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废封建》原文及翻译
| | 苏轼 原文: 秦初并天下, 丞相绾等言:“燕、齐、荆地远, 不置王无以镇之, 请立诸子。” 始皇下其议, 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 然后属疏远, 相攻击如仇雠, 诸侯更相诛伐, 天子不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 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 甚易制。天下无异意, 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 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 又复立国, 是树兵也, 求其宁息, 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郡置守、尉、监。 苏子曰:圣人不能为时, 亦不失时。时非圣人之所能为也, 能不失时而已。三代之兴, 诸侯无罪不可夺削, 因而君之虽欲罢侯置守, 可得乎?此所谓不能为时者也。周衰, 诸侯相并, 齐、晋、秦、楚皆千馀里, 其势足以建侯树屏。至于七国皆称王, 行天子之事, 然终不封诸侯。久矣, 世之畏诸侯之祸也, 非独李斯、始皇知之。 始皇既并天下, 分郡邑, 置守宰, 理固当然, 如冬裘夏葛, 时之所宜, 非人之私智独见也, 所谓不失时者, 而学士大夫多非之。汉高帝欲立六国后, 张子房以为不可, 李斯之论与子房无异。高帝闻子房之言, 知诸侯之不可复, 明矣。然卒王韩信、彭越、英布、卢绾, 岂独高帝所为, 子房亦与焉。故柳宗元曰:“封建非圣人意也, 势也。” 昔之论封建者甚众, 宗元之论出, 而诸子之论废矣, 虽圣人复起, 不能易也。故吾取其说而附益之, 曰:凡有血气必争, 争必以利, 利莫大于封建。封建者, 争之端而乱之始也。自书契【1】以来, 臣弑其君, 子弑其父, 父子兄弟相贼杀, 有不出于袭封而争位者乎?自三代圣人以礼乐教化天下, 至刑措不用, 然终不能已篡弑之祸。至汉以来, 君臣父子相贼虐者, 皆诸侯王子孙, 其馀卿大夫不世袭者, 盖未尝有也。近世无复封建, 则此祸几绝。仁人君子, 忍复开之欤?故吾以为李斯、始皇之言, 柳宗元之论, 当为万世法也。 (取材于宋·苏轼《东坡志林》) 注释:【1】书契:指有文字记载。 译文: 秦王刚刚吞并天下的时候, 丞相王绾等说:“燕国、齐国、楚国之地偏远, 如果不设置藩王就无法镇守这些地方, 请立各位皇子为诸侯王。”秦始皇把这条建议交给大臣们讨论, 群臣都以为(分封藩王)有利。廷尉李斯说:“周文王、周武王所分封的同姓子弟很多, 然而后来的亲属日益疏远, (他们)像仇人一样互相攻击, 各诸侯国更是互相征战, 最终达到天子也不能禁止的地步。现在天下依靠陛下的神力, 全部统一成为秦朝的郡县, 诸位皇子和功臣朝廷可以用公家的赋税分别重重地赏赐他们, 很容易控制他们。能够使天下人没有异心, 这就是使天下安宁的正确办法, (所以说)设置诸侯不利。”秦始皇说:“天下一直都苦于战斗不止, 正因为有诸侯王。现在依靠大秦宗庙的福佑天下刚刚安定, 又再设立诸侯国, 这是建立(分立的)部队, 要想天下安定, 岂不是太难了吗!廷尉的意见是对的。”于是就划分天下为三十六个郡, 每个郡分别设置守、尉、监。 苏子(苏轼)说:圣人不能创造时代, 也不能违背时代。时势不是圣人所能造就的, 圣人能把握时势, 不违背时势罢了。三代兴盛的时候, 诸侯如果无罪就不可剥夺(他们的封国), 因而君主即使想要废除分封制度设置郡守, 能行得通吗?这就是所说的不能创造时代。周朝衰落了, 诸侯互相吞并, 齐国、晋国、秦国、楚国都达到方圆一千余里的国土, 他们的势力足够来分封诸侯树立屏障。到了七国都称了王, 做(以前)天子(才能做的)事, 然而终究不能分封诸侯。(这是已经被验证)很久了的事情, 世人害怕诸侯造成的灾祸, 不是只有李斯和秦始皇知道这一点。 秦始皇吞并天下以后, 划分郡县, 设置郡县的守吏, 道理本来就应当这样, (这就)像冬天穿皮袄夏天穿葛衣, 是时令所应当的事情, 并不是某些人的个人智慧或独到见解, (一般)所说的不违背时代的情况, 求学者和士大夫大多认为它不对。汉高帝想封六国的后人, 张良认为不行, 李斯的意见与张良的意见没有什么不同。汉高帝听了张良的话, 知道分封诸侯不可恢复, 这是非常明显的了。然而最终还是分封韩信、彭越、英布、卢绾, (这件事)难道只是汉高帝做的事情吗, 张良也参与了。所以柳宗元说:“分封诸侯的制度并不是圣人的本意, 而是时势使然。” 过去议论分封诸侯的人, 柳宗元的议论一出, 而其他诸人的议论都被废弃了, 即使是圣人再复活, 也不能改变了。所以我采用他的说法, 又增补了一些, 说:凡是有血气的人一定会争夺, 争夺一定会因为利益, 而利益没有比分封诸侯再大的了。分封诸侯, 是争战的开端、战乱的开始。从有书面文字记载以来, 臣下弑杀他的国君, 儿子弑杀他的父亲, 父子兄弟互相残杀, 有不是因为袭取封国和争夺王位的情况吗?自夏商周起圣人用礼乐教化天下, 曾经达到了刑�?梢愿橹貌挥玫某潭�, 但是最终不能终止篡位弑君的祸患。到汉代以来, 君臣父子互相残杀的情况, 都是诸侯王的子孙, 其余的不能世袭的卿和大夫, 从未有过。近世不再分封诸侯, 所以这种祸事差不多绝迹了。仁人君子, 难道忍心再开始这种祸事吗?所以我认为李斯、秦始皇的意见和柳宗元的意见, 应当成为万世万代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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