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 完成7—10题。 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赠吏部尚书正肃吴公墓志铭 欧阳修 公讳育, 字春卿。公为政简严。初, 秦悼王葬汝州界中, 其后子孙当从葬者与其岁时上冢者不绝, 故宗室、宦官常往来为州县患。公在襄城, 每裁折之。由是宗室、宦官凡过其县者, 不敢以鹰犬犯民田。其治开封, 尤先豪猾, 曰:“吾何有以及斯人?去其为害者而已。”居数日, 发大奸吏一人, 流于岭外, 一府股栗。由是京师肃清。 方元昊叛河西, 契丹亦乘间隳盟, 朝廷多故。公数言事, 献计画。自元昊初遣使上书, 有不顺语, 朝廷亟命将出师, 而群臣争言竖子即可诛灭。独公以谓元昊虽名藩臣, 而实夷狄, 其服叛荒忽不常, 宜示以不足责, 外置之。且其已僭名号, 夸其人, 势必不能自削, 以取羞种落, 第可因之赐号若国主者。且故事也, 彼得其欲, 宜不肯妄动。然时方锐意于必讨, 故皆以公言为不然。其后师久无功, 而元昊亦归过自新, 天子为除其罪, 卒以为夏国主。由是议者始悔不用公言, 而虚弊中国。 庆历五年三月, 拜参知政事。与贾丞相争事上前, 上之左右与殿中人皆恐色变, 公论辩不已, 既而曰:“臣所争者, 职也;顾力不能胜矣, 愿罢臣职, 不敢争。”上顾公直, 乃复以为枢密副使。居岁余, 大旱, 贾丞相罢去。御史中丞用《洪范》言大臣廷争为不肃, 故雨不时若。因并罢公, 以给事中知许州, 又知蔡州。州故多盗, 公按令, 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 民便安之, 盗贼为息。 自公罢去, 上数为大臣言吴某刚正可用, 每召之, 辄以疾不至, 于是召还, 始侍讲禁中。庞丞相经略河东, 与夏人争麟州界, 亟筑栅于白草。公以谓约不先定而亟城, 必生事。遽以利害牒河东移书庞公且奏疏论之, 皆不报。已而夏人果犯边, 杀骁将郭恩, 而庞丞相与其将校十数人皆以此得罪, 麟、府遂警。公前在河南, 逾月而去, 河南人思之, 闻其复来, 皆欢呼逆于路, 惟恐后。其卒也, 皆聚哭。 公享年五十有五, 以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卒于位, 诏辍朝一日。 (节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 7.写出下列加点词语在句中的意思。(4分) (1)去其为害者而已 去: (2)上顾公直 顾: (3)皆不报 报: (4)皆欢呼逆于路 逆: 8.把下列句子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居数日, 发大奸吏一人, 流于岭外, 一府股栗。(3分) (2)由是议者始悔不用公言, 而虚弊中国。(3分) (3)御史中丞用《洪范》言大臣廷争为不肃, 故雨不时若。(4分) 9.请用“/”标出文中画浪线句的两处停顿, 。(2分) 遽 以 利 害 牒 河 东 移 书 庞 公 且 奏 疏 论 之 10.请简要概括吴育认为元昊不可诛灭的三点理由。(3分) 答案: 7.(4分)(1)铲除 (2)考虑 (3)回复 (4)迎接 8.(10分)(1)过了几天, (吴公)揭露出一个非常奸恶的官吏, 把他流放到岭外, 整个开封府极度恐惧。(3分) 评分建议:发、股栗、语句通顺各1分。 (2)因此朝议的人才悔恨没有采纳吴公的建议, 而使中原财力空虚国力枯竭。(3分) 评分建议:由是、虚弊、语意通顺各1分。 (3)御史中丞根据《洪范》说大臣在朝廷上争论是不恭敬的事, 所以雨没有顺应天时(而下)。(4分) 评分建议:廷、肃、宾语前置句、语意通顺各1分。 9.(2分)遽 以 利 害 牒 河 东 / 移 书 庞公 / 且 奏 疏 论 之 10.(3分)①实为夷狄, 反复无常;②自封名号, 不可自削;③彼得其欲, 不肯妄动。 参考译文: 吴公名育,字春卿。吴公处理政事简约严明。当初, 秦悼王埋葬在汝州地界里, 这以后应当跟随着葬在这里的子孙以及每年上坟的人络绎不绝, 所以同宗之人、官员经常到这里来而成为州县的祸患。吴公在任于襄城, 常常抑止这件事。因此, 凡是经过他的治所的同宗之人、官员, 不敢让打猎的鹰和狗侵害农田。他治理开封, 首先惩治强横狡猾而不守法纪的人, 他说:“我有什么方法处理这些人, 除掉为害的人罢了。”过了几天, (吴公)揭露出一个非常奸恶的官吏, 把他流放到岭外, 整个开封府极度恐惧。因此京城安定太平, 法纪严明了。 正当元昊在河西地区叛乱时, 契丹也趁空子毁坏盟约, 朝廷处于多难之中。吴公多次向皇上进谏, 献计策。自从元昊初派使者上书, 就多有不顺从的话, 朝廷急忙命令将帅出军, 而且大臣们争着说元昊这小子立即可以诛灭。唯独吴公认为元昊虽然名义上是拱卫王室之臣, 而实际上只是边远的少数民族, 他归顺反叛反复无常, 应该示意他们不值得责罚, 把他们放在一边(置之不理)。况且他已经僭越名号(指自立西夏国), 在他的族人面前自夸, 一定不会自己除去国号, 来在自己的部落面前自取其辱, 只可以趁这个时机赐给他国主的封号。而且按照旧例, 他得到他想要的, 应该不会轻举妄动。然而当时皇上在必须讨伐这一政策上正意志坚决专一, 所以大家都认为吴公的建议不对。这以后出兵征伐了很久也没有收获, 而且元昊也悔过自新, 皇上为此免除了他的罪过, 最终让他做夏国国君。因此朝议的人才悔恨没有采纳吴公的建议, 而使中原财力空虚国力枯竭。 庆历五年三月, 被授予参知政事一职。和贾丞相在皇上面前争论, 皇上的近臣和朝上的人都害怕得变了脸色, 吴公海上不停的争辩, 不久才说:“我之所以争论, 是因为职责;但是(如果)我的能力不能胜任(这个职责)的, 希望罢免我的职位, (我才)不敢争论。”皇上考虑吴公的耿直, 就再让他担任枢密副使。过了一年多, 发生旱灾, 贾丞相被罢免。御史中丞根据《洪范》说大臣在朝廷上争论是不恭敬的事, 所以雨没有顺应天时(而下)。于是同时罢免了吴公, 吴公凭借给事中的身份做许州知州, 后又做蔡州知州。蔡州过去盗贼很多, 吴公根据法令, 为百姓制定了五保制度并精简其条文, 百姓对此感到便利安适, 盗贼被平息了。 自从吴公被罢免后, 皇上多次对大臣说吴某人刚强正直应该任用, 常常邀请他, 他总是称病不到, 于是皇上征召他回朝任职, 他开始在宫内担任侍讲。庞丞相在河西任经略, 和西夏人争麟州边界, 匆忙地在白草(地名)修筑栅栏。吴公认为不先订立盟约而急忙筑城, 必定会制造麻烦。立刻以利害关系写文书到河东, 并递送给庞公, 而且向皇上上书谈论此事, 但都没有收到回复。不久西夏人果然侵犯边境, 杀了猛将郭恩, 庞丞相和他的将校十几个人都因此获罪, 麟、府于是处于危急之中。吴公之前任职于河南, 一个月后就离开了, 河南人一直思念他, 听说他又来了, 都欢呼着在道路上迎接他, 唯恐落后。他去世时, 河南人都聚在一起为他而哭。 吴公享年五十五岁, 在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死在任上, 皇上下令停止上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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