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敏求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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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 原文: 敏求字次道, 赐进士及第, 为馆阁�?�。预苏舜钦进奏院会, 出签书菜庆军判官。王尧臣修《唐书》, 以敏求习唐事, 奏为编修官。持祖母丧.诏令居家修书。卒丧, 同知太常礼院。 石中立薨, 子继死, 无他子。其孙祖仁疑所服, 下礼官议。敏求谓宜为服三年, 当解官, 斩衰。同僚援据不一, 判寺宋祁是其议, 遂定为令。加集贤校理。从宋庠辟, 通判西京。为群牧度支判官。坠马伤足, 出知亳州。治平中, 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 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大常寺。 英宗在殡, 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 敏求以为大行未发引, 不可。逾年, 又有言者。敏求言宗室义服, 服降而练, 可嫁娶矣。坐前后议异, 贬秩知绛州。王珪、范镇乞留之, 使成实录。神宗曰:“典礼, 国之所重, 而误谬如是, 安得无责。”然敏求议初不误, 曾公亮恶礼院刘瑾附敏求为说, 故因是去之。是岁, 即诏还。 徐国公主以夫兄为侄奏官, 敏求疏其乱天伦, 执正之。王安石恶吕公著, 诬其言韩琦欲因人心, 如赵鞅兴晋阳之甲, 以逐君侧之恶, 出之颍州。敏求当草制, 安石谕旨使明著罪状, 敏求但言敷陈失实。安石怒白于帝, 命陈升之改其语, 敏求请解职, 未听。 会李定自秀州判官除御史, 敏求封还词头, 遂以本官右谏议大夫奉朝请。策试贤良方正, 孔文仲对语切直, 擢置优等, 安石愈怒, 罢文仲。人为敏求惧, 帝独全护之, 除史馆修撰、集贤院学士。邓润甫为帝言:“比群臣多尚告讦, 非国家之羌, 宜登用敦厚之士, 以变薄俗”乃加敏求龙田阁直学士, 命修《两朝正史》, 掌均国公笺奏。元丰二年, 卒, 年六十一。特赠礼部侍郎。 (《宋史·敏求列传》有删节) [注]①斩衰:丧服名, 衰(cuī)通“縗”。“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 断处外露不缉边, 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 服期三年。古代, 臣为君, 男子及未嫁女为父, 长房长孙为祖父, 妻妾为夫, 均服斩衰。②大行:指皇帝的葬礼。 译文: 宋敏求, 字次道, 赐进士及第, 初任馆阁�?�。囚参加苏舜仗进奏院的集会, 被调离京城, 出任集庆单判官。王尧臣修《唐书》, 因为宋敏求熟习唐朝的事情, 便上奏请他担任编修官。后围祖母去世服丧, 皇帝下诏令他住在家中修史书。服丧完毕, 任同知太常礼院。 石中立去世后, 他的儿子也死了, 没有其他儿子。他的孙子石祖仁对服丧的礼节疑惑不陲, 便吏给礼官讨论。宋敏求说应服三年的丧, 并应辞官, 服斩衰。同僚们援引依据不统一。判寺宋祁也同意宋敏求的说法, 于是将此定为制度。升任集贤校理。后应宋库的请求, 随他出任西京通判;后任群牧度支判官。因从马上跌下来伤了足, 被降为毫州知府。治平年间, 被朝廷召去担任《仁宗实录》检讨官.任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大常寺等职。 宋荚宗殡丧期间, 有人说童族宗室成员血缘关系较疏远的在丧期也可以婚嫁, 宋敏求认为先皇帝还没有出殡, 绝不可以婚嫁。一年后, 又有人这么说。宋敏求说宗室普遍服丧, 由穿丧服降到穿练服时, 便可以嫁娶婚姻了。因为他的说法前后互相矛盾, 被贬职为蜂州知府王硅、范镇乞求朝廷留他, 让他完成{仁宗实录》。宋真宗说:“典礼制度, 是国家大事, 而谬误得如此, 哪能没有责任。”宋敏求的议论最初奉没错, 但曹公亮痛恨礼院里的刘瑾附和宋敏求的说法, 所以要借此除去他。当年, 宋敏求就被诏令回京。 徐国公主将丈夫的兄长认作侄儿, 并上奏官府, 宋敏求上疏说这是乱了天伦, 应将她抓捕正法。王安石不喜欢吕公著, 诬陷吕说过韩琦想要利用人心, 如当年赵鞅在晋阳起兵, 借此驱逐君主身边的恶人奸臣, 将吕公著降为颇州知府。宋敏求准备芋拟诏书时, 王安石传旨给他, 要他在诏书中说明吕公著的罪状, 而宋敏求却只说他敷陈失实。王安石发怒, 告诉皇帝, 皇帝伞陈升之将诏书中的话改了, 宋敏求请求解除自己官职.皇帝没批准。 遇上车定白秀州判官升任御史, 宋敏求将委任诏书封回不发, 于是李定以本官右谏议大夫身份升为朝请大夫。主持贤良方正的考试, 囚为孔文仲对答时语言切直不阿, 便将他评为优等。王安石更加愤怒, 罢免了孔文仲。人们都为宋敏求担忧, 而皇帝却保扩他, 并任他为史馆侍撰、集贤院学士。邓润甫对皇帝说:“近来大臣们多喜欢互相攻击告发, 并非国家的好现象, 应谊提拔任用敦厚的人, 以便改变这种浅薄的风气。”于是升宋敏求为龙图闽直学士, 命他修著《两朝正史》, 掌管均国公的笺奏。元丰二早(1079)去世, 事年六十一岁。特例追赠为礼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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