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叶新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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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 原文: 叶新, 字惟一, 浙江金华人。康熙五十一年, 顺天举人。从蠡县李恭受业, 立日谱自检, 尤严义利之辨。雍正五年, 以知县拣发四川, 授仁寿县。有与邻县争地界者, 当会勘, 乡保因阍人以贿请, 新怒, 悉下之狱。勘毕, 各按其罪, 由是吏民敛手奉法。 署①嘉定州, 故有没水田, 多逋赋。新视旷土可耕者, 召民垦辟, 以新科抵赋额, 旧逋悉免。时仁寿采木, 部匠倚官为暴, 民勿堪, 纠众相抗, 县以变告, 檄新往治之, 抵匠头及首纠众者于法, 余释不问。迁邛州知州, 再迁夔州府同知, 署龙安及成都知府。又署泸州知州, 讼者至, 立剖决, 滞狱一空。治泸两载, 俗一变焉。新自授夔州同知②, 阅五载, 始一莅任。寻又署保宁、顺庆两府, 擢雅州知府, 母忧归。 乾隆十年, 服阕, 补江西建昌。修盱江书院, 招引文士与讲论学术。复南城黄孝子祠, 以励民俗。十三年, 南丰令报县民饶令德谋反。令德好拳勇, 令以风闻遣役往 侦, 误探其仇, 谓谋反有据, 遂往逮令德。适他往, 乃逮其弟系狱。令德归, 自诣县, 受刑诬服, 杂引亲故及邻境知识为同谋, 追捕蔓及旁郡。新得报, 集诸囚亲鞫, 株连者已七十余人, 言人人殊。 新诘县役捕令德弟状, 役言初至其家, 获一箧, 疑有金宝匿之。及发视, 无所有, 弃之野。令闻, 意箧有反迹, 讯以刑。妄称发箧得簿劄, 纳贿毁之矣。令谓实然, 遂逼令德诬服。新于是尽释七十余人縲线, 命随往南昌。戒之曰:“有一逋者, 吾代汝死矣。”及至, 七十余人则皆在。谒巡抚, 具道所以, 巡抚愕不信, 集才能之 吏会勘, 益杂逮诸所牵引, 卒无据, 而巡抚已于得报时遽上奏。朝命两江总督委官就谳, 新为一一剖解得白, 所全活二百余人。 十七年, 调赣州, 有赣县抢夺拒捕之狱, 值改例, 新旧轻重悬殊。新谓事在例前, 当依旧比, 争之不得。复以宁都民狱事, 与同官持异同, 不得直, 谢事闭门候代。上官慰喻, 不从, 遂以任性被劾免归。欣然曰:“今而后可无疚于心矣!”家居十余年, 卒。 (选自《明史·列传二百六十四》) 注:①署, 代理。②同知, 知州副职。 译文: 叶新, 字惟一, 是浙江金华人。康熙五十一年, 在顺天乡试中中举。跟随蠡县李恭学习, 订立每天的计划自行检查, 特别长于义利之辩。雍正五年, 以知县的职级被 挑选到四川, 授予仁寿县令一职。有人与邻县人争地界, 适逢勘察之际, 乡保经由看门人来贿赂叶新, 叶新大怒, 把两人都下到大狱。勘察完之后, 分别查办了两人 的罪, 从此以后当地官吏百姓都奉公守法。 叶新代理嘉定州时, 当地过去只有没水的田地, 很多人都拖欠赋税。叶新发现有可以耕作的空地, 就召集民众去开垦, 用新地的租税来抵旧地的税额, 过去拖欠的赋 税全部免除。当时仁寿县采伐木材, 工匠们倚仗官府强行采伐, 百姓不堪忍受, 纠集众人与之抗拒。县令把事变情况向上报告, 上峰发文派叶新前往处治此事。叶新 只把工匠头目和组织纠集民众的人依法处置, 其他人不问罪。后调任邛州知州, 又调任夔州同知, 代理龙安、成都知府。后又代理泸州知州, 打官司的人到了以后, 他能立刻剖析判决, 原来滞留的案件也全部处理完结。治理泸州两年, 泸州的风俗整体有了改变。叶新从被授予夔州同知开始, 经过五年, 才完全正式上任。不久, 又代理保宁、顺庆两府, 后提拔为雅州知府, 因母亲丧事而辞归。 乾隆十年, 服丧完毕, 补任江西建昌。修建了盱江书院, 招引来文士与他们讲论学术。修复南城黄孝子祠, 以此激励民俗。乾隆十三年, 南丰县令上报县民饶令德谋 反。饶令德喜好武术有勇力, 县令凭借传言就派县役前往侦察, 故意误报了自己的仇家饶令德, 说饶令德谋反有依据, 就前往逮捕饶令德。正好饶令德到别处去了, 于是逮捕了他的弟弟来关押在监狱里。饶令德归家后, 自己跑到县里, 接受刑罚, 胡乱认罪, 随意招供亲戚故旧和邻近相识的人为同谋, 追捕的范围蔓延到了临近的 郡县。叶新得报后, 把被囚禁的所有人集中在一起亲自审问, 被株连的人已经有七十多人, 他们的供词每一个人都不同。叶新询问县役逮捕饶令德弟弟时的情况, 县 役说刚到饶家, 找到一个箧子, 怀疑有金银珠宝藏在里面。等打开来看, 里面没有什么东西, 就扔到了野外。县令听说后, 认为箧子有谋反的迹象, 就用刑讯逼供。 诳称打开箧子得到一本记事簿, 有人收受贿赂后毁掉了。县令认为实情就是这样, 于是就逼迫饶令德认罪。叶新于是全部去除掉七十多人身上的枷锁, 让他们随同前 往南昌。叶新告诫这些人:“如果你们中有一个人逃跑, 就只好由我代你去死。”等到了南昌以后, 七十多人竟然全都在。叶新拜见南昌巡抚, 详细叙述了事情的原 委, 巡抚惊谔不信, 汇集了一些有才能的官员会同勘察, 发现县令胡乱抓捕来的被牵连的人, 最终都没有依据, 但是巡抚已经在得到县令禀报时就上报了朝廷。朝廷 命两江总督派官员来审判定罪, 叶新替所有人一一辩解使之得还清白, 使二百多人得以保全了性命。 乾隆十七年, 叶新调任赣州, 有一件赣县抢劫拒捕的案件, 碰上朝廷更改律例, 新律和旧律量刑的轻重相差很大。叶新认为事情发生在新律颁布之前, 应该依据旧律 处理, 官员们争议后不能定夺。又因为宁都百姓的一案件, 跟同级官员意见不合, 不能理清案件曲直, 就放下一切事务闭门等候上级派员来取代自己。上级官员跟他 宽慰说理, 他都不听从, 于是因为任性而被弹劾免官归家。他很高兴地说:“从今以后可以在心里没有什么愧疚了!”在家住了十几年后,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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