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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子·法仪》原文及翻译

        墨子
        原文: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 不可以无法仪, 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 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 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 为圆以规, 直以绳, 衡以水, 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 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 不巧者虽不能中, 依以从事, 犹逾已。故百工从事, 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 其次治大国, 皆如此。 
        (节选自《墨子•法仪》) 
        注释】①法仪:法规准则。②百工:从事各种行业的人。③矩:古代画方形的工具。④县:同“悬”, 用绳子悬一重物以测定是否垂直的工具。⑤中:符合。 



        译文:
            墨子说:天底下办事的人, 不能没有法则;没有法则而能把事情做好, 是从来没有的事。即使士人作了将相, 他也必须有法度。即使从事于各种行业的工匠, 也都有法度。工匠们用矩划成方形, 用圆规划圆形, 用绳墨划成直线, 用悬锤定好偏正, (用水平器制好平面)。不论是巧匠还是一般工匠, 都要以这五者为法则。巧匠能切合五者的标准, 一般工匠虽做不到这样水平, 但仿效五者去做, 还是要胜过自身的能力。所以工匠们制造物件时, 都有法则可循。现在大的如治天下, 其次如治大国, 却没有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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