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王安石破常规》原文和译文
| | 梦溪笔谈 王安石破常规 原文 嘉佑中, 进士奏名讫未御试, 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 不知言之所起, 人亦莫知俊民为何人。及御试, 王荆公时为知制诰, 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人为详定官。旧制:御试举人, 设初考官, 先定等地, 复弥之, 以送复考官, 再定等第, 乃付详定官, 发初考官所定等, 以对复考之等, 如同即已, 不同, 则详其程文, 当从初考, 或从复考为定, 即不得别立等。是时王荆公以初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者, 于行间别取一人为状首杨乐道守法以为不可。议论未决, 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官, 闻之, 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 从道十日前已闻王俊民为状元, 事必前定, 二公恨自苦耳。”即而二人各以己意进禀, 而诏从荆公之请。及发封, 乃王俊民也。详定官得别立等, 自此始, 遂为定制。 译文 嘉佑年间, 礼部上报进士名额完后, 皇上还没有举行殿试, 京城里就谣传王俊民是状元, 不知道谣言从哪儿传出来的, 人们也不知道王俊民是什么样的人。到殿试时, 王安石当时担任知制诰, 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两人任详定官。过去的制度规定, 殿试举人, 设立初考官, 先确定等级, 再密封好, 把他送给审查考官, 再定一次等级, 才交付详定官, 打开初考官所定的等级, 用来对照审查考官的等级, 如果相同就可以, 不同就要审核那进呈的文章, 确定按照初考还是审查的等级为准, 也就是不能另外确定等级。那时王安石认为初考官、审查考官所定的第一人都不恰当, 就在同等级中另外选了1人为状元, 杨乐道遵守规章, 认为不能这样。两人商议又作不出决定, 太常少卿朱从道当时任密封官, 听说这事, 对同僚说:“两位何必费力争执, 从道我10天前已经听说王俊民是状元了, 这样的事一定早已定好, 两位可惜自找苦吃了”不久, 两人各自把自己的想法向皇帝报告, 皇上诏令采纳王安市的请求。等到打开密封的名单, 就是王俊民。详定官可以另外确定等级就从这时开始。并且成为了固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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