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刘玉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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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 原文: 刘玉,字咸栗,万安人。祖广衡,永乐末进士。正统间,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积粟数百万,督治陂塘为旱涝备。景泰初历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请遇灾伤毋俟勘报即除其赋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阴行科率从之。还治院事。福建、浙江盗起,命往督兵捕。议创寿宁县于官台山,以清盗窟。讨平处州贼。已,复巡抚辽东。居官以廉节称。终刑部尚书。父乔,成化初进士。累官湖广左布政使。玉登弘治九年进士, 授辉县知县。发栗振饥,奏蠲虚税,复业者千家。擢御史。初,孙伯坚、金琦、王宁皆以传奉得官,已,又以指挥胡震为都指挥,分守通州。玉抗疏言:“传奉不已,继之内批,累圣德,乞皆罢之。”不纳。武宗即位,甫四月,灾异迭见,玉陈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贪虐。玉奏。不问。刘健、谢迁罢,玉驰疏言:“刘瑾等佞幸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所自起。民穷财殚, 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乞置瑾等于理,仍留健、迁辅政。”不报。玉遂引疾归。后瑾榜玉奸党,复诬构之。罚输粟塞下者三,最后逮系诏狱,削籍放归。瑾诛,起河南佥事,迁福建副使,皆董学政。正德十五年,累擢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江防。宸濠反,攻安庆,玉以舟师赴援。事定,改抚郧阳。世宗即位,召为左佥都御史。论遏乱功,进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历刑部左、右侍郎。六年秋坐李福达狱削籍,卒于家。玉所居仅庇风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论著。隆庆初,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选自《明史·刘玉传》) 译文: 刘玉, 字成栗, 万安人。祖父刘广衡, 永乐末年考中进士。正统年间, 任刑部郎中前往浙江治理垦荒事务, 积储粮食数百万, 又督民修治河塘以防旱涝之灾。景泰初年, 担任左副都御史, 镇守陕西。奏陈如遭灾害, 不等核查上报, 即先免去受灾地区的赋税, 使有关部门不得借复核灾情之名暗中克扣, 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不久, 回都察院视事。福建、浙江盗贼兴起, 皇上命他前往监督军队追捕。建议在官台山设置寿宁县, 以便清除贼巢。接着, 讨平处州盗贼。不久, 又巡抚辽东。广衡任职以廉节著称, 官至刑部尚书。刘玉的父亲刘乔, 成化初年考中进士。升迁至湖广左布政使。刘玉考取弘治九年进士, 授官辉县知县。(刘玉)发放粮食救济饥荒, 奏请免除虚税, 恢复本业的有上千家。被提拔为监察御史。在此之前, 孙伯坚、金琦、王宁等都传达圣旨而获得官职, 不久, 皇上又提升指挥胡震为都指挥, 镇守通州。刘玉上疏反对说:“传达圣旨的太监不断任官, 常由内官批示任免, 这样有妨皇上的圣德, 请皇上将太监们尽行免职。”皇上未采纳他的意见。武宗即位才四个月, 灾异不断发生, 刘玉奏请皇上应修身反省六事。刘玉至京师地区巡按, 宦官吴忠奉皇上之命选取后妃, 恣意贪赃枉法。刘玉上奏揭发, 皇上不加过问。刘健、谢迁免官, 刘玉急速上奏说:“刘瑾等人原是善于奉迎的小人, 因惯于戏弄, 以博陛下欢心。爱护谄媚的小人而抛弃辅佐大臣, 这是祸乱的根源。百姓贫穷, 财政枯竭, 各地府库空虛, 陛下如不改变打算, 天下将危险了。乞请将刘瑾等人交付审理, 留用刘健、谢迁以辅佐朝政。”未获准。刘玉便称病回乡。后刘瑾宣布刘玉为奸党, 并对他加以诬陷。刘玉三次被罚向边塞缴纳粮食, 最后刘瑾矫皇上诏令将他逮捕入狱, 并削除官籍放回家。刘瑾处死后, 刘玉以河南佥事起用, 升任福建按察副使, 先后主管学政。正德十五年提升至南京右佥都御史, 提督长江防守。宁王朱宸濠谋反, 进攻安庆, 刘玉率水军赴江西增援。叛乱平定后, 改为巡抚郧阳。世宗即位, 召刘玉为左佥都御史。朝廷评议平叛之功, 晋升刘玉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任左副都御史。先后任刑部左、右侍郎。六年秋季, 因受李福达一案牵连被削去官籍, 回家后去世。刘玉家房屋简陋, 只能勉强遮蔽风雨。对于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等都有论著。隆庆初年, 追赠刑部尚书, 谥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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