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陆象先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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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 原文: 陆象先, 本名景初。少有器量, 应制举, 拜扬州参军。秩满调�。奔镂舨渴汤�, 擢授洛阳尉。元方①时亦为吏部, 固辞不敢当。顼曰:“为官择人, 至公之道。 陆景初才望高雅, 非常流所及, 实不以吏部之子妄推荐也。”竟奏授之。迁左台监察御史。景云二年冬,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监修国史。初, 太平公主②将引中书侍郎崔湜 知政事, 密以告之, 湜固让象先, 主不许之, 湜因亦请辞。主遽言于睿宗, 乃并拜焉。象先清净寡欲, 不以细务介意, 言论高远, 雅为时贤所服。湜每谓人曰:“陆公加于人一等。”太平公主时既用事, 同时宰相萧至忠、岑义及湜等咸倾附之, 唯象先孤立, 未尝造谒。先天二年, 至忠等伏诛, 象先独免其难。以�;すΨ鈨脊�, 赐实封二百户, 加银青光禄大夫。时穷讨至忠等枝党, 连累稍众, 象先密有申理, 全济甚多, 然未尝言及, 当时无知之者。其年, 出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在官务以宽仁为政, 司马韦抱真言曰:“望明公稍行杖罚, 以立威名。不然, 恐下人怠堕, 无所惧也。”象先曰:“为政者理则可矣, 何必严刑树威?损人益己, 恐非仁恕之道。”竟不从抱真之言。历迁河中尹。六年, 为蒲州, 象先为刺史, 仍为河东道按察使。尝有小人犯罪, 但示语而遣之。录事白曰:“此例当合与杖。”象先曰: “人情相去不远, 此岂不解吾言?若必须行杖, 即当自汝为始。”录事惭惧而退。前后为刺史, 其政如一, 人吏咸怀思之。十年冬, 知吏部选事, 又加刑部尚书, 以继母忧免官。二十四年卒, 年七十二。 (节选自《旧唐书·陆象先传》) 【注】①元方:即陆元方, 陆象先的父亲。②太平公主:武则天的女儿, 曾揽朝政。 译文: 陆象先, 本名景初。年轻时很有才识度量, 应试制举考中, 被任命为扬州参军。任职期满参加调�。笔奔锏H卫舨渴汤�, 提升他为洛阳尉。陆象先的父亲陆元方当时也在吏部任职, 他坚决推辞, 不敢受任。吉顼说:“为官职选择适合它的人, 这是极其公正的做法。陆景初才华出众, 名声美好, 不是寻常人所能赶得上的, 确实不是因为他是吏部官员的儿子就胡乱地推荐他。”最终上奏让他担任这个官职。升任左台监察御史。景云二年冬天, 担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管修撰国史。起初, 太平公主打算荐举中书侍郎崔湜主持政事, 暗中告诉了他, 崔湜坚决要求把职位让给陆象先, 太平公主不答应他, 他就请求辞职。太平公主急忙告诉唐睿宗, 于是两个人一起拜授宰相。陆象先内心清净, 无欲无求, 不把细小的事放在心上, 言论高明深远, 一向被当时的贤人钦服。崔湜常常对人说:“陆公总是高人一等。”太平公主当时专权, 同时期的宰相萧至忠、岑义以及崔湜等人都依附于她, 只有陆象先不随波逐流, 从不曾前往拜访太平公主。先天二年, 萧至忠等人伏法被杀, 唯有陆象先免于灾难。他因为�;せ实鄣墓捅环馕鸸�, 赐给实封二百户, 加银青光禄大夫。当时对萧至忠等人的余党追查不止, 连累的人越来越多, 陆象先暗中为人申理, 保全救助了许多人, 但他不曾向人提及, 当时没有人知道这事。这一年, 他出京担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任官尽力以宽厚仁爱来处理政务, 司马韦抱真对他说:“希望您能稍稍地实施一些杖罚措施, 来树立起您的威名。不这样的话, 恐怕底下的人懒散堕落, 什么都不怕了。”陆象先说:“为政者达到治理的目的就可以了, 何必使用严刑来树立威名呢?损人利己, 恐怕不合乎仁恕之道。”最终没有听从书抱真的建议。历任至河中尹。六年, 治理蒲州, 陆象先担任刺史, 并担任河东道按察使。曾有小吏犯了罪, 陆象先只是告诫一番便放他离去。录事禀告说:“这种情况按惯例应该施以杖�!!甭较笙人�:“人的感情相差不远, 这人怎么会不懂我的话?如果一定要实施杖罚, 就应当从你开始。”录事又惭愧又害怕地退了下去。陆象先前后担任刺史, 处理政事始终如一, 百姓和吏属都怀念他。十年冬天, 他主管吏部考选事务, 又加任刑部尚书, 因继母去世而辞官。二十四年去世, 享年七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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