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虞策传》原文及翻译
| | 宋史 原文: 虞策, 字经臣, 杭州钱塘人。登进士第, 调台州推官、知乌程县、通判蕲州。蒋之奇以江、淮发运上计, 神宗访东南人才, 以策对。王安礼、李常继荐之, 擢提举利州路常平、湖南转运判官。 元祐五年, 召为监察御史, 进右正言。数上书论事, 谓人主纳谏乃有福, 治道以清静为本。西夏未顺命, 策言:“今边备解弛, 戎备不修。古之人, 善镇静者警备甚密, 务持重者谋在其中, 未有卤莽阔疏, 而曰吾镇静、吾持重者。”又乞诏内而省曹、寺监, 外而监司、守令, 各得以其职陈朝政阙失、百姓疾苦。星文有变, 乞顺天爱民, 警戒万事, 思治心修身之道, 勿以宴安为乐。哲宗纳后, 上《正始要言》。迁左司谏。 曾肇以议北郊事, 与朝论不合, 免礼部侍郎, 为徐州。策时权给事中, 还其命, 以为肇礼官也, 不当以议礼得罪。不从。帝亲政, 条所当先者五十六事, 后多施行。迁侍御史、起居郎、给事中, 以龙图阁待制知青州, 改杭州。过阙, 留为户部侍郎。历刑部、户部尚书, 拜枢密直学士, 知永兴军、成都府。 入为吏部尚书, 奏疏徽宗, 请均节财用, 曰:“臣比在户部, 见中都经费岁六百万, 与天下上供之数略相当。尝以祖宗故实考之, 皇祐所入总三千九百万, 而费才三之一;治平四千四百万, 而费五之一;熙宁五千六十万, 而费尽之。今诸道随一月所须, 旋为裒会, 汲汲然不能终日。愿深裁浮冗, 以宽用度。”属疾祈外, 加龙图阁学士、知润州, 卒于道, 年六十六。赠左正议大夫。 策在元祐绍圣时皆居言职虽不依人取进亦颇持两端故党议之兴己独得免。 (节选自《宋史•虞策传》) 译文: 虞策, 字经臣, 是杭州钱塘人。进士及第, 调任台州推官、乌程县知县、通判蕲州。蒋之奇以江、淮发运使进京呈交计簿, 神宗访求东南地区的人才, 蒋之奇以虞策应对。王安礼、李常相继推荐他, 升为提举利州路常平、湖南转运判官。 元祐五年, 召入任监察御史, 进升右正言。屡次上书评说国事, 认为国君接纳进谏是有福, 治理国家的方法应以清静为根本。西夏没有顺从诏命, 虞策说:“如今边防军备松弛, 战备不整治。古代的人, 善于镇静的布置警备工作极周密, 稳重固守的心中有谋略, 从没有自己卤莽粗疏, 还说我如何镇静、我如何持重的。”又请求下诏在内的省曹、寺监, 在外的监司、守令, 各司其职陈说朝政阙失、百姓疾苦。星象有异变, 他请求(皇帝)顺天爱民, 警戒万事, 思考治心修身的道理, 不要以宴饮安逸为乐。哲宗纳娶皇后, 他上奏《正始要言》。迁任左司谏。 曾肇因为议论在京城北郊祭祀的事, 与朝廷的意见不合, 免礼部侍郎, 调任徐州。虞策当时暂时代理给事中, 封还诏命, 认为曾肇是礼官, 不应当因为议论礼仪获罪。没有批准。皇帝亲政, 虞策列举五十六件应当先做的事项, 后来许多都施行了。迁任侍御史、起居郎、给事中, 以龙图阁待制为青州知州, 改为杭州知州。进宫拜谒, 留任户部侍郎。历任刑部、户部尚书, 拜任枢密直学士, 为永兴军知军、成都府知府。 入朝任吏部尚书, 上奏徽宗, 请求节约财政, 说:“臣先前在户部, 了解京城经费每年六百万, 与全国上交的赋税数量相差无几。我曾经用先朝祖宗的情况来比较, 皇祐时期总共收入三千九百万, 而京城经费才占三分之一;治平时期收入四千四百万, 而经费占五分之一;熙宁时期收入五千零六十万, 但全用作京城经费。如今各道按照朝廷每月所需, 立即聚敛, 急切得连一天都等不得。希望能大力裁减不必要的开支, 以便缓和用度。”托病请求外任, 加官龙图阁学士、润州知州, 死在赴任途中, 享年六十六岁。追赠左正议大夫。 虞策在元祐、绍圣时期, 都是身居谏官职务。虽然不是见人行事, 但也摇摆于两端, 所以在朋党争议激烈之际, 自己得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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