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勇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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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 原文: 世之论者曰:“惠者轻与, 勇者轻死。临财而不訾①, 临难而不避者, 圣人之所�。又幸�。” 吾曰:不然!惠者重与, 勇者重死。临财而不訾, 临难而不避者, 圣人之所疾, 而小人之行也。 故所谓君子之行者有二焉:其未发也, 慎而已矣;其既发也, 义而已矣。慎则待义而后决, 义则待宜而后动, 盖不苟而已矣。《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言动者贤、不肖之所以分, 不可以苟尔。是以君子之动, 苟得已则斯静矣。故于义有可以不与不死之道, 而必与必死者, 虽众人之所谓难能, 而君子未必善也;于又有可与可死之道, 而不与不死者, 虽众人之所谓易出, 而君子未必非也。是故尚难而贱②易者, 小人之行也;无难无易而惟义之是者, 君子之行也。 《传》曰:“义者, 天下之制也。”制行而不以义, 虽出乎圣人所不能, 亦归于小人而已矣。季路之为人, 可谓贤也。而孔子曰:“由也好勇过我, 无所取材。”夫孔子之行, 惟义之是。而子路过之, 是过于义也。为行而过于义, 宜乎孔子之无取于其财也。勇过于义, 孔子不�。蚧葜谝�, 亦可知矣。 孟子曰:“可以与, 可以无与, 与伤惠;可以死, 可以无死, 死伤勇。”盖君子之动, 必于义无所疑而后发。苟有疑焉, 斯无动也。《语》曰:多见阙殆③, 慎行其余, 则寡悔。言君子之行当慎处于义尔!而世有言孟子者曰:“孟子之文, 传之者有所误也。孟子之意当曰:‘无与伤惠, 无死伤勇’。”呜乎, 盖亦弗思而已矣! (注)①訾:衡量, 计量。②贱:轻视。③阙殆:不做危险的事。 译文: 世人讨论说:“惠者不在意送人东西, 勇者不在意死亡。面对财产不去算计, 面临危难不知逃避, 是圣人选拔的对象, 这是君子的行为。” 我认为不是这样。我的观点是:惠者看重送人东西, 勇者看重死亡。面对财产不去算计, 面临危难不知逃避, 这种人是圣人痛恨的对象, 是小人的行为。 因此所说的君子行为有两方面:在没有做的时候很谨慎, 已经做了要坚守道义。谨慎地看它符合道义才行动, 符合道义而且时机允许再去做, 不能苟且。《易经》上说:“吉凶悔恨都从行动中产生出来”, 意思是说, 行动者贤能和不肖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苟且行动。因此君子的行为, 假如能停止就安静下来。所以在义的方面来讲有可以不送东西不去死的方法, 即使有一定送东西一定去死的情况, 即使众人认为难能可贵, 但君子不一定认为好;在义的方面讲有可以送东西可以去死的方法, 却不送东西不去死, 即使众人认为容易做, 而君子却不一定认为不难。因此推崇困难而轻视容易是小人的行为;不考虑困难还是容易, 只是依据道义做事, 这是君子的行为。 《传》说:“义是制约天下的。”制约行为却不按照道义, 虽然是圣人也不能做的事, 也只能归入小人的行列。子路的为人可以说很贤能了, 可孔子说:“仲由喜欢好勇斗狠, 在这方面超过我, 在才能上却一无所取。”孔子行事只坚守道义, 而子路超过了他, 是在义的方面超过他, 行事超出了义的限度, 所以孔子认为他在才德方面一无所取是应该的。勇敢超出道义, 孔子认为不值得效仿, 那么惠超过道义的时候, 也就可想而知了。 孟子说:“可以给, 也可以不给, 给了就妨害惠;可以死, 也可以不死, 死了就妨害勇。”君子的行为一定在道义方面无所疑问才行动, 如果还有疑问, 就不会行动。《论语》上说:“多观察不做危险的事, 谨慎地做其他的事情, 就少有后悔”, 意思是说君子的行为要谨慎地坚守道义!可世上有解释孟子文意的人说:“孟子的文章, 在流传中有了缺误。孟子的意思是说:‘不给与就妨害了惠, 不去死就妨害了勇。’”唉, 这种人简直就是没有用脑子思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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