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宋襄公论》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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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 原文: ①“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一日, 已, 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① ②苏子曰:《春秋》书战, 未有若此之严而尽也。宋公, 天子之上公。宋, 先代之后, 于周为客。天子有事膰②焉, 有丧拜焉, 非列国诸侯之所敢敌也。而曰“及楚人战于泓”楚, 夷狄之国;人, 微者之称。以天子之上公, 而当夷狄之微者, 至于败绩, 宋公之罪, 盖可见矣。而《公羊传》以为文王之战③不过此, 学者疑焉, 故不可不辩。 ③宋襄公非独行仁义而不终者也。以不仁之资, 盗仁者之名尔。齐宣有牵牛而过堂下者, 曰:“�:沃�?”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 吾不忍其觳觫④, 若无罪而就死地。”夫舍一牛, 于德未有所损益者, 而孟子与之以王。所谓以不忍人之心, 行不忍人之政, 三代之所共也。而宋襄公执鄫子⑤, 用于次睢之社。君子杀一牛犹不忍, 而宋公戕一国君若犬豕然, 此而忍为之, 天下孰有不忍者耶! ④泓之役, 身败国衄⑥, 乃欲以不重伤、不禽二毛⑦欺诸侯。人能紾其兄之臂以取食, 而能忍饥于壶餐者, 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于鄫子, 而不忍于重伤二毛, 此岂可谓其情也哉? ⑤以愚观之, 宋襄公, 王莽之流。襄公以诸侯为可以名得, 王莽以天下为可以文取也。其得丧小大不同, 其不能欺天下则同也。其不鼓不成列, 不能损襄公之虐;其抱孺子而泣, 不能盖王莽之篡。使莽无成则宋襄公, 使襄公之得志, 亦一莽也。 ⑥古人有言:“图王不成, 其弊犹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师, 犹足以当桓公之师, 一战之余, 救死扶伤不暇。此独妄庸耳。齐桓、晋文得管仲、子犯而兴, 襄公有一子鱼不能用, 岂可同日而语哉。自古失道之君, 如是者多矣, 死而论定, 未有如宋襄公之欺于后世者也。(取材于苏轼《宋襄公论》 【注释】①出自《春秋》。泓水之战, 子鱼向宋襄公建议, 在楚军没有全部渡河、没有列阵成行做好准备时发起进攻, 宋襄公未听, 结果大败。②膰:送祭肉。③文王之战:指符合礼信仁义的战争。 ④觳觫:恐惧的样子。⑤鄫子:鄫国国君, 参加诸侯会时被宋襄公杀害以供奉神庙。⑥衄:损伤, 伤害。⑦二毛:指老年人。⑧紾:弯转, 扭曲。 译文: “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一日, 己巳。朔。宋襄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国军队战败。” 苏轼认为:《春秋》记载战争, 没有像这样严谨而且全面的了。宋襄公, 是周朝天子最为敬重的上公。宋, 是殷商的后裔, 对周朝来说是贵客。周朝天子有祭事时会送祭肉给宋国, 宋国有丧事, 周朝天子会派人吊丧拜祭, 不是各国诸侯所能比的。而这里说“与楚人在泓水交战”。楚, 是夷狄之国;人, 是对卑贱者的称呼。以天子尊敬的上公身份去抵挡夷狄这样的卑微者, 最终打了败仗, 宋公的罪过显而易见了。而《公羊传》认为文王之战不过如此。学者们对此有怀疑, 所以我不能不加以辨明。 宋襄公不仅仅是行仁义而不能善终的人。他是以不仁的本质窃取“仁者”的美名罢了。齐宣王看见有人牵着牛走过堂下, 问:“这牛要(牵)到哪里去�。俊鼻EH嘶卮鹚�:“(杀了以后)准备把它的血涂在钟上行祭。”齐宣王说:“把它放了, 我不忍心看它恐惧战栗的样子, 这样没有罪过却走向死地。”舍弃一头牛, 于个人的德行不会有什么影响, 而孟子用王道来赞许他。所谓“以仁慈宽厚之心, 行仁慈宽厚之政”, 正是夏、商、周共有的特点。而宋襄公捉拿鄫国的国君鄫子, 并将他杀害用来祭祀睢水的神庙。君子杀一头牛尚且不忍心, 而宋襄公杀害一国的君主就像屠杀猪狗一样。这样的事情都忍心干得出来, 天下的事情还有什么不忍心干的呢! 泓水之战, 宋襄公负伤, 宋国受到重创, 竟然想以“不使受伤的敌人再次受伤, 不捉拿白发老人”为借口来欺骗各国诸侯。一个人能扭伤他兄弟的手臂夺取食物, 却能够对着饭食忍饥挨饿, 天下人都知道这不合情理。宋襄公能够忍心杀害鄫子, 却不忍心攻击受伤之人和老年人, 这难道可以说是合情合理吗? 在我看来, 宋襄公就是王莽这类人。宋襄公以为诸侯的霸主地位可以通过名声取得, 王莽以为天下可以凭文诏获取。他们得失大小不同, 但不能欺骗天下则是相同的。宋襄公“不攻击还未列好战势的敌人, 并不能减损他本性暴虐的程度;王莽抱着孺子哭泣, 并不能掩盖他篡夺权位的野心。假如王莽篡位不成功, 他就是一个宋襄公;假如宋襄公得志了, 他就是一个王莽。 古人说过:“图谋王业没有成功, 最差的结果也还能成就霸业。”宋襄公如果能行王者之师, 还可以与齐桓公的队伍匹敌, 何至于战败之后, 救死扶伤忙个不�!U庵皇撬鋈说幕柰接拱樟�。齐桓公、晋文公得到管仲、子犯的辅佐而兴霸业, 宋襄公有一个子鱼而不能信任, 两者之间怎能同日而语呢。自古以来, 昏庸无能的君主, 像这样子的多了, 但死后盖棺论定, 却未有能像宋襄公这样欺骗后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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