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盗诸》原文及翻译
| | 资治通鉴 原文: 夫其膝行、蒲伏, 非恭也;复言、重诺, 非信也;糜金、散玉, 非惠也;刎首、决腹, 非勇也。要之, 谋不远而动不义, 其楚白公胜之流乎!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 不顾七族, 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 不亦愚乎!故扬子论之, 以要离为蛛蝥之靡, 聂政为壮士之靡, 荆轲为刺客之靡, 皆不可谓之义。又曰:“荆轲, 君子盗诸。”善哉! 译文: 跪着前进, 伏地而行, 并不表示恭敬;言必行, 重承诺, 并不表示守信义;过度耗费金钱, 散发玉器, 并不表示施恩惠;自割颈部, 自剖肚腹, 并不表示勇敢。这种种问题的关键在于, 只顾眼前利益不能深谋远虑而行动不合乎礼义, 似此不过是楚国的为复仇而丧生的白公胜之流罢了! 荆轲心怀报答太子姬丹豢养的私情, 不顾及全家七族之人会受牵连, 想要用一把短小的匕首使燕国强大、秦国削弱, 这难道不是愚蠢之极吗!所以扬雄对此评论说, 要离的死是蜘蛛、蝥虫一类的死, 聂政的死是壮士一类的死, 荆轲的死是刺客一类的死, 这些都不能算作“义”。他又说:“荆轲, 按君子的道德观念来看, 是类如盗贼之辈了。”此话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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