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苏轼列传》原文及翻译(九)
| | | 宋史 【原】六年, 召为吏部尚书, 未至。以弟辙除右丞, 改翰林承旨。辙辞右丞, 欲与兄同备从官, 不听。轼在翰林数月, 复以谗请外, 乃以龙图阁学士出知颍州。先是, 开封诸县多水患, 吏不究本末, 决其陂泽, 注之惠民河, 河不能胜, 致陈亦多水。又将凿邓艾沟与�:硬�, 且凿黄堆欲注之于淮。轼始至颖, 遣吏以水平准之, 淮之涨水高于新沟几一丈, 若凿黄堆, 淮水顾流颍地为患。轼言于朝, 从之。 【译】元佑六年, 召为吏部尚书, 未到任。因弟弟苏辙任尚书右丞, 因此改任翰林承旨。苏辙辞去右丞, 想和哥哥一同任侍从官, 朝廷不许。苏轼在翰林院几个月, 又因有谗言请求外调, 于是以龙图阁学士出朝任颍州知州。在此以前, 开封所属各县多有水灾, 官吏不研究事情的本末, 决开那里的陂池湖沼, 使之流入惠民河, 河不能容纳, 以致陈州也多水灾。又要凿通邓艾沟和颖河并流, 并且凿开黄堆想让水流入淮河。苏轼刚到颍州, 派差吏用水平尺度量地形, 发现淮河的涨水高出新沟近一丈, 如果凿开黄堆, 淮河水反而会流向颍州地区成为灾害。苏轼向朝廷上言, 朝廷接受了他的意见。 【原】郡有宿贼尹遇等, 数劫杀人, 又杀捕盗吏兵。朝廷以名捕不获, 被杀家复惧其害, 匿不敢言。轼召汝阴尉李直方曰:“君能禽此, 当力言于朝, 乞行优赏;不获, 亦以不职奏免君矣。”直方有母且老, 与母诀而后行。乃缉知盗所, 分捕其党与, 手戟刺遇, 获之。朝廷以小不应格, 推赏不及。轼请以己之年劳, 当改朝散郎阶, 为直方赏, 不从。其后吏部为轼当迁, 以符会其考, 轼谓已许直方, 又不报。 【译】州中有多年的盗匪尹遇等人, 多次劫掠杀人, 又杀死捕盗官兵。朝廷因指名缉捕不到, 被害的人家又怕他们害人, 隐瞒了不敢说。苏轼召来汝阴尉李直方说:“你能捉到这个人, 应当尽力对朝廷说, 请求从优行赏;捉不到, 也以不称职奏请免去你。” 李直方有个母亲且年老, 他和母亲诀别然后出发。最终探知盗匪的地点, 分头捕捉他的同党, 亲手用戟刺尹遇, 捉住了他。朝廷认为李直方官小不合条件, 行赏未到李直方。苏轼请求把自己的年资劳绩, 应改为朝散郎官阶, 移作李直方的赏赐, 朝廷不许。那以后吏部因为苏轼应当升迁, 以符合他的考核, 苏轼说已经答应给了李直方, 朝廷又不答复。 【原】七年, 徙扬州。旧发运司主东南漕法, 听操舟者私载物货, 征商不得留难。故操舟者辄富厚, 以官舟为家, 补其敝漏, 且周船夫之乏, 故所载率皆速达无虞。近岁一切禁而不许, 故舟弊人困, 多盗所载以济饥寒, 公私皆病。轼请复旧, 从之。未阅岁, 以兵部尚书召兼侍读。 【译】元佑七年, 移扬州。以前发运司主管东南漕运法, 允许驾船的人私自载运货物, 征收商税不许刁难。所以驾船的人就富裕了, 把官船当作自己的家, 修治船只, 还救济船夫们的困乏, 所以所载货物都很快到达而且没有事故。近年一切私载都被禁止, 所以船只破旧人员贫困, 多数人偷盗所运货物来救饥寒, 公家私人都受害。苏轼请求恢复旧制, 朝廷允准。不满一年, 召为兵部尚书兼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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