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令仪不责盗》原文及翻译
| | 渑水燕谈录 原文: 曹州于令仪者, 市井①人也, 长厚不忤物, 晚年家颇富�!R幌�, 盗入其家, 诸子禽之, 乃邻舍人子也。令仪曰:“汝素寡悔②, 何苦而为盗耶?”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 曰:“得十千足以衣食。”于令仪如其所言与之。既去, 复呼之, 盗大恐。谓曰:“尔贫甚, 夜负十千③以归, 恐为人所诘。留之, 至明使去。”盗大感惭, 卒为良民。(摘自《渑水燕谈录》) 【注】①市井:指做生意。 ②寡悔:很少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③十千:指十贯铜钱。 译文: 于令仪是曹州(今山东菏泽)人, 是个市场中的小摊贩业者;他为人宽厚, 很少得罪别人, 晚年时的家道颇为富足。有天晚上, 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 结果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 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于令仪问他说:“你平�:苌俜腹�, 何苦今天做贼呢?”小偷回答说:“因受贫困所迫的缘故。”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麼东西, 小偷说:“能得到十千钱, 便足令衣食了。”于令仪听后就如数给了他。正在那小偷要出门离去时, 于令仪又叫住他, 这使得那小偷大为恐惧, 但于令仪对他说:“你如此的贫困, 晚上带著十千钱回去, 恐怕会引起巡逻人员的盘查。”于是将小偷留下, 天亮后才让他离去。那小偷深感惭愧, 后来终于成了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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