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鲁穆传》原文及翻译
| | 明史 原文: 鲁穆, 字希文, 天台人。永乐四年进士。家居, 褐衣蔬食, 足迹不入州府。比谒�。兴纠≈�, 穆曰:“吾方从仕, 未能利物, 乃先厉州里乎?”弗受。除御史。仁宗监国, 屡上封事。汉王官校多不法, 人莫敢言。穆上章劾之, 不报, 然直声振朝廷。 迁福建佥事。理冤滥, 摧豪强。泉州人李某调官广西, 其姻富民林某遣仆鸩李于道, 而室其妻。李之宗人诉于官, 所司纳林赂, 坐诉者, 系狱久。穆廉得其实, 立正林罪。漳民周允文无子, 以侄为后, 晚而妾生子, 因析产与侄, 属以妾子。允文死, 侄言儿非叔子, 逐去, 尽夺其赀, 妾诉之。穆召县父老及周宗族, 密置妾子群儿中, 咸指儿类允文, 遂归其产。民呼“鲁铁面”。时杨荣当国, 家人犯法, 穆治之不少贷。荣顾谓穆贤, 荐之朝。 英宗即位, 擢右佥都御史。明年奉命捕蝗大名。还, 以疾卒。命给舟归其丧。 始穆入为佥都御史, 所载不过囊衣。尚书吴中赠以器用, 不受。至是中为治棺衾, 乃克殡。子崇志, 历官应天尹, 廉直有父风。 (节选自《明史•鲁穆传》) 译文: 鲁穆, 字希文, 是天台县人。永乐四年经殿试赐进士出身。平时在家中, 布衣素食, 不入州府之门。将要进京选授官职, 州府官吏送给他路费和物品, 鲁穆说:\"我将要入仕, 还没有为众人谋利, 竟先�:χ堇锫�?\"没有接受。除授御史。仁宗监国, 鲁穆多次上密奏言事。汉王官吏校尉多违法干坏事, 人们敢怒而不敢言。鲁穆上奏章弹劾, 没有答复, 而由此刚直名声震动朝廷。 迁任福建佥事。清理冤案错案, 打击豪强。有一个泉州人李某, 调动官职赴广西上任, 他的姻亲富人林某, 派遣仆人在途中用毒酒把李毒死了, 并霸占了李妻。李家族人到官府告状, 衙门收受了林某的贿赂, 竟判告状的李家族人有罪, 把他关进监狱, 时间已经很久。鲁穆明察暗访, 弄清了真相, 立即把杀人夺妻的罪犯林某逮捕归案, 判罪正法。漳县人周允文没有子嗣, 便过继一个侄子为后, 晚年妾生了一个儿子, 周允文把家产分了一份给侄子, 并嘱托他照料妾生的小儿子。后来周允文去世了, 侄子便说小儿并不是叔叔骨血, 把他赶出门, 夺取全部家财。妾于是到官府告状。鲁穆召集县中父老及周氏宗族, 预先把妾生小儿和一群儿童混在一起, 然后叫大家辨认, 大家都指认出这个小儿同周允文相像, 于是判侄子把夺取的家产归还给他。民众都称为\"鲁铁面\"。当时杨荣主持国政, 杨府家人犯了法, 鲁穆依法治罪, 一点不宽贷。杨荣称赞鲁穆正直贤能, 把他推荐给朝廷。 英宗即位, 升任右佥都御史。第二年, 奉命前往大名县捕治蝗虫。回朝, 因病去世。诏命派官船送回家乡安葬。 当初鲁穆入朝任右佥都御史, 随车行装只有一包衣服, 尚书吴中送给他一些器物用品, 他不接受。到现在还是吴中替他购置棺木寿衣, 方能出殡下葬, 儿子鲁崇志, 历任应天尹, 廉洁刚直有乃父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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