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王准之传》原文及翻译
| | 宋书 原文: 王准之, 字元曾, 琅邪临沂人。高祖彬, 尚书仆射。曾祖彪之, 尚书令。祖临之, 父讷之, 并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 练悉朝仪, 自是家世相传, 并谙江左旧事, 缄之青箱, 世人谓之“王氏青箱学”。准之兼明《礼》 《传》 , 赡于文辞。起家为本国右常侍, 桓玄大将军行参军。玄篡位 , 以为尚书祠部郎。义熙初, 又为尚书中兵郎, 迁参高祖车骑中军军事, 丹阳丞, 中军太尉主簿, 出为山阴令, 有能名。预讨卢循功, 封都亭侯。又为高祖镇西、平北、太尉参军。宋台建, 除御史中丞, 为僚友所惮。 准之父讷之、祖临之、曾祖彪之至准之, 四世居此职。坐世子右卫率谢灵运杀人不举免官。高祖受命, 拜黄门侍郎。永初二年, 奏曰: “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禫① 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为制江左以来, 唯晋朝施用;缙绅之士, 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 以大顺群心。丧也宁戚, 著自前训。今大宋开泰, 品物遂理。愚谓宜同即物情, 以玄义为制, 朝野一礼, 则家无殊俗。 ”从之。迁司徒左长史, 出为始兴太守。元嘉二年, 为江夏王义恭抚军长史、历阳太守。行州府之任, 绥怀得理, 军民便之。 寻入为侍中。明年, 徙为都官尚书, 改领吏部。性峭急, 颇失缙绅之望。出为丹阳尹。准之究识旧仪, 问无不对, 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录尚书事, 每叹曰: “何须高论玄虚, 正得如王准之两三人, 天下便治矣。”然寡乏风素, 不为时流所重。撰《仪注》 , 朝廷至今遵用之。十年, 卒, 时年五十六。追赠太�!� (节选自《宋书•王准之传》) [注]①祥禫, 丧祭名。 译文: 王准之, 字元曾, 是琅邪郡临沂人。高祖名叫彬, 曾任尚书仆射。曾祖名叫彪之, 曾任尚书令。祖父名叫临之, 父亲名叫讷之, 都担任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 熟悉朝廷礼仪, 从此世代相传, 都熟悉江左旧事, 把它封在青箱里, 世人称之“王氏青箱学”。 准之兼通《礼》 《传》 , 善于文辞。起初担任本国右常侍, 在桓玄大将军府任行参军一职。桓玄篡位 后, 任命他为尚书祠部郎。义熙初年, 又任尚书中兵郎, 升任参高祖车骑中军军事, 先后任丹阳丞, 中军太尉主簿, 又到地方上任山阴令, 以能干闻名。因讨伐卢循有功, 被封为都亭侯。后又任高祖镇守西、平北、太尉参军等职。刘宋建朝后, 担任御史中丞, 被同僚所忌惮。 准之的父亲讷之、祖父临之、曾祖彪之一直到准之, 四代同居此职。因世子右卫率谢灵运杀人一案被牵连定罪, 免官。高祖登基后, 任命他为黄门侍郎。永初二年, 准之上奏: “郑玄注《礼》记载, 三年守丧, 以守满二十七月为吉, 古今学者都认为合乎礼制, 晋朝初年采用王肃的建议, 祥禫之祭共月, 因此二十五个月后除丧服, 从此把他作为礼制, 江左以来, 只有晋朝这样施行;官员读书人, 都遵守玄义。先王制定礼制, 是为了顺应民心。守丧必须哀伤, 这是遵守前代训诫。现在大宋初立, 推究情理。我认为应该效仿以前, 把玄义作为制度, 朝野礼节统一, 那么各家就没有不同的习惯。 ”皇帝听从了他。升任司徒左长史, 调任始兴太守。元嘉二年, 担任江夏王义恭抚军长史、历阳太守。代理州府之职, 治理得法, 军民都能得利。 不久入朝担任侍中。第二年, 调任都官尚书, 又改到吏部任职。性情严厉急躁, 很失官员之心。到地方上任丹阳尹。准之熟识旧仪, 别人请教他时, 他没什么答不上的, 当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担任录尚书事一职, 经常叹惜: “哪里用得着高论玄虚, 像王准之这样的人只要两三个, 天下便太平了。”然而(王准之)缺少风采素养, 不为社会主流所看重。撰写《仪注》 , 朝廷至今遵守施用。十年后, 挂了, 时年五十六。被追赠为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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