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顾佐传》原文及翻译
| | 明史 原文: 顾佐, 字礼卿, 太康人。建文二年进士。除庄浪知县。端阳日, 守将集官僚校射。以佐文士, 难之。持弓矢一发而中, 守将大服。 永乐初, 入为御史。七年, 成祖在北京, 命吏部选御史之才者赴行在, 佐预焉。奉命招庆远蛮, 督采木四川。从北征, 巡视关隘。迁江西按察副使, 召为应天尹。刚直不挠, 吏民畏服, 人比之包孝肃。北京建, 改尹顺天。权贵人多不便之, 出为贵州按察使。洪熙元年召为通政使。 宣德三年, 都御史刘观以贪被黜, 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荐佐公廉有威, 历官并著风采, 为京尹, 政清弊革。帝喜, 立擢右都御史, 赐敕奖勉。居岁余, 奸吏奏佐受隶金, 私遣归。帝密示士奇曰:“尔不尝举佐廉乎?”对曰:“中朝官俸�。吐硇桔蛔手�, 遣隶半使出资免役。隶得归耕, 官得资费, 中朝官皆然, 臣亦然。先帝知之, 故增中朝官俸。”帝叹曰:“朝臣贫如此。”因怒诉者曰:“朕方用佐, 小人敢诬之, 必下法司治!”士奇对曰:“细事不足干上怒。”帝乃以吏状付佐曰:“汝自治之。”佐顿首谢, 召吏言:“上命我治汝, 汝改行, 吾当贷汝。”帝闻之益喜, 谓佐得大体。或告佐不理冤诉, 帝曰:“此必重囚教之。”命法司会鞫, 果千户臧清杀无罪三人当死, 使人诬佐。帝曰:“不诛清, 则佐法不行。”磔清于市。 正统初考察御史不称者十五人, 降黜之。邵宗九载满, 吏部已考称, 亦与焉。宗奏辨, 尚书郭琏亦言宗不应与在任者同考。帝遂责佐。而御史张鹏等复劾宗微过。帝以鹏朋欺, 并切责佐。佐上章致仕去。赐敕奖慰, 赉钞五十贯, 命户部复其家。十一年九月卒。 (选自《明史·列传第四十六》, 有删改) 译文: 顾佐, 字礼卿, 太康县人。建文二年考中进士。授任庄浪知县。端阳节这天, 当地守将召集官员较量射箭。因为顾佐是文官, 为难他。顾佐拿起弓箭一箭射中, 守将非常佩服。 永乐初年, 入朝做御史。永乐七年, 成祖在北京, 命令吏部选拔御史中有才干的人前往行在所, 顾佐参与了这件事。顾佐奉命招安庆远蛮人, 在四川监督采伐树木。跟从皇帝北征, 巡视险要的边关。升任江西按察副使, 召入担任应天府尹。顾佐性格刚强正直不屈服, 官吏百姓都害怕并佩服他, 人们把他比作包孝肃。北京城建立, 改任顺天府尹。有权势的人多因他感到不方便, 外调做了贵州按察使。洪熙元年召任通政使。 宣德三年, 都御史刘观因为贪污被罢官, 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推荐顾佐廉洁有威望, 历任官职都显露风采, 担任京兆尹, 政治清明, 弊政革除。皇帝感到高兴, 立即提拔他做右都御史, 下令予以奖赏勉励。过了一年多, 奸邪小官上奏说顾佐接受徒隶的钱财, 私自打发徒隶回家。皇帝秘密地把奏章给杨士奇看, 并说:“你不是曾经举荐顾佐廉洁吗?”杨士奇回答说:“朝中官员俸禄微�。痛印⒙砥ァ⒘覆菀酝搅プ手�, 派出一半徒隶让他们出钱免去劳役。徒隶得以回家耕地, 官员得到钱财, 朝中官员都这样, 我也这样。先帝知道这件事, 所以增加了朝中官员的俸禄。”皇帝叹息说:“朝臣贫穷到这样的地步。”于是皇帝怒斥上告的人说:“我刚任用顾佐, 小人就敢诬蔑他, 一定要下交司法官治罪。”杨士奇说:“小事不值得惹皇上生气。”皇帝于是把官吏的状子交给了顾佐, 说:“你自己处理这件事。”顾佐叩头致谢, 叫来那个官吏说:“皇上命令我惩治你, 你改变行为, 我就原谅你。”皇帝听说后更加高兴, 说顾佐懂得大体。有人状告顾佐不处理冤案, 皇帝说:“这一定是重罪犯教他说的。”命令司法官会同审讯, 果然是千户臧清杀了无罪的三个人被判死罪, 让人诬告顾佐。皇帝说:“不杀臧清, 那么顾佐的法令就不能实行。”在集市用磔刑处死臧清。 正统初年考查御史不称职的有十五人, 降职或罢免了他们。邵宗任职满九年, 吏部已经考核称职, (但)他也在顾佐考核的不称职之列。邵宗上奏辩解, 尚书郭也说邵宗不应该跟在任的人一同考核。皇帝于是责怪顾佐。可是御史张鹏等人又弹劾邵宗的一些小过错。皇帝认为张鹏结党欺骗, 一并严厉责备顾佐。顾佐上奏退休回家。赐给敕命以奖励安慰, 赏赐钱钞五十贯, 命令户部免除他家的赋税徭役。十一年九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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