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雁》原文及翻译
| | | 刘元卿《贤类编》寓言故事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 将援弓射之, 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 翔雁燔宜。”竟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 烹燔半焉。已而索雁, 则凌空远矣。 ——刘元卿《贤类编》 译文: 从前有一对兄弟看到天上的飞雁, 准备拉长弓射击大雁, 一边说:“射下来就煮着吃。”他的弟弟争着说:“行动舒缓的雁煮着吃最好, 善于飞翔的雁烤着吃最好。”争吵起来, 而且同到社伯那里去评理。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 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随后兄弟俩再去找天上的飞雁, 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1] 注释: 昔, 以前, 昔日。①烹, 煮。②燔, 烤。③伯, 长者。 1.睹:看见。 2. 援:拉。 3.烹:烧煮。 4.舒燕:栖息的大雁。 5.宜:应该。 6.燔(fán):烤。 7.竞斗:争吵;争吵。 8.讼(sòng):裁决。 9.社伯: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长。 10.索:寻找。 启示 表面意义是不要一昧无休止去争论做一件事的方法, 而错过完成它的机会。 引申意义是完成一项事业、实现一个理想,就象猎雁而烹一样, 不但有阶段性, 而且还有时效性。 不完成前一个阶段的任务, 是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不把握时机即使条件具备了, 同样无法达到目的。 它告诉人们: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轻重缓急, 否则将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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