为集贤侍讲学士, 修定国律。十三年, 升中丞, 年近七十, 上章乞身, 不允, 特旨进一品, 授荣禄大夫。入谢, 感疾, 及命下, 强拜受命, 明日卒。 《元史·列传七十一》 【注】①怯薛:蒙古语, 宫廷侍卫。 译文: 陈思谦, 字景让。思谦少年时期丧父, 机警聪敏好学, 对事物的名称数量、法制的始末都有详尽的研究, 对邵子《皇极经世书》研究尤深。文宗天历初年问政, 朝廷征集贤能之士, 丞相高昌王亦都护推举陈思谦, 当时他已经四十岁了。在此以前, 关陕发生饥荒, 百姓很多卖地逃亡, 回来后, 都无地可耕。陈思谦说:“听凭(允许)百姓以一倍的价钱赎回卖出的土地, 使富人收获两倍的利益, 穷人获得已抛弃的产业。”朝廷听取了他的意见。 第二年九月, 陈思谦被授予监察御史一职。当时官员因父或母去世而辞去职务在家中守孝, 但往往守孝期未满就被起用。陈思谦说:“三年之丧, 叫做通行的礼节, 若非战争时期, 是不可以随意改变的。”于是记载到法令中。皇帝下诏, 修建报严寺。陈思谦说:“兵荒之后, 应停止土木建设, 以宽舒民力。”皇帝称赞他, 并且赐给缣绮表彰他。元统二年六月, 召思谦为中书省员外郎, 陈思谦进言:“强盗中只要伤了当事人的, 都被判为死罪, 但是那些跟随他人以实际行动帮助杀人的故意杀人者, 与互相争斗而杀人的, 按照律例杖击一百下, 没有被判为死罪, 与私自宰杀牛马的罪行没有什么不同, 这是把人与牛马同等看待, 法律应当加重(故意帮助杀人者的)罪行。”于是命令司法官员商议, 写入律例, 成为定制。 至正元年, 是饥荒之年, 盗贼蜂拥而起, 抢劫掠夺州邑, 陈思谦极力向执政者建议, 应竭尽府库的粮食赈济贫民, 分兵镇守抚慰中原地区, 以防后患。庐州盗贼四起, 陈思谦急命庐州路总管杭州不花率领弓兵捕捉, 但盗贼势力已经不可扑灭。陈思谦对宣让王帖木儿不花说:“太平的日子久了, 百姓不知有战争, 王爷凭借皇室后代的身份, 镇守淮甸, 怎能坐视不理?思谦愿与王爷合力征讨灭除盗匪。况且王府的武将番值宿卫人数不少, 一定有能冲锋陷阵的人, 只要你谋划(就能成功)。”宣让王说:“这是我的职责, 但鞍马兵器未准备齐全, 怎么能够抵御敌人?”陈思谦收集官民的马匹、置备兵器盔甲, 没多长时间就集中起兵力, 分路并进, 于是擒获了匪首, 庐州之盗被平定。后来, 颍州盗匪即将渡过淮河, 陈思谦又对宣让王说:“颍州盗匪东侵, 应赶快调集芍陂的屯兵使用。”宣让王说:“没有接到诏令, 不敢调动。”陈思谦说:“(遇到)不寻常的变故, 理应采用变通手段;擅自调兵的罪名, 由我承�!!毙猛醣凰幕案卸�, 听从了他的建议。 不久, 陈思谦被召回京城, 任集贤侍讲学士, 修定国家法律。十三年, 晋升中丞, 年近七十, 上书请求告老离职, 不被允许, 皇上特为降旨, 进一品官阶, 授予荣禄大夫。陈思谦入宫拜谢, 感染疾�。鹊饺蚊�, 勉强拜谢接受任命, 次日即逝。
相关练习:《元史·陈思谦传》阅读练习及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