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原文及翻译
| | 吕氏春秋·自知寓言故事 原文: 范氏之亡也, 百姓有得钟者, 欲负而走, 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 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 遽掩其耳。恶人闻之, 可也;恶己自闻之, 悖也!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 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 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 这口钟太大了, 不好背, 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 刚砸了一下, 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 来把钟夺走了, 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 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 这就太荒谬了。 寓意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 不管你掩不掩耳朵, 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 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 采取不承认的态度, 以为如此, 客观就不存在了, 这和“掩耳盗铃”一样, 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 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 逃在齐国。 亡, 逃亡。 (2)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3)则:但是 (4)负:用背驮东西。 (5)锤(chuí):槌子或棒子。 (6)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谬。 (8)恶(e):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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