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李森先传》原文及翻译
| | 清史稿 原文: 李森先, 字琳枝, 山东掖县人, 明崇祯进士。顺治二年, 自国子监博士考选江西道监察御史。启睿亲王发大学士冯铨贪秽及其子源淮诸不法状, 略谓:“明二百余年国祚, 坏于忠贤, 而忠贤当日杀戮贤良, 通贿谋逆, 皆成于铨。此通国共知者。请立彰大法, 戮之于市。”御史吴达, 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 御史王守履、罗国士、邓孕槐、桑芸等先后论劾。睿亲王于重华殿集大学士, 刑部、科道诸臣, 召铨等面质, 以为无实迹, 责森先启请肆市①语过当, 夺官。顺治既亲政, 铨罢去。九年十一月, 大学士范文程以劾铨诸疏进, 上阅之竟, 曰:“诸臣劾铨诚当, 何为以此罢?”文程曰:“诸臣劾大臣, 无非为君国, 上当思所以爱惜之。且使大臣而能钳制言官, 非细故也。”越数日, 上谕吏部, 诸臣以劾铨罢者皆起用, 森先补原官。 十三年, 巡按江南, 劾罢贪吏淮安推官李子燮、苏州推官杨昌龄, 论如律。巡苏州, 杖杀不法僧三遮、优王紫稼, 一时震悚。淮安吏张电臣坐侵蚀漕粮, 折银一百二十两有奇, 例当追比②, 森先为疏请缓之。上责森先徇纵, 夺官, 逮至京讯鞫, 事白, 复原官。 十五年, 应诏陈言, 略曰:“上孜孜图治, 求言诏屡下, 而诸臣迟回观望者, 皆以从前言事诸臣, 一经惩创, 则流徙永锢, 相率以言为戒耳。臣以为欲开言路, 宜先宽言官之�!H缌麽阙沙祭畛氏椤⒓究⑽含g、李裀、郝浴、张鸣骏等, 皆与恩诏因公诖误例相应。倘蒙俯赐轸恤, 使天下昭然知上宽宥直臣, 在远不遗。凡有言责者, 有不洗心竭虑而兴起者乎?”上责其市恩徇情, 夺官, 下刑部议, 流徙尚阳堡, 上仍宽之, 复原官。寻命察荒河南, 用都御史魏裔介言, 给敕�。雌露�。 十七年, 上命吏部开列建言得罪诸臣, 其流徙者, 举呈祥、琯、裀、开生及彭长庚、许尔安凡六人。上命释呈祥, 许琯、开生归葬。余虽系建言, 情罪不同, 无可宽免。 (选自《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传三十一》) 译文: 李森先, 字琳枝, 是山东掖县人, 曾经考中明朝崇祯年间进士。顺冶二年, 由国子监博士考选为江西道监察御史。上书睿亲王揭发大学士冯铨贪污和放纵儿子为非作歹的情况, 大略说:“明二百多年的国运, 毁坏在魏忠贤手里, 而魏忠贤当年杀戮贤良, 通贿谋逆的坏事, 皆是因为冯铨。这是全国都知道的事情。请求立即彰显法令, 在市上杀了他。”御史吴达, 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 杜立德, 御史王守履, 罗国士、邓孕槐、桑芸等先后写信弹劾冯铨。睿亲王在重华殿集合大学士、刑部、科道的大臣们, 召唤冯铨当面质询, 睿亲王认为没有事实证据, 指责李森先上书请求将冯铨斩杀于市的说法过当, 免去他的官职。世祖在亲政以后, 罢免了冯铨的官职。顺治九年十一月, 大学士范文程把弹劾冯铨的各种奏章上奏皇上, 皇上阅完后, 说:“各大臣弹劾冯铨确实是恰当的, 为什么因为这罢免官职?”范文程说:“各大臣劾冯铨, 无非是为君为国, 皇上应当考虑爱惜他们。而且如果让大臣能够钳制言官, 不是细小而不值得计较的事。”过了几日, 皇上给吏部下旨, 因为弹劾冯铨而被罢免的大臣都被起用, 李森先官复原职。 顺治十三年, 李森先以监察御史之职巡按江南, 弹劫罢免贪官淮安推官李子燮, 苏州推官杨昌龄, 依照法令论罪。巡按苏州, 对不守法令的和尚三遮、艺人王紫稼, 用杖刑处死。一时间坏人受到震慑。淮安一名官吏张电臣贪污漕粮罪折合白银一百二十多两, 按例应当严责限期破案。李森先为张电臣上疏请求缓免, 皇上责怪李森先徇纵贪官, 剥夺官职, 逮捕至京城审问, 案情大白, 官复原职。 顺治十五年, 李森先应诏上书, 大略说:“皇上孜孜不倦谋求天下天平, 多次下求言诏, 但是大臣们犹豫观望的人很多, 都是因为从前上书言事的大臣, 一旦受到惩处, 就流放永不续用, 互相都把进谏作为警戒呀。我认为想要广开言路, 应该宽容对待进谏的大臣。像流徙的谏臣李呈祥、季开生、魏琯、李裀、郝浴、张鸣骏等, 都与下诏恩准进谏因为公事受连累有关。倘使蒙受皇上顾念和怜悯, 让天下人明明白白知道皇上宽容直臣, 即使发配到偏远地方的直臣也不会被遗漏, 凡是有进言责任的人, 能不洗心竭虑进言吗?”皇上责怪他买恩徇情, 夺去官职, 下放刑部议罪, 流放尚阳堡, 皇上仍宽恕他, 官复原职。不久命李森先以四川道御史之职往河南查荒, 采用左都御史魏裔介的建议, 给他查荒御史的印信, 事情还没完成而死在任上。 顺治十七年, 皇上命吏部开列建言获罪的诸臣, 那些流放的, 列举了李呈祥, 许琯、李裀、季开生和彭长庚、许尔安一共共六人。皇上命释放李呈祥, 使许琯、季开生归葬。其余的虽然是建言, 情况和罪行不同, 不可以宽容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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