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涣之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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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 原文: 王涣之字彦舟。未冠, 擢上第, 有司疑年未及铨格, 特补武胜军节度推官。方新置学官, 以为杭州教授, 知颍上县。元祐中, 为太学博士, 校对黄本秘书。通判卫州, 入编修《两朝鲁卫信录》。徽宗立, 以日食求言。涣之用大臣交荐召对, 因言:“求言非难, 听之难;听之非难, 察而用之难。今国家每下求言之诏, 而下之报上, 乃或不然, 以指陈阙失为讪上, 以阿谀佞谄为尊君, 以论议趋时为国是, 以可否相济为邪说。志士仁人知言之无益也, 不复有言, 而小人肆为诡谲可骇之论, 苟容偷合。愿陛下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事无今昔唯当为贵人无同异唯正是用。则人心说, 治道成, 天意得矣。”帝欣然延纳, 欲任以谏官、御史。辞曰:“臣由大臣荐, 不可以居是官。”乃拜吏部员外郎, 迁左司员外郎、起居舍人, 擢中书舍人。趋省之日, 词头三十三, 下笔即就。崇宁初, 进给事中、吏部侍郎, 以宝文阁待制知广州。言者论涣之当元祐之末, 与陈瓘、龚夬、张庭坚游, 既弃于绍圣, 而今复之, 有害初政。解职知舒州, 入党籍。寻知福州, 未至, 复徙广州。蕃客杀奴, 市舶使据旧比, 止送其长杖笞, 涣之不可, 论如法。召诣阙, 言者复拾故语以阻之, 罢为洪州。改滁州, 历潭、杭、扬三州。张商英相, 为给事中、吏部侍郎。商英去, 亦出守。越八年, 知中山府, 加宝文阁直学士。朝廷议北伐, 涣之以疾提举明道宫。又四年卒, 年四十五。涣之性淡泊, 恬于仕进, 每云:“乘车常以颠坠处之, 乘舟常以覆溺处之, 仕宦常以不遇处之, 则无事矣。”其归趣如此。 (节选自《宋史·王涣之传》) 译文: 王涣之字彦舟。他不到二十岁, 就升为上等, 有关部门怀疑他的年龄不到选任的资格, 特增补为武胜军节度推官。新设学官, 让他担任杭州教授, 知颍上县。元祐年间, 为太学博士, 校对黄本秘书。担任衢州通判, 入朝编修《两朝鲁卫信录》。徽宗即位, 因为出现日食而求直言。王涣之由大臣交相推荐而被召入对。于是他说:“求直言不难, 听到直言难;听到直言不难, 审察而采用难。现在国家每次下达求直言的诏令, 但下面报到上面的, 有时却不是那样, 把指出政治的缺陷和失误看作讥讽皇上, 把阿谀看作是尊敬君主, 把议论趋时作为国是, 把可否相成看作邪说。志士仁人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益处, 就不再说话, 而小人却有欺骗惊骇之论, 苟且偷生。希望陛下虚心听取意见, 不论说的是悖逆还是谦逊, 对就听从;事情无论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 正直就任用。人心就会喜悦, 国家就会大治, 就能符合天意。”皇上高兴采纳, 想任用他为谏官、御史。他辞谢说:“我由大臣推荐, 不能任这样的官职。”任吏部员外郎, 升左司员外郎、起居舍人, 擢升为中书舍人。去中书省的时候, 有三十三条命官任职的谕旨, 他下笔即成。崇宁初年, 进升给事中、吏部侍郎, 以宝文阁待制的身份担任广州知州。言官认为王涣之在元祐末年, 和陈瓘、龚夬、张庭坚相交游, 已经在绍圣时被弃用, 而现在又使他复出, 对于初政有害。被解去职务任舒州, 列入党籍。不久他调任福州知州, 还没有到达, 又调到广州任知州。蕃人杀了奴隶, 市舶使根据旧制, 仅把他送到官府杖打, 王涣之不同意, 依法处治。召他到朝廷, 言官又拾起以前说的话来诋毁他, 被罢知洪州。改知滁州, 历次担任潭州、杭州、扬州的知州。张商英任宰相, 让王涣之担任给事中、吏部侍郎。张商英被罢, 王涣之也出守外地。过了八年, 知中山府, 加宝文阁直学士。朝廷讨论北伐的事, 王涣之因病提举明道宫。过了四年去世, 年四十五岁。王涣之性情淡泊, 不想做官, 他常常说:“乘车的时候经常以将要坠落的心情处事, 乘船的时候常以翻倒被淹没的心情处之, 做官的时候不被知遇处之, 就没事了。”他的志趣就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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