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二事》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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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献廷《广阳杂记》 原文: 洪经略入都后, 其太夫人犹在也。自闽迎入京。太夫人见经略大怒骂, 以杖击之, 数其不死之罪。曰:“汝迎我来, 将使我为旗下老婢耶?我打汝死, 为天下除害。”经略疾走得免。太夫人即买舟南归。 黄石斋先生被执, 拘禁中, 洪承畴往视之, 先生闭目不视。洪既出, 先生举笔疾书一联。曰:“史笔流芳, 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 不得报国反成仇。”盖成仇与承畴同音也。 译文: 洪承畴进入北京后, 他的母亲还活在人间。他把他的母亲从福建迎接到北京后, 他母亲一看到他就非常愤怒地责骂他, 用自己的手杖打他, 一一数落他没有为国捐躯的罪过, 说:“你把我接来, 将要让我成为清朝的老婢女吗?我把你打死, 是替天下百姓除害。”洪承畴快速地跑掉了才没有打到他。他母亲就雇了船回南方老家去了。 黄石斋先生被清兵抓住了, 然后关押着。洪承畴前去看他, 黄先生闭着眼睛不看他。洪承畴出来后, 黄先生拿起笔来迅速写下一副对联。上面写着:“史笔流芳, 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 不得报国反成仇。”原来“成仇”和“承畴”正好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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