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沈作宾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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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 原文: 沈作宾, 字宾王, 世为吴兴归安人。以父任入仕, 监饶州永平监, 冶铸坚致, 又承诏造雁翎刀, 称上意, 连进两资。中刑法科, 历江西提刑司检法官, 入为大理评事。改秩, 通判绍兴府。帅守丘崇遇僚吏刚严, 作宾从容裨赞, 每济以宽。秩满, 知台州, 首访民疾苦, 弛盐禁, 宽租期, 均徭役, 更酒政, 决滞狱, 五十日间尽除前政之不便民者, 邦人胥悦;而前守嫉其胜己, 巧媒蘖之, 罢去。民请于朝, 借留不遂, 为立“留贤碑”。 庆元初, 历官至淮南转运判官, 以治办闻。直华文阁, 因其任。擢太府少卿, 总领淮东军马钱粮, 继升为卿。寻除直龙图阁, 帅浙东, 知绍兴府。入对, 奏:“徽州、南康军月桩不如期, 朝廷科降额, 比年曰‘权免一次’, 来年督促如初, 适足启吏奸、重民害, 乞明诏示。又楚州武锋一军已招三千五百余人, 朝廷初欲减戍, 数年未就纪律:一, 主将望轻;二, 郡守节制不为礼;三, 训练不尽其能。愿令本州少假借, 责之练习, 期以岁月, 考绩用成否, 上于朝而黜陟之。”上嘉纳。韩侂胄方用事, 族有居越者, 私酿公行, 作宾逮捕置于狱, 而窜其奴。 未几, 除龙图阁待制, 知平江府, 请得节制许浦水军, 诏可。郡有使臣, 故海盗也, 作宾使招诱其党既至慰勉之锡衣物又得强勇者几千人置将以统之号曰义士复募郡城内外恶少亦几千人, 号曰“壮士”。衣粮器械皆视官军, 而轻捷善斗过之, 于是海道不警, 市井无哗。寻命参督府, 兼权镇江府。请留戍兵千人, 又欲以江、闵新军二千人易旧军千人, 备不虞。朝廷难之, 遂请祠。言者继及之, 复召为户部侍郎。军兴之余, 国力殚耗, 见存金谷, 仅支旬日。作宾考逋负, 柅吏奸, 阅三月即有半年之储。 (节选自《宋史·沈作宾传》) 译文: 沈作宾, 字宾王, 世代为吴兴归安人。凭借父亲的军功入朝做官, 监管饶州永平监, 冶炼铸造坚固精密的东西, 又奉命锻造雁铜刀, 符合皇上的心意。入朝担任大理评事。后来政变了官阶低超兴度通判。任期满, 执掌台州政务, 首先了解民众的疾苦, 松弛盐政政策, 宽限租赁期眼, 平均徭役, 五十天内完全废除了之前不利于百姓的政令, 这里的人都很高兴, 但之前的太守嫉妒他胜过自己, 借机构陷他, 沈作宾被免职。当地百姓向朝廷请求留用(沈作宾), 没有成功, 就为他树立了“留贤碑”。任职大理正, 有因亲属而徇私的嫌疑, 改任太府丞, 升任刑部郎。 庆元初年, 先后连任官职到淮南转运判官。不久授任直龙图阁, 执掌绍兴府大权。进入朝堂, 上奏说, “徽州、南康支应军饷的月桩钱不接时间征收, 近年说“暂免一次’, 第二年又和原来一样继续监督、催促, 请求皇上明察并下令处理这件事。”皇上赞许他并采纳了他的建议。 担任两浙转运副使。进入朝堂, 上奏说, “殡宫这里, 每年拔经费四万有余, 红色涂漆尚未破旧, 再涂上一层装饰, 墙壁都存在, 从而再开始改变, 胡乱花费、不计后果。这不是用来安妥神灵、彰显孝道的办法。今后有集中修缮的时候, 向朝廷报告, 下面的臣子稽查状况而审核其是否属实, 拟定圣旨, 然后动用大批人力去做。”皇上多次点头答应了这件事, 但负责修缮的人却不高兴。 不多久, 在平江府任职, 州郡有个使臣, 原本是海盗, 沈作宾让他引诱他曾经的同党, (这个使臣)来了之后, 安慰劝勉他, 还赠给(他)衣物, 又招慕了几千个强壮勇猛的人, 设置了将领来统帅他们, 称他们为“义士”;又招募了几千个品行恶劣的年轻男子, 称他们为“壮士”, 这些人的衣服、粮食、兵器等都可以和官军相比, 但比官兵骁勇善战, 自此, 这里海路没有警报, 街市上不再吵闹。不久命令参赞督府, 兼代理镇江府。(沈作宾)请求留下戍守的官兵一千人, 又准备用江苏、福建新队中的两千人换掉旧军队中的一千人, 以防出现意外。军队力量壮大的同时, 国家财力日益消耗, 现存的金银谷子, 仅仅能维持十天。沈作宾追查拖欠的赋税、债务, 阻止奸猾官吏的不良行为, 过了三个月就有了半年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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