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僧珍为官》原文及翻译
|
| 梁书 原文: 吕僧珍为官, 不私亲戚。其侄以贩葱为业, 僧珍既至①, 乃弃业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②国重恩, 无以③报效;汝等自有常分④, 岂可妄求, 但当速返葱肆⑤。”僧珍住市北, 前有督邮廨⑥, 乡人咸劝徙廨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邮, 官廨⑦也, 置立以来, 便在此地, 岂可徙之益吾私宅!”姊适于氏, 住在市西, 小屋临路, 与列肆杂处, 僧珍常导从卤薄到其宅, 不以为耻。 (选自姚思廉《梁书 吕僧珍传》) 译文: 吕僧珍当官, 不偏私于亲戚。他的侄子把贩卖葱作为职业, 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时, 于是就放弃卖葱的职业, 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职。吕僧珍说:“我承担国家重大的恩情, 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你本来就有正当的职业, 怎么可以胡乱请求得到不该得的职份呢?你只应当赶快回到葱店里。”吕僧珍的家住在市北, 前面建有督邮的官署, 乡人都劝他迁移官署来扩建住宅。吕僧珍恼怒地说:“督邮, 是官府的房子, 从建造以来就一直在这里, 怎么可以搬迁官署的地方来扩大自己的住宅呢?”姐姐嫁给于氏, 住在市西, 房子靠近大路, 附近有许多杂货铺。吕僧珍常带仆人到姐姐家来, 并不认为这是耻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