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儒学·朱子奢传》原文及翻译
| | 新唐书 原文: 朱子奢, 苏州吴人, 从乡人顾彪授《左氏春秋》, 善文辞。隋大业中, 为直秘书学士。天下乱, 辞疾还乡里。后从杜伏威入朝, 授国子助教。 太宗贞观初, 高丽、百济同伐新罗, 连年兵不解。新罗告急, 帝假子奢员外散骑侍郎, 持节谕旨, 平三国之憾。子奢有仪观, 夷人尊畏之。二国上书谢罪, 赠遗甚厚。 始, 武德时, 太庙享止四室, 高祖崩, 将祔主于庙, 帝诏有司详议。子奢建言:“汉丞相韦玄成奏立五庙, 刘歆议当七, 郑玄本玄成, 王肃宗歆, 于是历代庙议不能一。且天子七庙, 诸侯五, 降杀以两, 礼之正也。臣请依古为七庙。”于是尚书共奏:“自《春秋》以来, 言天子七庙, 诸侯五, 大夫三, 士二。推亲亲, 显尊尊, 为不可易之法, 请建亲庙六。”诏可。然言七庙者, 本之子奢。 帝尝诏:“起居纪录臧否, 朕欲见之以知得失, 若何?”子奢曰:“陛下所举无过事, 虽见无嫌, 然以此开后世史官之祸, 可惧也。史官全身畏死, 则悠悠千载, 尚有闻乎?” 池阳令崔文康坐事, 栎阳尉魏礼臣劾治, 狱成, 御史言其枉。礼臣诉御史阿党, 乞下有司杂讯, 不如所言请死。鞫报礼臣不实, 诏如请。子奢曰:“在律上书不实有定罪今抵以死死者不可复生虽欲自新弗可得且天下惟知上书获罪欲自言者皆惧而不敢申矣”诏可。 子奢为人乐易, 能剧谈, 以经谊缘饰。每侍宴, 帝令论难群臣, 恩礼甚笃。卒于官。 (选自《新唐书·儒学·朱子奢传》) 译文: 朱子奢, 是苏州吴县人, 跟从同乡人顾彪学习《左氏春秋》, 擅长写文章。隋朝大业年间, 任直秘书学士。天下乱动, 推托有病回到乡里。后来跟随杜伏威入期, 被授予国子助教。 唐太宗贞观初年, 高丽、百济一同征讨新罗(高丽、百济、新罗都是当时朝鲜半岛上的小国), 连年战事不止。新罗国告急, 皇上暂任朱子奢为员外散骑侍郎, 拿着符节去宣谕旨意, 以平息三国之间的仇恨。朱子奢仪表堂堂, 夷人很敬畏他。高丽、百济二国上书表示认错道歉, 并给朱子奢很丰厚的礼物。 当初, 唐高祖武德年间, 太庙祭祀用的房间只有四室, 唐高祖驾崩, 要把死者的神位附祭于先祖的神庙, 太宗下诏令让有关官员详细讨论。朱子奢建议说:“汉朝的丞相韦玄成上奏建议设立五庙, 刘歆建议应当设立七庙, 郑玄依照韦玄的说法, 王肃取法刘歆的说法, 于是历代有关太庙的意见不能统一。况且天子设立七庙, 诸侯设立五庙, 依次递减两庙, 这是礼制的正道。我请求依照古制设立七庙。”于是尚书一起上奏说:“自从《春秋》以来, 都说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 大夫三庙, 士二庙。意在推广把亲人当亲人看待(亲近亲人), 显扬把尊者当尊者看待(或:尊重尊者), 作为不可更改的礼法, 请建祖庙六室。”皇上下诏同意这一建议。但是倡议设立七庙的, 都依据朱子奢的说法。 皇帝曾下诏说:“起居注中记录着善恶得失, 我想看看这些记录以便知道自己的得失, 怎么样?”朱子奢说:“如果陛下所做的没有错事, 即使看了也没有什么妨碍, 但若是因此开启了后世史官的灾难, 那就可怕了。史官们为保全自身而害怕死, 那么悠悠千年, 还有可听到的有关褒贬皇上的话吗?” 池阳县令崔文康因事获罪, 栎阳县尉魏礼臣审理定罪, 案件已定, 御史说他冤枉。魏礼臣上诉说御史结党私营, 请求交由有关部门一同审讯, 如果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就请求处死。审理上报是魏礼臣说的不是事实, 皇上下诏按照魏礼臣自己的请求处理。朱子奢说:“在法律上, 上书不实有确定的处罚, 现在以死来抵罪, 死的人不能复生, 即使想悔过自新也不可能了。况且天下人只知道是因上书而获罪, 就是有想讲话的, 也都害怕而不敢说了。”皇帝下诏采纳了他的建议。 朱子奢为人平易, 非常健谈, 能用经义来充实谈吐。每当陪同皇上宴饮时, 皇上便让他与群臣辩论, 对他的恩礼也很深厚。死在官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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