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利者义之和论》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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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洵 原文: 义者, 所以宜天下, 而亦所以拂天下之心。苟宜也, 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求宜乎小人邪, 求宜乎君子邪?求宜乎君子也, 吾未见其不以至正而能也。抗至正而行, 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然则义者, 圣人戕天下之器也。伯夷、叔齐殉大义以饿于首阳之山, 天下之人安视其死而不悲也。天下而果好义也, 伯夷、叔齐其不以饿死矣。虽然, 非义之罪也, 徒义之罪也。武王以天命诛独夫纣, 揭大义而行, 夫何恤天下之人?而其发粟散财, 何如此之汲汲也?意者虽武王亦不能以徒义加天下也。 《乾·文言》曰:“利者, 义之和。”又曰:“利物足以和义。”呜呼!尽之矣。君子之耻言利, 亦耻言夫徒利而已。圣人聚天下之刚以为义, 其支派分裂而四出者为直、为断、为勇、为怒, 于五行为金, 于五声为商。凡天下之言刚者, 皆义属也。是其为道决裂惨杀而难行者也。虽然, 无之则天下将流荡忘反, 而无以节制之也。故君子欲行之, 必即于利。即于利, 则其为力也易, 戾于利, 则其为力也艰。利在则义存, 利亡则义丧。故君子乐以趋徒义, 而小人悦怿以奔利义。必也天下无小人, 而后吾之徒义始行矣。呜呼难哉!圣人灭人国, 杀人父, 刑人子, 而天下喜乐之, 有利义也。与人以千乘之富而人不奢, 爵人以九命之贵而人不骄, 有义利也。义利、利义相为用, 而天下运诸掌矣。 五色必有丹而色和, 五味必有甘而味和, 义必有利而义和。《文言》之所云, 虽以论天德, 而《易》之道本因天以言人事。说《易》者不求之人, 故吾犹有言也。 译文: 义, 对天下有利, 也会违背天下人的心。若对天下有利, 违背天下人心也就理所当然了。要求它适用于小人呢?还是要求它适用于君子呢?如果是要求适宜于君子之义, 我没有看到不是内心极其刚正不阿的人能做到这一点的。秉持至正之心行事, 违背天下人心也是应该的了。既然这样, 那道义就是圣人残害天下的工具。伯夷、叔齐为大义殉节而饿死在首阳山, 天下人安然坐视他们饿死却不悲伤。天下人如果确实爱道义, 伯夷、叔齐就不会饿死首阳山了。即便如此, 也不是道义的罪过, 而是空言道义的罪过。武王凭借天命诛杀了暴君纣王, 秉持大义行事, 哪里怜恤天下人?但他分粮散财, 为什么忙碌于这样小民小事呢?想来即使武王也不能凭空言的道义来命令天下啊。 《乾·文言》说:“利是与义相和合的。”又说:“施利于事物, 是符合义的。”啊呀!真是说尽了其中道理。君子耻于说利益, 也是耻于空言利益罢了。圣人汇集天下的刚正之道为道义, 从其中分出的四条道义的准则便是正直、果断、勇敢、愤怒, 表现在五行就是金, 表现于五声便是商。但凡天下所说起的刚正表现, 都是道义所派生的。道义派生的刚正品质表现出来常伴随争斗暴行而难以实行。即便如此, 没了道义就会造成天下动荡不安, 并且没有什么可以节制动荡混乱了。所以君子要实行道义, 必须使道义与利益相结合。结合利益, 推行道义就容易, 违背利益, 那推行道义就艰难。利益相伴, 道义就可以存在;利益丧失, 道义就无以存继。所以若是君子们只喜欢追求不讲利益的道义, 而小人们则欢快地奔向讲利益的道义。这样就必须天下没有了小人, 然后我们不讲利益的道义才能实行开来。多么困难�。∈ト讼鹑思业墓�, 杀人家的父亲, 惩罚人家的孩子, 然而天下都为此欢喜快乐, 正是因为这些事体现了合乎天下人利益的道义啊。给人可以媲美国家的财富人也不会奢糜, 给人可以世袭免死的爵位人也不会骄横, 这就是讲道义的利益。讲道义的利益、讲道义的利益相互结合, 共同作用, 天下自然运行顺畅, 如在指掌之间。 五色必须有红色才能五色协调, 五味必须有甜才能五味调和, 道义必须有益有利才能义利协和。《文言》所说的, 虽然是讨论天地之德, 但《易》的道理本来就是借天地来说人世之事。讨论《易》的人却不寻求其中的人世之理, 所以我还有这些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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