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古今衡制》原文和译文
| | 梦溪笔谈 梦溪笔谈 卷三 辩证一 古今衡制 原文 钧石之石, 五权之名, 石重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 自汉已如此, “饮酒一石不乱”是也。挽蹶弓弩, 古人以钧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 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 有及九石者, 计其力, 乃古之二十五石, 比魏之武卒, 人当二人有余。弓有挽三石者, 乃古之三十四钧, 比颜高之弓, 人当五人有余。此皆近岁教养所成。以至击刺驰射, 皆尽夷夏之术, 器仗铠胄, 极今古之工匠。武备之盛, 前世未有其比。 译文 钧石的石, 是五种重量单位之一, 1石相当于120斤。后人将1斛定为1石, 从汉代就已经这样了, 比如说“饮酒一石不醉”就是证明。张拉弓弦的力量, 古人也用钧石为标准去衡量。现在的人则把1斛粳米的重量作为1石。凡是1石都是以92斤半为标准, 等于汉代称重的341斤。现在的战士张拉弩弓, 有达到9石重的, 计算他的力气, 是古时候的25石, 与魏的武士相比, 一人当两人还有余;有拉弓达到3石的, 是古时候的34钧, 与颜高拉的弓比起来, 1人当5人还有余。这都是近年来教育培养的结果。以至于搏击刺杀跑马射箭, 都融汇了少数民族和汉族技术的精华, 武器铠甲都极尽了古今技术的精巧。武器装备的丰富精良, 是前代无法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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