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眭夸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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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史 原文: 眭夸, 赵郡高邑人也。夸少有大度, 不拘小节。耽志书传, 未曾以世务经心。好饮酒, 浩然物表。年二十遭父丧, 须鬓致白, 每一悲哭, 闻者为之流涕。高尚不仕, 寄情丘壑。同郡李顺愿与之交, 夸拒而不许。邦国少长莫不惮之。 少与崔浩为莫逆之交。浩为司徒, 奏征为其中郎, 辞疾不赴。州郡逼遣, 不得已, 入京都。与浩相见, 延留数日, 惟饮酒谈叙平生, 不及世利。浩每欲论屈之, 竟不能发言。其见敬惮如此。浩后遂投诏书于夸怀, 亦不开口。夸曰:“桃简, 卿已为司徒, 何足以此劳国士也。吾便于此将别。”浩虑夸即还, 时乘一骡, 更无兼骑, 浩乃以夸骡内之厩中, 冀其维絷。夸遂托乡人输租者, 谬为御车, 乃得出关。浩知而叹曰:“眭夸独行士, 本不应以小职辱之。又使其人仗策复路, 吾当何辞以谢也?”时朝法甚峻, 夸既私还, 将有私归之咎。浩仍相左右, 始得无坐。经年, 送夸本骡, 兼遗以所乘马, 为书谢之。夸更不受其骡马, 亦不复书。及浩诛, 为之素服, 受乡人吊唁, 经一时乃止。叹曰:“崔公既死, 谁能更容眭夸!”遂作《朋友篇》, 辞义为时人所称。 妇父巨鹿魏攀, 当时名达之士, 未尝备婿之礼, 情同朋好。或人谓夸曰:“吾闻有大才者必居贵仕, 子何独在桑榆乎?”遂著《知命论》以释之。年七十五卒。葬日, 赴会者如市。 【注】①桃简:崔浩小名。 ②维絷:约束, 挽留。 译文: 眭夸, 赵郡高邑人。年轻时就很有气度, 不拘小节。潜心读书, 不曾把世俗事务放在心上。喜好喝酒, 器宇轩昂, 超然于世事之外。20岁时父亲去世, (他悲痛得)以致于鬓发全白, 每次恸哭, 听到的人都会感动得流泪。他情怀高远, 不入仕途, 将自己的情志寄托在高山大谷之中。同郡的李顺希望结交他, 然而眭夸拒绝了, 当地无论年少年长的没有不敬畏他的。 眭夸和崔浩年少时就是莫逆之交。崔浩担任司徒时, 进言皇上要征召眭夸作自己的中郎官, 然而眭夸却借口自己有病推辞不去。州郡的官员催促他就职, 迫不得已, 他才到了京城。和崔浩相见后, 逗留了好几天, 但是只喝酒叙旧, 不涉及世务利害。崔浩每每想诱导他顺从自己的意愿, 最终都难以说出口来。他就这样让人敬畏。后来崔浩把诏书扔到眭夸怀里, 也不开口说话。眭夸说:“你已经作到司徒了, 为什么还要用作官来烦扰才能出众的人呢?我现在就要告辞了。”崔浩想到眭夸就要回去了, 来时只骑了一匹骡子, 没有其他的坐骑, 于是把眭夸的骡子藏在马厩中。希望以此来留住眭夸。眭夸于是就委托送租粮的同乡弄了辆车, 谎称是车夫, 才逃出关去。崔浩知道后, 叹息说:“眭夸是独来独往的人, 原本不该用卑微的职务去侮辱他。使他赶着车子回去, 我将怎样说才能向他赔罪呢?”当时朝廷律法严峻, 眭夸既然偷偷回去, 就有私归之罪。因崔浩仍辅佐在君王左右, 才得以不受追究。过了一年, 崔浩送还眭夸的骡子, 并把自己的坐骑赠送给他, 写了一封信表示歉意。然而眭夸没有接受他的赠与, 也不回信。崔浩被诛杀以后, 眭夸为他穿素服, 接受乡人的吊唁, 过了一段时间才停止。叹息道:“崔公已经死了, 谁还能容得下我眭夸呢!”作《朋友篇》一文, 篇中的文辞和内容为当时人所称道。 岳父是巨鹿人魏攀, 也是当时的知名人士。眭夸没有完全以女婿之礼相待, 和岳父的感情如同好朋友之间一样。有人对眭夸说:“我听说有突出才能的人一定会取得高官厚禄, 为什么你偏偏留在乡间呢?” 眭夸于是作了《知命论》一文, 予以解释。75岁时去世, 安葬的那天, 送葬的人像赶集一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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