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林兴祖传》原文及翻译
| | 元史 原文: 林兴祖, 字宗起, 福州罗源人。至正二年, 登进士第;授承事郎, 同知黄岩州事, 三迁而知铅山州。铅山素多造伪钞者, 豪民吴友文为之魁, 远至江淮、燕蓟, 莫不行使。友文奸黠悍鸷, 因伪造致富, 乃分遣恶少四五十人, 为吏于有司, 伺有欲告之者, 辄先事戕之, 前后杀人甚众, 夺人妻女十一人为妾。民罹其害, 衔冤不敢诉者十余年。兴祖至官, 曰:“此害不除, 何以牧民!”即张榜禁伪造者, 且立赏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 佯以不实斥去;又有告获伪造二人并赃者、乃鞠之, 款承。友文自至官, 为之营救, 兴祖命并执之。须臾, 来诉友文者百余人, 择其重罪一二事鞠之:狱立具。逮捕其党二百余人, 悉置之法。民害既去, 政声籍甚。升南阳知府, 改建德路同知;俱未任。 至正八年, 特旨迁为道州路总管, 行至城外, 撞贼已迫其后, 相去仅十余里。时湖南副使哈剌帖木儿屯兵城外, 闻贼至, 以乏军需, 欲退兵, 兴祖闻, 即夜诣说留之。哈剌帖木儿曰:“明日得钞五千锭、桐盾五百, 乃可破贼。”兴祖许之。明日甫入城视事, 即以恩信劝谕盐商贷钞五千锭, 且取郡楼旧桐板为盾, 日中皆备。哈刺帖木儿得钞盾大喜, 遂留, 为御贼计。贼闻新总管至, 一日具五百盾, 以为大军且至, 中夕遁去。永明县洞瑶屡窃发为民害, 兴祖以手榜谕之。皆曰:“林总管廉而爱民;不可犯也。”三年不入境。春旱, 虫食麦苗, 兴祖为文祷之, 大雨三日, 虫死而麦稔。已而罢兴作, 赈贫乏, 轻徭薄敛, 郡中大治。宪司考课, 以道州为最。以年老致仕, 终于家。(选自《元史·良吏传》) 译文: 林兴祖, 字宗起, 福州罗源人。至正二年, 考取进士, 被授于承事郎、同时主持黄岩州的事务, 三次晋升而执掌铅山州的事务。铅山州一向有许多造假钞的人, 吴友文是这些横行不法的人中的首领, 远到江淮、燕蓟等地, 没有不敢伪造钱币。吴友文狡诈、蛮横、凶狠, 由于伪造假币而致富, 于是分别派遣四五十名品行恶劣的年轻人, 到有关部门去做差役, 窥探(如果)有人想要告他们的状, 就先役使人杀掉他, 前后杀人很多, 又抢夺别人的妻女十一人做妾。百姓遭受他们的祸害, 含冤而不敢申诉达十多年。兴祖到任, 说:“这些祸害不铲除, 何以治理百姓!”立即张榜告示禁止伪造钱币, 并且立即嘉赏征求出面告发的百姓。不久就有一个告发的人到, (兴祖)假装用不符合实情的理由斥责他离去;又有人告发并抓获了两个伪造钱币的人和赃物, (兴祖)就审问他们, 他们慢慢认罪了。吴友文亲自到官府来, 营救他们, 兴祖命令逮捕了他。不一会儿, 来控诉吴友文的有一百多人, (兴祖)选择了其中罪行重的一两件事审问他, 案卷立刻写出。逮捕了他的同党二百多人, 全部给予法办。百姓的祸害剪除之后, (兴祖的)政治声誉借此大振。升任南阳知府, 改任建德路知府, 都投有到任。 至治八年, 特别降旨升官为道州路总管, 走到城外, 碰见敌人已逼近他的后面, 相距仅二十里。当时湖南的副使哈喇铁木儿驻军在城外, 听说敌人到了, 因为缺乏军需物资, 想要撤兵, 兴租听说后, 就在夜里到蓟(哈喇铁木儿)那里劝说他留下。哈喇帖木儿说:“第二天能得到五千锭钱钞、五百副桐木盾牌, 才可以打败敌人。”兴祖答应了也。第二天, 兴祖一进城办公, 就用恩德和信用劝说盐商, 借到五千锭钱钞。并且拿来城楼上的旧桐木板做盾牌, 中午的时候全齐备了。哈喇铁木儿得到钱钞盾牌后非常高兴, 就留了下来, 筹划抵御敌人。敌人听说新总管到了, 一天置备五百副盾牌, 以为大军就要到来, 半夜逃走了。永明县的洞瑶人(作乱), 不知不觉中成为了百姓的灾难, 兴祖亲自写榜文劝说他们。(洞瑶人)都说:“林总管廉洁而爱民, 不可以冒犯。”三年没有入境。春天发生旱灾, 虫子吃麦苗, 兴祖写文章祈祷上苍, 人雨下了三天, 虫子死了麦子成熟了。不久又停止兴建土木的工程, 赈济贫穷的人, 减轻徭役和税收, 郡里非常太平。宪司考核, 认为道州最好。因为年岁大辞去官职, 终老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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