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送蔡元振序》原文及翻译
| | 曾巩 原文: ①古之州从事①, 皆自辟士, 士择所从, 故宾主相得也。如不得其志, 去之可也。今之州从事, 皆命于朝, 非惟守不得择士, 士亦不得择所从, 宾主岂尽相得哉!如不得其志, 未可以辄去也。故守之治, 从事无为可也;守之不治, 从事举其政, 亦势然也。议者不原其势, 以为州之政当一出于守。从事举其政, 则为立异, 为侵官。噫!从事可否其州事, 职也, 不惟其同守之同。则舍己之是而求与之同, 可乎不可也?州为不治矣, 守不自任其责, 己亦莫之任也, 可乎不可也?则举其政, 其孰为立异邪?其孰为侵官邪?议者未之思也。虽然, 迹其所以然, 岂士之所喜然哉!故曰, 亦势然也。 ②今四方之从事, 惟其守之同者多矣。幸而材从事, 视其政之缺, 不过室于叹、途于议而已。脱然莫以为己事。反是焉, 则激。激亦奚以为也?求能自任其责者少矣。为从事乃尔, 为公卿大夫士于朝, 不尔者其几邪! ③临川蔡君, 从事于�。际云湮�。汀诚为州治也, 蔡君可拱而坐也;诚未治也, 人皆观君也。无激也, 无同也, 惟其义②而已矣, 蔡君之任也。其异日官于朝, 一于是而已矣, 亦蔡君之任也。可不懋③欤? 其行也, 来求吾文, 故序以送之。 【注释】①从事:州郡长官之僚属。 ②义:同“宜”, 适宜。 ③懋:勤奋。 译文: 古代的州从事, 都是由州太守自己聘请读书人担任, 读书人也可以自己选择他要跟随的太守, 所以上下级关系是很融洽的。如果从事觉得不顺心, 离开他的上司也是可以的。现在的州从事, 全部由朝廷任命, 不仅太守不能选择读书人, 读书人也不能选择他要跟随的太守, 上下级之间怎么能相处融洽呢!如果从事觉得不顺心, 也不能立即离开。因此太守把地方治理好了, 从事就无事可干;如果太守治理得不好, 从事只得把政事掌管起来, 这也是形势所迫�。ú坏貌唬┱庋�。好发议论的人不推究这种形势, 认为一州的政事应当由太守一人作出决定;如果从事把政事掌管起来, 那就是另立政治标准, 侵犯长官的权限。唉!从事对本州的政事表示赞成或反对, 这是他的职责, 不应该只是附和太守所赞同的意见。那么, 放弃自己的正确意见, 而只求与太守的意见保持一致, 这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呢?一州没有治理好, 太守不承担自己的责任, (而这个作从事的), 自己也不主动把政事担当起来, 这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呢?那么, 从事主动把政事担当起来, 这怎么是另立政治标准呢?这又怎么是侵犯长官权限呢?(可见), 好发议论的人并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啊。虽然如此, 推究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难道是做从事的读书人喜欢多揽事吗!所以说, 这也是形势所迫, 不得不这样啊。 现在全国各地的从事, 只知道对上司的意见随声附和的人实在太多了。幸而有个有才干的从事, 看到当地政事上的漏洞, 也不过在家里叹气, 在路上发牢骚罢了, 他那种轻慢超脱的样子, 根本就没把政事当自己的事。(如果)与这种态度相反, 就会激化与上司的矛盾。而激化矛盾, 又有什么用呢?要想找一个主动承担责任的人实在太少了。在地方上当从事是这样, 在朝廷上当公卿士丈夫的人, 不这样的又有几个呢! 临川蔡元振君, 到汀州去作从事, 开始尝试着进行政事活动。汀州如果被太守治理得好, 蔡君就可以合抱两手闲坐无事了;如果治理得不好, 人们就看蔡君你的了。你既不要激化与上司的矛盾, 也不要一味随声附和, 凡事只要做得适合分寸就好, 这是蔡君你的责任啊。如果将来有一天到朝廷上做官, 全都照这样办就行了, 这也是蔡君你的责任啊。你怎么能不自勤自勉呢?蔡君临行前, 来求我写一篇文章, 所以写了这篇赠序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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