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潘蕃传》原文及翻译
| | 明史 原文: 潘蕃, 字廷芳, 崇德人。成化二年举进士, 授刑部主事。历郎中。云南镇守中官钱能为巡抚王恕所劾, 诏蕃按, 尽得其实。出为安庆知府, 改郧阳。时府治初设, 陕、洛流民毕聚。蕃悉心抚循, 皆成土著。弘治九年, 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 兼提督松潘军务。宣布威信, 蛮人畏服, 单车行松、茂, 莫敢犯。十四年, 进右都御史, 总督两广。黎寇符南蛇乱海南, 聚众数万。蕃令副使胡富调狼土兵讨斩之, 平贼巢千二百余所。论功, 进左都御史。已, 又平归善剧贼古三仔、唐大鬓等。思恩知府岑濬与田州知府岑猛相仇杀, 攻陷田州, 猛穷乞援。蕃谕濬罢兵, 不从, 乃与镇守太监韦经、总兵官伏羌伯毛锐集兵十余万, 分六哨讨之。濬死, 传首军门, 斩级四千七百, 尽平其地。回军讨平南海县丰湖贼寇褐元祖。捷闻, 玺书嘉劳。蕃奏, 思恩宜设流官, 猛构兵失地, 宜降同知, 俾还守旧土。兵部尚书刘大夏议猛世济凶恶不宜归旧治请两府皆设流官而降猛为千户徙之福建帝从之正德改元之正月召为南京刑部尚书。初, 蕃去两广, 岑猛据田州不肯徙, 知府谢湖畏猛悍, 亦逗遛。事闻, 逮湖诏狱。湖委罪蕃及韦经、毛锐, 经复委罪于尚书大夏。刘瑾方恶大夏, 遂并逮四人。大夏以不从蕃言为罪, 而蕃亦坐不能抚猛, 俱谪戍肃州。既而瑾从户部郎中庄祥言, 遣太监韦霦核广东库藏, 奏应解赃罚诸物多朽敝, 梧州贮盐利军赏银六十余万两不以时解。逮问蕃及前总督大夏、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锐等八百九十九人, 罚米输边。瑾诛, 蕃以原官致仕。逾六年, 卒。方蕃解官归, 无屋, 税他人宅居之。与乡人饮, 露坐花下, 醉则任所之。其风致如此。 (节选自《明史·潘蕃传》, 有删改) 译文: 潘蕃, 字廷芳, 崇德人。成化二年考中进士, 授官刑部主事。历任郎中。云南镇守宦官钱能被巡抚王恕弹劾, 诏令潘蕃调查, 全部得到此事实情。出任安庆知府, 改任郧阳知府。当时郧阳府治刚设立, 陕、洛流民全都聚集到这里。潘蕃全心安抚, 后来这些人都成为当地人。弘治九年, 以右副都御史的身份巡抚四川, 兼提督松潘的军务。宣扬朝廷的威严信用, 蛮人敬畏归服, 单车巡行松、茂两地, 无人敢冒犯。弘治十四年, 晋升右都御史, 总督两广。黎寇符南蛇在海南发动叛乱, 聚众数万人。潘蕃命令副使胡富调集狼土兵讨伐并斩杀了他, 铲平了一千二百多所贼巢。论功行赏, 升为左都御史。不久, 又平定了势力强大的归善贼寇古三仔、唐大鬓等。思恩知府岑濬与田州知府岑猛互相仇杀, 攻陷了田州, 岑猛走投无路请求援助。潘蕃指示岑濬停止用兵, 岑濬不听从, 潘蕃便与镇守太监韦经、总兵官伏羌伯毛锐集合十多万士兵, 分六路讨伐。岑濬被杀死, 首级传到军门, 一共斩杀岑濬部下四千七百人, 全部平定了那个地区。回师讨伐平定了南海县丰湖贼寇褐元祖。捷报传到京城, 皇帝下诏嘉奖慰劳。潘蕃上奏, 思恩应该设置地方官, 岑猛交战丢失驻地, 应当降职为同知, 让他回去驻守旧地。兵部尚书刘大夏建议, 岑猛凶恶的本性世代相承, 不宜回旧地任职, 请求在思恩和田州两府都设置地方官, 而降岑猛为千户, 调到福建。皇帝听从了刘大夏的建议。正德元年的正月, 召(潘藩)为南京刑部尚书。当初, 潘蕃已离开两广, 岑猛占据田州不肯迁移, 知府谢湖害怕岑猛凶悍, 也拖延不赴任。事情上报, 谢湖被逮捕下诏狱(审讯)。谢湖把罪责推给潘蕃及韦经、毛锐, 韦经又把罪责推给尚书刘大夏。刘瑾正讨厌刘大夏, 于是将四人一并逮捕。刘大夏因不听从潘蕃的话而获罪, 而潘蕃也因不能安抚岑猛而获罪, (二人)都被贬到肃州戍边。随后刘瑾听从户部郎中庄祥的话, 派太监韦霦核查广东的库藏, 上奏应当押送的诸多赃物和罚收的物品大多朽烂, 梧州贮盐所获之利作为军队赏银的六十余万两不按时押送。逮捕追究潘蕃以及前总督刘大夏、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锐等八百九十九人, 处罚他们把米运送到边疆。刘瑾被诛以后, 潘蕃以原官退休。过了六年, 去世。当潘蕃解除官职回家后, 无屋可�。饨杷说姆课菥幼�。与同乡人饮酒, 露天坐在花下, 喝醉便任随去什么地方。他的风范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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