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陈与义传》原文及翻译
| | 宋史 原文: 陈与义字去非, 其先居京兆, 自曾祖希亮始迁洛, 故为洛人。与义天资卓伟, 为儿时已能作文, 致名誉, 流辈敛衽, 莫敢与抗。登政和三年上舍甲科①, 授开德府教授。累迁太学博士, 擢符宝郎②, 寻谪监陈留酒税。 及金人入汴, 高宗南迁, 遂避乱襄汉, 转湖湘, 逾岭峤。久之, 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夏, 至行在。迁中书舍人, 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 寻以徽猷阁直学士知湖州。召为给事中, 驳议详雅。又以显谟阁直学士提举③江州太平观, 被召, 会宰相有不乐与义者, 复用为中书舍人、直学士院。六年九月, 高宗如平江, 十一月, 拜翰林学士、知制诰。 七年正月, 参知政事, 唯师用道德以辅朝廷, 务尊主威而振纲纪。时丞相赵鼎言:“人多谓中原有可图之势, 宜便进兵, 恐他时咎今日之失机。”上曰:“今梓宫④与太后、渊圣皆未还, 若不与金议和, 则无可还之理。”与义曰:“若和议成, 岂不贤于用兵;万一无成, 则用兵必不免。”上曰:“然。”三月, 从帝如建康。明年, 扈跸还临安。以疾请, 复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 陛辞。帝劳问甚渥, 遂请闲提举临安洞霄宫。十一月, 卒, 年四十九。 与义容状俨�。煌ρ�, 平居虽谦以接物, 然内刚不可犯。其荐士于朝, 退未尝以语人, 士以是多之。尤长于诗, 体物寓兴, 清邃纡馀, 高举横厉, 上下陶、谢、韦、柳之间。尝赋《墨梅》, 徽宗嘉赏之, 以是受知于上云。 【注】:①上舍甲科:宋代太学分外舍、内舍和上舍, 学生可按一定的年限和条件依次而升。甲科, 唐宋科举考试中进士分甲乙科。②符宝郎:官名, 掌管玉玺、金银等牌。③提举:掌管。④梓宫:皇帝、皇后的棺材。 译文: 陈与义, 字去非, 他的先祖住在长安, 从他的曾祖陈希亮才开始迁到洛阳’所以陈与义是洛阳人。陈与义天资超群, 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能写文章, 很有声誉, 同辈的人都对他很恭敬, 不敢与他抗衡.政和三年他考上太学上舍曱科, 被授予开德府教授, 数次升迁至太学博士, 提升为符宝郎, 不久被贬去掌管陈留酒税。 到金人攻入汴京, 高宗向南迁都, 陈与义就到襄汉一带躲避战乱, 辗转经过湖湘, 过了岭峤。很久之后, 被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夏天, 陈与义到了皇帝所在的地方, 升为中书舍人, 兼掌管皇帝诏书起草, 后来被封为吏部侍郎, 不久凭借徽猷阁直学士的身份到湖州做知州。后又召为给事中, 他写的驳议详细典雅。又凭借显谟阁直学士的身份掌管江州太平观, 被召入朝, 正碰上不喜欢陈与义的宰相, 又被任命为中书舍人、直学士院。绍兴六年九月, 高宗到平江, 十一月, 授陈与义为翰林学士、知制诰。 绍兴七年正月, 任参知政亊, 只尊奉道德来辅佐朝廷, 致力于尊崇君主威望来振作纲常法纪。当时丞相赵鼎说:“很多人说中原的形势可以谋求收复, 应该就此进兵, 否则恐怕将来一定会追究今日失去了时机。”皇上说:“现在皇上灵柩与太后、渊圣皇帝都没有回来, 如果不与金人议和, 就没有回来的希望了。”陈与义说:“如果和议成功, 难道不比战争好吗?万一和议不成功, 那么一定免不了动武。”皇上说:“是的。\"三月, 陈与义跟从皇帝到建康。第二年, 跟从皇帝回到临安。陈与义因病请求辞职, 又凭借资政殿学士的身份去湖州做知州, 在殿上向皇帝辞别, 皇帝慰问亲切, 皇恩深厚, 陈与义于是请求辞职, 去监管临安洞霄宫。十一月, 陈与义去世, 享年四十九岁。 陈与义容貌庄严恭敬, 不苟言笑, 平时虽然与人交往谦恭, 但是内心刚正不可冒犯。他向朝廷推荐贤士, 退朝后从不告诉别人, 士人因此都称赞他。陈与义尤其擅长诗作, 描写外物寄托深意, 清幽深远, 曲折有致, 高远超迈, 纵横凌厉, 风格与成就在陶、谢、韦、柳之间。他曾经创作一篇《墨梅》, 徽宗很是称赞欣赏, 他也因此得到了皇上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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