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一)文言文阅读(本题共4小题, 19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 完成10~13题。 刘肃, 字才卿, 威州洺水人。金兴定二年词赋进士。尝为尚书省令史。时有盗内藏官罗及珠, 盗不时得, 逮系货珠牙侩及藏吏, 诬服者十一人。刑部议皆置极刑, 肃执之曰:“盗无正赃, 杀之冤。”金主怒。有近侍夜见肃具道其旨肃曰辨析冤狱我职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诣省辨愈力 右司郎中张天纲曰:“吾为汝具奏辨析之。”奏入, 金主悟, 囚得不死。调新蔡令。先时, 县赋民以牛多寡为差, 民匿不耕。肃至, 命树畜繁者不加赋, 民遂殷富。濒淮民有窜入宋境, 籍为兵而优其粮, 间有归者, 颇艰于衣食, 时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谋叛论, 肃曰:“淮限宋境, 一水耳, 果欲叛, 不难往也, 口虽言而心无实, 准律当杖八十。”奏可。继擢户部主事。金亡, 依东平严实, 辟行尚书省左司员外郎, 又改行军万户府经历。东平岁赋丝银, 复输绵十万两、色绢万匹, 民不能堪, 肃赞实奏罢之。世祖居潜邸, 以肃为邢州安抚使, 肃兴铁冶及行楮币, 公私赖焉。中统元年, 擢真定宣抚使。时中统新钞行, 罢银钞不用。真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 凡八千余贯, 公私嚣然, 莫知所措。肃建三策:一曰仍用旧钞, 二曰新旧兼用, 三曰官以新钞如数易旧钞。中书从其第三策, 遂降钞五十万贯。二年, 授左三部尚书, 官曹典宪, 多所议定。未几, 兼商议中书省事。三年, 致仕, 给半俸。四年, 卒, 年七十六。肃性舒缓, 有执守。尝集诸家《易》说, 曰《读易备忘》。后累赠推忠赞治功臣、荣禄大夫、上柱国、大司徒、邢国公, 谥文献。 (节选自《元史·列传第四十七》)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 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有近侍夜见肃/具道其旨/肃曰/辨析冤狱/我职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诣省辨愈力/ B.有近侍夜见/肃具道其旨/肃曰/辨析冤狱/我职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诣省辨愈力/ C.有近侍夜见肃/具道其旨/肃曰/辨析冤狱/我职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诣省辨愈力/ D.有近侍夜见肃/具道其旨/肃曰辨析/冤狱/我职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诣省辨愈力/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 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牙侩, 原指牙齿咬合, 引申为买卖双方居中说合的经纪人, 又称牙子、市侩。 B.潜�。刂敢蕴由矸菁涛坏幕实鄣腔熬幼〉恼�, 登基后改称“东宫”。 C.楮币, 元代发行的纸币, 因用楮树皮造成的纸制成而得名, 后亦泛指一般纸币。 D.赠, 追赠, 古代皇帝为已去世的官员及其先人加封官爵或荣誉称号, 以示恩典。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 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刘肃公正执法, 敢于坚持己见。他任尚书省令史时反对杀掉无辜者, 任新蔡县令时反对杀掉偶发抱怨者;以上两次他直接上奏皇帝, 使相关人等得以保全。 B.刘肃体恤民生, 心系百姓疾苦。东平每年缴纳蚕丝白银, 又需缴纳丝绵十万两、染色绢布一万匹, 百姓不能承受, 刘肃辅佐帮助严实上奏皇帝罢停此事。 C.刘肃治才出众, 善于化解难题。任邢州安抚使时, 公私均得以获利;任真定宣抚使时, 化解了换钞难题;任左三部尚书时, 参议制定了很多典章制度。 D.刘肃生荣死哀, 受到朝廷优待。他性格从容和缓, 有操守。退休前任朝廷重臣, 退休后还依然享受俸禄, 死后多次受朝廷追赠, 而且获得美好的谥号。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先时, 县赋民以牛多寡为差, 民匿不耕。(5分) (2)真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 凡八千余贯, 公私嚣然, 莫知所措。(5分) 答案: 11.B【解析】“以太子身份”错,应是以“非太子身份”,“登基后改称‘东宫’”错,以太子身份继位的皇帝住所称“东宫”。(3分) 12.A【解析】“以上两次他直接上奏皇帝”错,刘肃 任尚书省令史时,右司郎中张天纲为其上奏,使同 题得以解决。(3分) 13(1)以前,县里收取百姓的赋税以牛的多少为差别百姓把牛藏起来不耕作。(关键点“赋”收赋税;“差”差别;“匿”藏;以上各1分, 句意 2分) (2)真定有人用银钞和外地人做交易,总共有八千多贯,公家私人都议论纷纷,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办。(关键点“交通”,做交易;“嚣然”,扰攘不宁,议论纷纷;“措”,处理。以上各1分,句意2 分。) 【参考译文】 刘肃,字才卿,是威州洺水人。金兴定二年考取 词赋进士。曾担任尚书省令史。当时有盗贼偷取了大内收藏的官罗和珠宝,盗贼没有按时抓捕到,官府就逮捕了为买卖珠宝双方说合的经纪人和管理仓库的官吏,无辜而服罪的有十一人。刑部商议都打算处以极刑,刘肃坚持自己的意见说:“偷盗之事尚未获得主要的赃物,杀掉他们,他们会很冤。”金国国主震怒。有近侍夜里去见刘肃,详细地向刘肃说明了金国国主的旨意,刘肃说:“辨析冤狱,是我的职责,爱惜自己的性命而杀十一人,难道可以吗?”第二天,刘肃到尚书省去辩解得更加有力。右司郎中张天纲听了说:“我为你详细地上奏辩解分析这件事。”奏疏送入宫中以后,金国国主醒悟,囚犯因此没有被处死。后来刘肃调任新蔡县令。以前,县里收取百姓的赋税以牛的多少为差别,百姓把牛藏起来不耕作。刘肃到任后,命令繁殖、蓄养增加牛的人家不加赋税,百姓于是殷实富足。靠近淮河的百姓有潜逃进入南宋国境的,在南宋被登记兵丁以后就多供给粮食,间或有回来的,但衣食很是困难,偶尔发出怨言说:“还不如到淮河那边去。”控告的人认为应以谋反论罪,刘肃曰:“淮水是宋国的边境,一条河罢了,真要反叛的话,不难前往,他们嘴里虽然说而内心没有这样实际的打算,依据法律应当杖责八十下。”皇帝准奏。后来刘肃被提升为户部主事。金国灭亡以后,他去依附东平的严实,被任命为行尚书省左司员外郎,又改任为行军万户府经 历。东平每年缴纳蚕丝白银,又需缴纳丝绵十万两、染色绢布一万匹,百姓不能承受,刘肃辅佐帮助严实上奏皇帝罢停了这件事。忽必烈住在潜邸时,让刘肃 担任邢州安抚使,刘肃兴办冶铁业并且发行纸币,公家私人都借此获利。中统元年,被提升为真定宣抚使。当时中统年间的新钞发行,要求停止旧银钞不再 使用。真定有人用银钞和外地人做交易,总共有八千多贯,公家私人都议论纷纷,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办。刘肃提出三条建议:一条为仍旧使用旧钞,二条为新旧兼用,三条为官府用新钞按数目换旧钞。中书省听从他的第三条建议,于是给了真定新钞五十万贯。中统二年刘肃被任命为左三部尚书,官府的官曹典章制度,有很多是他参议制定的。不久,兼管商议中书省事务。中统三年,退休,朝廷给予他一半俸禄。中统四年,去世,享年七十六岁。刘肃性格从容和缓,有 操守。他曾经收集各家关于《易》的学说,编为《读易备忘》。后来多次受封为推忠赞治功臣、荣禄大夫、上 柱国、大司徒、邢国公,谥号为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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