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守时, 府治被火焚》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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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梦龙 原文: 况守时, 府治被火焚, 文卷悉烬, 遗火者, 一吏也。火熄, 况守出坐砾场上, 呼吏痛杖一百, 喝使归舍, 亟自草奏, 一力归罪己躬, 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当死, 况守叹曰:“此固太守事也, 小吏何足当哉!”奏上, 罪止罚俸。公之周旋小吏如此, 所以威行而无怨。使以今人处此, 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 况肯代人受过乎?公之品, 于是不可及矣! (节选自《智囊》) 翻译: 当况钟任太守时, 府衙遭火焚毁, 所有文卷付之一炬, 因失职造成火灾的是一名小吏。火扑灭后, 况钟坐在瓦砾堆中, 命人痛打那名小吏一百鞭, 然后喝令小吏回家去。小吏离去后, 况钟就急忙拟表上奏, 一力承�;鹪值墓�, 对那名小吏却只字未提。当初那名小吏料想自己是死定了, 况钟曾叹气的说:“这本就是太守该负的责任, 一名小吏怎么能够承担呢?”奏表呈上后, 皇帝只下令裁减俸禄, 况公对待一名小吏尚且如此, 所以虽然行事威严, 但从未招致民怨, 如果换成现在的人, 即使是自己的过失, 尚且还想将过失推诿别人, 更何况是替人受过呢, 况公的人品非普通人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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