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治鄂州》原文及翻译
|
| 冯梦龙 原文: 欧阳晔治鄂州, 民有争舟相殴至死者, 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 出囚坐庭中, 出其桎梏而饮食。讫, 悉劳而还之狱, 独留一人于庭, 留者色动惶顾。公曰杀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 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匕, 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 此汝杀之明验也!”囚涕泣服罪。 (出自冯梦龙《智囊全集·察智部》) 译文: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时, 有州里百姓因为争夺船只互相殴打致死的, 案子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 把囚犯带出来, 让他们坐在大厅中, 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 给他们食物。吃完后, 全慰问(一遍)后再送回监狱, 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 留下的人惶恐不安而四处望。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不承认, (欧阳晔)说:“我观察吃饭的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 只有你是用左手;如今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胸部, 这就是你杀人的明证。”这个人哭着认罪。
相关练习:《欧阳晔治鄂州》阅读练习及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