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卢钦传》原文及翻译
| | 晋书 原文: 卢钦, 字子若, 范阳涿人也。祖植, 汉侍中。父毓, 魏司空。世以儒业显。钦清淡有远识, 笃志经史, 举孝廉, 不行, 魏大将军曹爽辟为掾。爽弟尝有所属请, 钦白爽子弟不宜干犯法度, 爽深纳之, 而罚其弟。除尚书郎。爽诛, 免官。后为侍御史, 袭父爵大利亭侯, 累迁琅邪太守。宣帝为太傅, 辟从事中郎, 出为阳平太守, 迁淮北都督、伏波将军, 甚有称绩。征拜散骑常侍、大司农, 迁吏部尚书, 进封大梁侯。武帝受禅, 以为都督沔北诸军事、平南将军、假节, 给追锋轺卧车各一乘、第二驸马二乘、骑具刀器、御 府人马铠等, 及钱三十万。钦在镇宽猛得中, 疆场无虞。入为尚书仆射, 加侍中、奉车都尉, 领吏部。以清贫, 特赐绢百匹。钦举必以材, 称为廉平。 咸宁四年卒, 诏曰:“钦履道清正, 执德贞素。文武之称, 著于方夏。入跻机衡, 惟允庶事。肆勤内外, 有匪躬之节。不幸薨没, 朕甚悼之。其赠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赐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布五十匹、钱三十万。”谥曰元。又以钦忠清高洁, 不营产业, 身没之后, 家无所庇, 特赐钱五十万, 为立第舍。复下诏曰:“故司空王基、卫将军卢钦、领典军将军杨嚣, 并素清贫, 身没之后, 居无私积。顷者饥馑, 闻其家大匮, 其各赐谷三百斛。”钦历宰州郡不尚功名唯以平理为务禄俸散之亲故不营赀产动循礼典妻亡制庐杖终丧居外所著诗赋论难数十篇名曰小道。(节选自《晋书•卢钦传》) 译文: 卢钦,字子若,是范阳涿县人。祖父卢植, 汉时任侍中。父亲卢毓, 魏时任司空。世代以儒学显赫。卢钦清廉淡泊颇有远见, 专心攻读经史, 被举为孝廉, 没有去, 魏大将军曹爽征用他为属官。曹爽的弟弟曾经有所嘱托, 卢钦告诉他们应当依法办事, 曹爽非常赞同, 惩罚了弟弟。担任尚书郎。曹爽被杀, 卢钦被免官。后来担任待御史, 继承父亲的大利亭侯爵位, 多次提升后担任琅邪太守。宣帝任太傅时, 征用为从事中郎, 外任阳平太守, 升任准北都督、伏波将军, 很有政绩。征召为散骑常侍、大司农, 升任吏部尚书, 进封大梁侯。武帝接受禅让, 让卢钦都督沔北诸军事、平南将军、假节, 给追锋轺卧车各一乘、第二驸马二乘、骑具刀器、御府人马铠等以及钱三十万。卢钦在军镇宽猛适宜, 边疆平安无事。召入任尚书仆射, 加封侍中、奉车都尉, 兼任吏部职务。因为清贫, 特别被赏赐绢一百匹。卢钦惟才是举, 享有廉洁公平的美誉。 咸宁四年去世, 诏书说:“卢钦躬行正道清廉正派, 固守仁德贞纯质朴。文韬武略, 闻名于华夏。入掌机要, 处事公平。勤政于内外, 有不顾个人利益的节操。不幸去世, 我很悲痛。追贈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赐棺材、朝服套、常服一件、布五十匹、钱三万。”谥号元。又因卢钦忠诚高洁, 不经营私人产业, 去世以后, 家无房产, 特别赏钱五十万, 为他的家人修建住房。又下诏书说“已故司空王基、卫将军卢钦、领典军将杨嚣, 都一向清贫, 去世以后, 家无余财。近来闹饥荒, 听说他们几家粮食匮乏, 分别赏赐谷物三百斛。”卢钦历任地方官, 不崇尚功名, 只以公平治理为宗旨。俸禄分给亲戚故旧, 不经营资产。按礼仪制度办事, 妻子去世, 修建简陋庐舍, 在外舍服丧完毕。所著诗赋论难数十篇, 书名《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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