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鲍勋传》原文及翻译
| | 三国志 原文: 鲍勋字叔业, 泰山平阳人也, 建安十七年, 太祖辟勋丞相掾。二十二年, 立太子, 以勋为中庶子, 出为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为曲周县吏, 断盗官布, 法应弃市。太子数手书为之请罪, 勋不敢擅纵, 具列上。勋前在东宫, 守正不挠, 太子固不能悦, 及重此事, 恚望滋甚。会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勋官久之拜侍御史文帝受禅, 勋每陈“今之所急, 唯在军农, 宽惠百姓。台榭苑园, 宜以为后。”文帝将出游猎, 勋停车上疏。文帝手毁其表而兢行猎, 中道顿息, 问侍臣曰:“猎之为乐, 何如八音也?”侍中刘晔对曰:“猎胜于乐。”勋因奏:“刘晔佞谀不忠, 阿顺陛下过戏之言。请有司议罪以清皇朝。”帝怒作色, 罢还, 即出勋为右中郎将。黄初四年, 尚书令陈群等并举勋为御史中丞。帝不得已而用之, 百僚严惮, 罔不肃然。六年秋, 帝欲征吴, 勋面谏。帝益忿之, 左迁勋为治书执法。帝从寿春还, 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 出过勋。时营垒未成, 但立标埒, 邕邪行不从正道, 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 勋以堑垒未成, 解止不举。大军还洛阳, 曜有罪, 勋奏绌遣, 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为马, 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 而汝等敢纵之!”太尉钟鲧等并求请勋罪。帝不许, 遂诛勋。勋内行既修, 廉而能施, 死之日, 家无余财。后二旬, 文帝亦崩, 莫不为勋叹恨。 [注]标埒:标记 译文: 鲍勋字叔业, 泰山平阳人, 建安十七年, 太祖征召鲍勋为丞相掾。建安二十二年, 立太子时, 封鲍勋为中庶子, 外出担任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的弟弟担任曲周县吏时, 抢劫官布, 按照法律应处“弃市”之刑。太子多次亲手给鲍勋写信替郭夫人的弟弟求情, 鲍勋不敢自作主张放纵罪犯, 将全部罪状呈朝廷论处。鲍勋以前在东宫任职时, 坚持正义不屈不挠, 太子本来就不喜欢他, 等到加上这件事, 怨恨更加厉害。正好鲍勋管辖区士兵休整有误期的, 太子就暗中令中尉秉奏罢免鲍勋的官职, 过了很长时间, 授鲍勋为侍御史。文帝即位后, 鲍勋常常上奏“如今最要紧的, 只是军事农事, 宽待百姓, 使百姓得到恩惠。宫殿园林, 应该把它放在后面。”文帝准备外出打猎, 鲍勋使车马停下来呈上奏章。文帝亲手撕毁他的奏章, 仍然专心打猎, 中途休息时, 文帝问身边的大臣说:“打猎的乐趣, 同欣赏音乐相比, 哪一种快乐?”侍中刘晔回答说:“打猎超过音乐。”鲍勋趁机秉奏:“刘晔巧言谄媚为人不忠, 这是阿谀奉承陛下的过分虚假的言论。请让有关部门论罪以使朝廷清明太平。”文帝愤怒得变了脸色, 打猎结束回朝后, 就外放鲍勋为右中郎将。黄初四年, 尚书令陈群等大臣一同举荐鲍勋担任御史中丞。文帝不得已而任用他, 百官既尊敬又害怕, 没有不表现出恭敬的样子。黄初六年秋, 文帝想征伐吴国, 鲍勋当面强谏。文帝更加恨他, 贬鲍勋为治书执法。文帝从寿春回来, 驻扎在陈留郡地。太守孙邕进见文帝后, 出来拜访鲍勋。当时军营墙壁还没有完成, 只立了标记, 孙邕绕道而不走正路, 军营令史刘曜要论处他, 鲍勋因护城河和城墙没有完成, 解除了对孙邕的论处, 也没有向上级举报。大军回到洛阳时, 刘曜犯了罪, 鲍勋秉奏罢免刘曜官职, 刘曜却暗中奏表鲍勋私自解除对孙邕的论处一事。文帝下诏书说:“鲍勋指鹿为马, 逮捕起来交给廷尉治罪。”廷尉依法定罪:“判罪五年。”三官反驳说:“按照法律罚二斤黄金。”文帝非常生气地说:“鲍勋没有活的名分, 可是你们竟敢纵容他!”太尉钟鲧等大臣一同为鲍勋求情减罪。文帝不答应, 于是杀了鲍勋。鲍勋修性养德, 廉洁好施, 死的时候, 家里没有多余的财产。鲍勋死后二十多天, 文帝也死了, 没有谁不为鲍勋叹息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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