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 完成2~5题。 文章繁简 [清] 顾炎武 韩文公作《樊宗师墓铭》曰:“维古于辞必己出, 降而不能乃剽贼, 后皆指前公相袭, 从汉迄今用一律。”此极中今人之病。若宗师之文, 则惩时人之失而又失之者也。作书须注, 此自秦汉以前可耳;若今日作书而非注不可解, 则是求简而得繁, 两失之矣。子曰:“辞达而已矣。”辞主乎达, 不论其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 而文亡矣。《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新唐书》之简也, 不简于事而简于文, 其所以病也。 “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 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 此不须重见而意已明。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 其良人出, 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 则尽富贵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 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 尽富贵也, 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有馈生鱼于郑子产, 子产使校人①畜之池。校人烹之, 反命曰:‘始舍之, 圉圉②焉, 少则洋洋③焉, 悠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 得其所哉!’校人出, 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 曰:得其所哉, 得其所哉!’” 此必须重叠而情事乃�。嗣献游恼轮�。使入《新唐书》, 于齐人则必曰:“其妻疑而瞷之”, 于子产则必曰:“校人出而笑之”, 两言而已矣。是故辞主乎达, 不主乎简。 刘器之曰:“《新唐书》叙事好简略其辞, 故其事多郁而不明, 此作史之病也。”且文章岂有繁简邪?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 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 而有意于繁简, 则失之矣。当日《进〈新唐书〉表》云:“其事则增于前, 其文则省于旧④。”《新唐书》所以不及古人者, 其病正在此两句上。 注:①校人, 管理池塘的小吏。 ②圉圉, 受困无力。 ③洋洋, 欢乐。 ④前, 旧, 均指《旧唐书》 2.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 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则惩时人之失而又失之者也 惩:劝戒制止 B. 有馈生鱼于郑子产 �。涸� C. 校人烹之, 反命曰 反:反而 D. 故其事多郁而不明, 此作史之病也 郁:晦涩 3.下列句子编为四组, 全都表明作者写文章的主张的一组是( )(3分) ①作书须注 ②辞主乎达, 不论其繁与简也 ③《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 ④不简于事而简于文 ⑤是故辞主乎达, 不主乎简 ⑥且文章岂有繁简邪 A. ①②④ B. ②⑤⑥ C. ①③⑤ D. ③④⑥v 4.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 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作者在开头段提出了全文的观点, 并例举了《史记》《新唐书》等来证明。 B. 作者认为言辞以达意为主, 没有必要空泛地讨论语言的繁与简的问题, 否则, 好文章就不会出现了。 C. 文章在第三段中以齐人妻与校人的话为例, 将《孟子》与《新唐书》的写法作了对比, 意在提倡写作时使用繁笔。 D. 作者在文章的最后指出《新唐书》所谓的“其事则增于前, 其文则省于旧”其实不是优点而恰恰是缺点。 5.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⑴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 曰:得其所哉, 得其所哉!(3分) 译文: ⑵此必须重叠而情事乃�。嗣献游恼轮�。(3分) 译文: 答案: 2.(3分)C(反:通“返”, 回去) 3.(3分)B(①是列举现象;③是《史记》“繁”的妙处, 是论据;④是对《新唐书》“简于文”的评价, 是论据。排除含①③④的选项即得正确答案。) 4.(3分)C(“提倡写作时使用繁笔”错误, 对比的用意是引出“辞主乎达, 不论其繁与简”的观点。) 5.(1) (3分) 谁说子产很聪明?我已经把鱼煮熟吃了, 可他还说:“它得到了它应该去的地方, 它得到了它应该去的地方!(谓:说, 认为。既:已经。) (2) (3分) 这里必须把话重复才能把人的情态和事的细节完全地表现出来, 这正是孟子文章的妙处所在。(情:情态、感情。此……:这是……, 判断句式。) 文言文参考译文: 韩愈作《樊宗师墓铭》写道:“古人写文章必定自己遣词造句, 后来水平低写文章不能自己创作的人就去剽窃盗用他人的。后人总是向前人公开抄袭搬用, 从汉朝到现在都是这样。”这很准确地说中了现在文人的毛病。至于宗师的文章, 在劝诫制止当时人的过失时自己却也犯了过失。写作文章必须作注写清一些必要的内容, 这情况在秦汉以前还是做得很好的;至于现在的人写作文章却没有作注以致读者无法理解, 这样的话是因求简而得繁, 两方面都有失误。孔子说:“言辞能够表达意思就可以了。”言辞, 注重的在于表达意思, 不必评说它是繁还是简。(如果)对言辞繁简的评说兴盛了, 好文章也就消失了。《史记》中纷繁详细的描写必定胜过《汉书》简陋单薄的叙述。《新唐书》的简, 不是史事上简, 而是行文上简, 这就是它出现弊病的原因。 “时子通过陈子把(齐王说的话)转告诉孟子, 陈子也就把时子的话告诉了孟子。”(见《孟子•公孙丑下》)这里不需要重新写出齐王的话, 可是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齐国一个人, 在家里有一妻一妾。她们的丈夫出门, 必定是喝足了酒、吃饱了肉之后才回家。他妻子问与他一道吃喝的是什么人, 他说都是富裕高贵的人。他妻子告诉他的妾说: ‘丈夫出门, 总是酒足饭饱后回来;问和他一道吃喝的人, 他说全都是富裕高贵的人, 但不曾有显达的人来我们家, 我打算悄悄地查看他到什么地方去。’”“从前有人送活鱼给郑国的子产, 子产派管理池塘的人把鱼养在池塘里。管池塘的人却把鱼烹煮了, 回来向子产汇报说:‘刚放它时, 死气沉沉的, 过了一会, 就欢乐起来, 悠然地游往水深处而消逝了。’子产说:‘它得到了它应该去的地方, 它得到了它应该去的地方。’管池塘的人出来后, 对人说:‘谁说子产很聪明?我已经把鱼煮熟吃了, 可他还说:“它得到了它应该去的地方, 它得到了它应该去的地方!”’ 这里必须把话重复才能把人的情态和事的细节完全地表现出来, 这正是孟子文章的妙处所在。假使(把《孟子》的故事)写进(文字俭省的)《新唐书》, 对“齐人”这个故事, 必定(概括地)写成“他的妻子怀疑他, 就悄悄地查看他”;对“子产”这个故事, 必定(概括地)写成“小吏退出后嘲笑子产”。(只概括成)两句话罢了(言:话)。所以, 言辞注重的在于表达清楚意思, 注重的不在于简洁。 刘器之说:“《新唐书》叙述事情喜好言辞简略, 所以它叙述的事情大多晦涩不明晰, 这是写作史书的弊病。况且写作文章, 哪里存在刻意去追求繁复或简洁的做法呢?古人在论述这个问题时, 认为写文章, 就如同风从水面上吹过, 自然而然地形成波纹;如果不是自然地形成, 而是有意地追求繁复或简洁, 那么就会出现弊病了。当时(曾公亮)《进〈新唐书〉表》说:“《新唐书》所叙的事情比起《旧唐书》有所增加, 而它的文字却比《旧唐书》简略。”《新唐书》比不上古人史书的原因, 它的病根正在这两句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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