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梁统列传·梁统传》原文及翻译
| | 后汉书 原文: 梁统字仲宁, 安定乌氏人。更始二年, 拜酒泉太守。会更始败, 赤眉入长安, 统与窦融及诸郡守起兵保境, 谋共立帅。初以位次, 咸共推统, 统固辞曰:“昔陈婴不受王者, 以有老母也。今统内有尊亲, 又德薄能寡, 诚不足以当之。”遂共推融为河西大将军, 更以统为武威大守。 性刚毅而好法律。统在朝廷, 数陈便宜。以为法令既轻, 下奸不胜, 宜重刑罚, 以遵旧典。乃上疏曰:“臣闻立君之道, 仁义为主, 仁者爱人, 义者政理, 爱人以除残为务, 政理以去乱为心。刑罚在衷, 无取于劝, 是以五帝有流、殛、放、杀之诛, 三王有大辟、刻肌之法。高帝受命诛暴, 平荡天下, 约令定律, 诚得其宜。文帝宽惠柔克, 遭世康平, 惟除省肉刑、相坐之法, 它皆率由, 无革旧章。武帝值中国隆盛, 财力有余, 征伐远方, 军役数兴, 豪桀犯禁, 奸吏弄法, 故重首匿①之科, 著知从②之律, 以破朋党, 以惩隐匿。宣帝聪明正直, 总御海内, 臣下奉宪, 无所失坠, 因循先典, 天下称理。至哀、平继体, 而即位日浅, 听断尚寡, 丞相王嘉轻为穿凿, 亏除先帝旧约成律, 数年之间, 百有余事, 或不便于理, 或不厌民心。伏惟陛下包元履德, 权时拨乱, 功逾文、武, 德侔高皇, 诚不宜因循季末衰微之轨。” 事下三公、廷尉, 议者以为隆刑竣法, 非明王急务, 施行日久, 岂一朝所厘。统今所定, 不宜开可。帝令尚书问状, 统对曰:“闻圣帝明王, 制立刑罚, 故虽尧、舜之盛, 犹诛四凶。孔子曰:‘刑罚不衷, 则人无所厝手足。’衷之为言, 不轻不重之谓也。自高祖之兴, 至于孝宣, 君明臣忠, 犹因循旧章, 不轻改革, 海内称理, 断狱③益少。至初元, 所减刑罚百有余条, 而盗贼浸多, 岁以万数。是时以天下无难, 百姓安平, 而狂狡之势, 犹至于此, 皆刑罚不衷, 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观之, 则刑轻之作, 反生大患;惠加奸轨, 而害及良善也。”议上, 遂寝不报。 后出为九江太守, 定封陵乡侯。统在郡亦有治迹, 吏人畏爱之。卒于官。 (节选自《后汉书·梁统列传》) 【注】①首匿:谓主谋藏匿罪犯。②知从:即“知纵”, 谓知道别人犯法而不检举告发。 ③断狱:审理和判决的案件。 译文: 梁统, 字仲宁, 安定乌氏人。更始二年(24), 授职酒泉太守。更始失败后, 赤眉军进入长安, 梁统与窦融以及各郡守起兵保卫本境, 大家商议要立一个统帅。开始按位次排列, 大家推选梁统, 梁统坚决推辞道:“从前陈婴不肯做王, 因为老母在世。现在我内有尊亲, 又德薄能少, 的确不能胜任。”于是大家选窦融做河西大将军, 以统做武威太守。梁统性格刚毅, 喜好法律。 开始在州郡做官。梁统在朝廷, 多次上奏对国家有利的事。他认为法令太轻, 坏人就会增多, 应该加重刑罚, 遵照旧典办事。于是上疏道:“臣下见过元、哀二帝轻判特殊的刑罚, 处理一百二十三件事, 亲手杀人的减死刑一等, 从此以后, 立下了标准, 所以人们轻易犯法, 官吏随便杀人。“臣下听说立君的道理, 以仁义为主, 仁者才能爱护人民, 义者政治才能得到治理, 爱人民就应除去残暴, 整理政治就应除去叛乱。刑罚在于适中, 不能太轻, 因此五帝有流、殛、放、杀等办法, 三王有大辟、刻肌肤等做法。孔子说:‘仁者必有勇。’又说:‘理财正辞, 禁民为非曰义。’汉高帝受天命诛暴秦, 平定天下, 约法三章, 的确十分恰当。汉文帝主张宽惠, 以柔克刚, 处在太平之世, 除省肉刑、相坐之法, 别的都依旧章办事。汉武帝时正是中国强盛之时, 财力有余, 征伐远方, 调兵多次, 一些豪杰违犯禁令, 奸吏钻法律的空子, 所以对首犯及窝藏犯极其重视, 对胁从者也应法办, 用来破除朋党, 惩罚隐匿不报之人。汉宣帝聪明正直, 统治天下, 臣下按法办事, 没有错误, 照先典办事, 天下得到治理。到了哀帝、平帝继位, 时间不长, 办案不多, 丞相王嘉随便改动先帝的旧法, 几年之内, 出了百多件事, 有的不近情理, 有的不能满足民心。现在我把一些对政体有害的地方陈述在左边:“臣下想到陛下品德高尚, 权宜时势, 拨乱反正, 功劳超过文王武王, 品德与高皇帝相通, 不应按照末代衰微的轨迹行事。 事情下达到三公、廷尉那里, 大家认为严刑峻法, 不是明王当前的急务, 旧法施行日久, 不是一个早晨改得好的。梁统所提, 不宜采纳。皇帝命令尚书问明情况, 梁统回答说:“我听说圣帝明王, 设制刑罚, 因此就是在尧舜盛世, 也有诛除四个凶恶之人的事。’孔子说:“刑罚不适当, 百姓则不知怎样去做。’中的意思就是说不轻不重。《春秋》中的惩罚, 并不回避亲戚, 主要是为了防备祸患制止混乱, 保全安定黎民百姓, 难道没有仁爱恩泽, 重视断绝凶狠残暴者之路吗?自从汉高祖立国以来, 直到汉宣帝时期, 君王英明臣下忠诚, 谋略深远广博, 却仍然因循过去的典章, 不轻易改革, 天下得到治理, 案件越来越少。到初元、建平年间, 减少的刑罚达到一百多条, 而盗贼逐渐增多, 一年之中以万计。那时因天下没有灾难, 百姓安宁平静, 而叛乱者的气势尚且到了这种程度, 这都是因为刑罚不适当, 使愚蠢之人轻易犯法造成的。由此可见, 减轻刑罚的举动, 反而会产生大的祸患;对坏人施加恩惠, 反而会伤害善良的人。”奏议呈上, 上边扣�。挥懈曰卮�。 后来梁统又出任九江太守, 定封为陵乡侯。梁统在郡也有治理的功绩, 官吏百姓都畏爱他。后死在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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