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苏良嗣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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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书 原文: 苏良嗣, 京兆武功人。祖振, 周宕州刺史, 建威县侯。高宗时为周王府司马, 王年少不法, 良嗣数谏王, 以法绳府官不职者, 甚见尊惮。帝异之, 选荆州长史。帝遣宦者采怪竹江南, 将莳上苑。宦者所过纵暴, 还过荆州, 良嗣囚之, 因上疏切谏, 称:“远方求珍异以疲道路, 非圣人抑己爱人之道。又小人窃弄威福, 以亏皇明。”言甚切直。疏奏, 高宗下诏慰勉, 遽令弃竹于江中。徙雍州, 时韦安石举明经, 调乾封尉, 良嗣器之。关内饥, 人相食, 良嗣政上严, 每盗发, 三日内必擒, 号称神明。垂拱初, 迁工部尚书, 拜纳言, 封温国公, 留守西京, 赏遇尤渥。尚方监裴匪躬案诸苑, 建言鬻果蔬, 储利佐公上。良嗣曰:“公仪休一诸侯相, 拔葵去织, 未闻天子卖果蔬与人争利。”遂止。迁文昌左相、同凤阁鸾台三品。遇薛怀义于朝, 怀义偃蹇, 良嗣怒, 叱左右批其颊, 曳去。武后闻之, 戒曰:“第出入北门, 彼南衙宰相行来, 毋犯之。”永昌元年, 安石迁.雍州司兵参军。 良嗣当国, 谓安石曰:“大才当大用, 徒劳州县可乎?”荐于武后, 擢膳部员外郎。载初元年, 罢左相, 加特进, 仍知政事。与韦方质素不平, 方质坐事诛, 引逮之。后辨其非, 良嗣悸, 谢不能兴, 舆还第, 卒, 年八十五。诏百官往吊, 赠开府仪同三司、益州都督。始良嗣为洛州长史坐僚婿累下徙冀州刺史其人往谢良嗣色泰定曰不闻有累在荆州时, 州有河东寺, 本萧詧为兄河东王所建, 良嗣曰:“江、汉间何与河东乎?”奏易之, 而当世恨其少学云。 (选自《新唐书·苏良嗣传》) 译文: 苏良嗣, 是京兆武功人。祖父苏振, 曾任后周宕州刺史, 被封为建威县侯。高宗时, (苏良嗣)任周王府司马, 周王年少不守法度, 苏良嗣多次劝谏周王, 用法律制裁那些不称职的官员, (因此)苏良嗣很被尊重和忌惮。皇帝认为他与众不同, 选他为荆州长史。皇帝派遣宦官到江南采买怪竹, 将在上苑种植。宦官所经过的地方都骄纵残暴(地对待百姓), 返回的途中经过荆州, 苏良嗣把宦官囚禁了, 接着上奏恳切劝谏, 称道:“向远方求取珍贵奇异之物导致沿路百姓疲惫不堪, 这不是皇帝抑制自己仁爱他人的主张。又由于小人私下弄权作威作福, 而损害皇帝的英明。”言语非�?仪姓�。奏章献上后, 高宗下诏慰劳勉励他, 立即下令把竹子丢弃到江中。(苏良嗣)调任到雍州, 当时韦安石因明经被举荐, 调任雍州乾封县县尉, 苏良嗣非常器重他。关内闹饥荒, 百姓中出现人吃人的现象, 苏良嗣执政崇尚严罚, 每次有盗贼出没, 三日内一定被他所擒, 当时人都称他为神明。垂拱初年, 升任工部尚书, 授官为纳言, 被封为温国公, 作为西京留守, 待遇十分优厚。尚方监裴匪亲自督造各处园林, 提出要卖掉园中的水果、蔬菜, 储备钱财补贴王公大臣的建议。苏良嗣说:“公仪休是一个诸侯的相国, 却能拔除园中葵菜销毁织机, 我从未听说过天子要卖水果、蔬菜来和百姓争利的事情。”(这类事)就被制止了。(苏良嗣)升迁为文昌左相、同凤阁鸾台三品。在朝堂遇到薛怀义, 薛怀义傲慢无礼, 苏良嗣大怒, 命随从扇薛怀义耳光, 拽他离开。武后得知后, 告诫(薛怀义)道:“你只管从北门出入, 南衙是丞相往来之地, 你不要去冒犯他。”永昌元年, 韦安石升任为雍州司兵参军。 当时, 苏良嗣担任丞相, 对韦安石道:“大才须当大用, 怎么能在州县空耗力气呢?”他在武后面前举荐韦安石, 将其提拔为膳部员外郎。载初元年, (苏良嗣)被罢去左相之职, 加官授予特进, 仍参与政事。一向与韦方质不和, 韦方质因获罪被诛杀, 事件牵连到苏良嗣, 朝廷将其逮捕。后来辨明事情原委, 苏良嗣受到惊吓, 惶恐不已, 拜谢时晕倒在金殿上, 被送回府�。比毡闳ナ�, 时年八十五岁。皇帝下诏命百官前往吊唁, 追赠他为开府仪同三司、益州都督。当初, 苏良嗣作为洛州长史, 曾因连襟贪赃被连累而被贬官为冀州刺史。妻妹前去道歉, 苏良嗣泰然自若, 道:“我不知道你们连累了我什么。”在荆州时, 州中有一座河东寺, 是西梁皇帝萧詧为纪念兄长河东王萧誉所建的, 苏良嗣(不知河东寺得名于河东王, )道:“江、汉之间怎能称为河东?”他上奏皇帝, 将河东寺改名, 时人都认为他学问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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