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唐纪五十四》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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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治通鉴 原文: 元和四年七月, 壬戌, 御史中丞李夷简弹京兆尹杨凭贪污僭侈。丁卯, 贬凭临贺尉。宪宗命尽籍凭资产, 李绛谏曰:“旧制, 非反逆不籍其家。”上乃止。元和五年, 以王锷为河东节度使。上左右受锷厚赂, 多称誉之, 上命锷兼平章事。权德舆曰:“唐兴以来, 方镇非大忠大勋, 则跋扈者。今锷既无忠勋, 朝廷又非不得已, 何为遽以此名假之!”上乃止。元和六年, 宦官恶李绛在翰林, 以为户部侍郎, 判本司。上问绛:“故事, 户部侍郎皆进羡馀, 卿独无进, 何也?”对曰:“守士之官, 厚敛于人以市私恩, 天下犹共非之。况户部所掌, 皆陛下府库之物, 给纳有籍, 安得羡馀!若自左藏输之内藏以为进奉, 是犹东库移之西库, 臣不敢踵此弊也。”上嘉其直。上问宰相:“为政宽猛何先?”权德舆对曰:“秦以惨刻而亡, 汉以宽大而兴。太宗观《明堂图》, 禁杖人背, 是故安、史以来, 屡有悖逆之臣, 皆旋踵自亡, 由祖宗仁政结于人心故也。然则宽猛之先后可见矣。”上善其言。以卢坦为判度支。或告泗州刺史薛謇为代北水运使有异马不以献事下度支使巡官往验未返上迟之使刘泰昕按其事户坦曰:“陛下既使有司验之, 又使品官继往, 岂大臣不足信于品官乎!臣请先就黜免。”上召泰昕还。秋, 九月, 富平人梁悦报父仇, 杀秦杲, 自诣县请罪。敕:“礼、法二事, 皆王教之大端, 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职方员外郎韩愈议, 以为:“盖以不许复仇, 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 则人将倚法专杀。宜定其制曰:‘凡复父仇者, 事发, 具申尚书省集议奏闻, 酌其宜而处之。’”敕:“梁悦杖一百, 流循州。 (节选自《资治通鉴·唐纪五十四》) 译文: 元和四年七月, 壬戌, 御史中丞李夷简弹劾京兆尹杨凭贪污、过度奢侈。丁卯, 贬杨凭为临贺尉。宪宗命令全部没收杨凭的资产, 李绛劝谏说:“按照旧例, 不是谋反叛逆的罪行, 就不没收罪犯的家产。”皇上才停止。元和五年, 任命王锷为河东节度使。宪宗身边的人收受了王锷丰厚的贿赂, 大多称赞他。宪宗让王锷兼任平章事。权德舆说:“唐朝兴起以来, 藩镇节度使不是特别忠心或立有大功的, 就是骄横跋扈的。现在, 王锷既没有显示忠心建立勋劳, 朝廷也不是迫不得已, 为什么要急着将这个官职给予他呢!”皇上才停止。元和六年, 宦官厌恶李绛在翰林院, 使他担任户部侍郎。宪宗责问李绛:“依照惯例, 户部侍郎都要进献额外税收, 唯独你不进献, 为什么呢?”李绛回答说:“守卫疆土的官员, 向百姓征收沉重的赋税来换取私人的恩惠, 天下的人们尚且共同非难他们。”何况户部掌管着的, 都是陛下府库中的财物, 支出与交纳都有登记, 怎么会有额外的税收?如果将财物从左藏库转移到内库, 作为进献的供物, 这就如同将财物从东边的库房搬到西边的库房, 我不敢沿袭这种弊病。”宪宗嘉许李绛的耿直。宪宗询问宰相:“治理国家宽厚与严厉哪个居于首位?”权德舆回答说:“秦朝因残酷苛刻灭亡, 汉朝因宽和大度兴盛。太宗观看《明堂图》, 禁止杖打犯人的脊背, 因此安史以来, 屡次出现悖乱忤逆的臣子, 都很快灭亡了, 这是由于祖宗的仁政维系着人心的缘故啊。既然这样, 那么宽厚和严厉哪个更重要就知道了。”宪宗认为他的话很对。任命卢坦为判度支。有人告发泗州刺史薛謇在担任代北水运使时, 有一匹不同寻常的好马, 却没有进献上来。事情交给度支查问, 命令巡官前去验察, 尚未返回, 宪宗嫌事情办得太慢, 便让刘泰昕按察此事。卢坦说:“陛下已经让主管部门验察此事, 却又让宦官前往, 难道大臣比宦官还不值得相信吗!请让我先来接受罢免吧。”宪宗将刘泰昕传召回来了。秋季, 九月, 富平人梁悦为父亲报仇, 杀死了秦杲, 自己到县衙请求治罪。敕书称:“礼教与法令两事, 都是帝王实行教化的重大根据, 应该让都省召集有关人员讨论上报。”职方员外郎韩愈议论, 认为:“如果不允许为父报仇, 便伤害了孝子的心意, 而且违背了先王的遗训;如果允许报仇, 那么人们将依仗法令擅自杀人。应该制定制度:‘凡是为父亲报仇的案件, 事情发生后, 应当详细地申报尚书�。缮惺槭≌偌泄厝嗽碧嘎凵媳�, 斟酌合适的办法来处理。’”宪宗敕令:“对梁悦处以杖刑一百, 流放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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