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婴《田子为相》原文及翻译
| | 韩婴 《韩诗外传》[汉]韩婴著 卷九 第二章 田子为相, 三年归休, 得金百镒奉其母, 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 不食乎?治官如此, 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 尽力至诚, 不义之物, 不入于馆③。为人臣不忠, 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④。”田子愧惭, 走出, 造⑤朝还金, 退请就狱⑥。王贤其母, 说其义, 即舍田子罪, 令复为相, 以⑧金赐其母。《诗》⑨曰:“宜尔子孙承承兮。”言贤母使子贤也。 注释 ①归休:休假回家。 ②镒:二十两。 ③馆:这里指“家”。 ④子其去之:你把这东西拿走。 ⑤造:往, 到。 ⑥就狱:接受处分。就, (本意:靠近)进入。 ⑦舍:舍弃。这里指“赦免”。 ⑧以:把, 拿。 ⑨《诗》:此指《诗经》。《诗经》共收集了311篇诗歌(又称诗三百) ⑩为:担任。 译文 田子担当宰相, 三年后休假回家, 得到很多金子献给他的母亲。母亲问他说:“你怎么得到这些金子的?”他回答说:“这是我当官的俸禄。”母亲说:“当宰相三年, 难道不吃饭?像这个样子当官, 不是我所希望的。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应该努力做到十分诚实。不应该得到的东西, 不要拿进家门。作为国家的臣子不忠诚, 也就是当儿子的不孝顺。你把这东西拿走。”田子很惭愧地跑了出去, 到朝堂上退还金子, 然后请求君王让自己接受处分。君王认为他母亲很贤慧, 因田子母亲的深明大义而高兴, 于是就赦免了田子的罪, 叫他重新当上宰相, 把金子赏给了他的母亲。《诗经》说:“教育你的子孙时要谨慎小心啊。”说的是贤惠的母亲使子孙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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